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第一条消防值班室应符合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1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第二条消防值班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第三条消防值班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在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第四条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第五条值班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有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第六条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第七条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