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检验检疫局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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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珠海检验检疫局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方案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是我局“质量提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技术基础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检测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通[2010]184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落实总局和我局“质量提升”活动整体部署,把检测工作整顿作为“质量提升”活动的重大行动来抓,围绕增强检测执行力,确保检测工作安全和准确的目标,深入分析影响和制约检测水平的各方面因素,着力解决检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制度健全、能力适应、行为规范、监管到位的要求,提高检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为检验检疫工作提供可靠的执法基础和技术保障,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检测服务。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检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检测工作管理的主要任务,摆正检测工作的职能定位,使检测工作切实为检验检疫工作服务,为维护—2—质量安全服务。查找并解决好我局在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人员管理、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以及检测工作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检测工作整顿,达到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检测执行力、确保检测结果完整、准确、可靠的目的。在此基础上,规划珠海局检测工作长期发展目标,建立长效机制,为珠海检验检疫事业长远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三、主要内容和措施珠海局与检测工作及检测管理相关的单位(部门)是这次检测工作整顿的对象,其中技术中心、保健中心是检测工作整顿的重点。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各单位(部门)要认真严肃地进行五个方面的整顿。(一)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在我局组织参加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视频会议和全局动员会的基础上,在本单位(部门)组织开展再动员、再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检测工作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通〔2010〕184号文件,切实提高检测工作在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对照总局的有关部署和维护质量安全的一贯要求,检查是否存在不能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的关系,是否存在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要明确实验室作为质量安全的监管支撑、技术服务、安全保障的功能定位,摆正作为履行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职责的检测行为与开展社会委—3—托检测行为的关系,加强和完善对这两种不同性质检测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正确履行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服务的双重职能。(二)加强检测工作管理的制度建设。一是全面清理检测工作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梳理有关检测工作监管的制度措施。包括梳理委托检测的制度规定是否完善,检测工作各项规范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二是技术中心、保健中心要对照质量管理体系,分析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操作规范等是否细化,岗位职责是否明确。要建立绩效管理和考核制度,把发现缺陷或问题、及时处理各方面投诉等纳入管理和考核体系。要完善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所有新从事检测管理及检测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对所有检测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并建立健全检测工作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三)对制度落实进行整顿。一是对照各项管理制度,分析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整顿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行为,彻底杜绝在检测工作中存在的敷衍塞责行为。技术中心和保健中心要分析委托检验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委托检验工作。二是技术中心和保健中心要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落实好法律法规和体系文件对实验室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的要求,分析检测工作操作规范执行情况,检查不按制度执行、不按标准操作、不按程序实施的问题。检—4—查内部控制、责任追溯执行方面的问题,确保检测结果公正、科学、准确。三是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对照总局有关规定及《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管理办法》,分析从设备的配备、使用到维护的规范管理情况,检查不严格遵循作业指导书进行设备保养维护、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检测设备功能稳定。对发现的制度不落实问题,要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要求,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对人员管理进行整顿。一是分析检测管理队伍和检测人员状况,包括思想道德、业务素质、技术技能等情况,对照管理要求和岗位职责,检查人员队伍执行力和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和纪律教育制度,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升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技术中心和保健中心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刻理解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法律职责,落实谁检测,谁负责,谁违规,追究谁的责任。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技能,检测工作相关人员应当实行全员考核和授权,做到应知应会、持证上岗。(五)对监督管理进行整顿。—5—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管理部门及职能,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加大对技术中心和保健中心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要深刻分析问题根源,坚决消除检测工作质量隐患。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机构和违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分析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开展情况,检查监督管理不到位甚至缺失方面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监督,按照总局和珠海局的有关要求,落实监督责任和工作分工。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检测工作整顿活动从4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分别为自查自纠阶段、考核检查阶段、验收总结阶段和规划提高阶段。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到8月)。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对近三年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在领导班子内部明确了检测工作管理的分工和职责,是否建立并落实了有效的检测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研究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实验室的发展等。对这期间发生、发现或反映的事故,要进行深入的检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技术中心和保健中心要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环境条件是否具备,检测设备管理是否规范,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是否到位,各项规程和执行的标—6—准是否明确。重点要检查人员力量是否与检验任务相匹配,相关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技能和知识;抽样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测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计量;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还要检查现有检测能力对地方重点进出口产品和检疫工作要求的检测覆盖情况。要对近一年的委托检验情况逐一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有关委托检验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检验就出具检验报告的现象,是否存在随意修改检验结果的现象,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计划,特别要针对一线检测人员的应知应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部门)自身进行改正。对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责任部门及人员。对于发现有关人员与其岗位或能力要求明显不符的,应暂停其工作,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应检测工作。第二阶段:考核检查阶段(9月到10月)。由珠海局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照整顿内容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和标准,进行100%考核,对检测人员要通过笔试、面试、盲样测试等方式进行100%考核。同时,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技术中心、保健中心重点实验室进行技术能力—7—和管理状况的现场检查。认真做好迎接总局检查组的准备工作。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0月到年底)。对于自查自纠阶段、考核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提高。一是开展申请能力验证工作。技术中心和保健中心要开展必要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积极参加总局和认监委分别组织的食品安全和社会重点关注检测领域能力验证计划。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总局组织的有关比武和知识竞赛活动。三是进行验收总结。由珠海局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总局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和总结,重点是考查各单位(部门)整顿后在检测工作管理和检测水平方面有哪些提高,包括操作规范、岗位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监督制度、基础建设及长效机制等方面是否得到提升。具体验收内容、标准和程序按总局有关部署进行。第四阶段:规划提高阶段(12月)。按照质检总局提出的“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以促进珠海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以提高珠海外贸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服务珠海重大项目建设为动力,研究制定珠海局检测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纳入珠海市政府的规划。—8—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检测工作整顿作为一项事关珠海检验检疫事业长期发展的大事来抓,作为“质量提升”活动的重大行动来抓,作为落实“建立大质检工作机制、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要求的措施来抓。要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有关部署不折不扣,务求实效,切实把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总局的总体要求和珠海局部署的主要整顿内容和四个阶段工作内容,认真全面开展检测工作整顿,针对自查、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完善和提高,严禁走过场,使整顿工作收到实效,实现解决突出问题,提升质量水平的双重目标。(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技术中心、保健中心以及《珠海检验检疫局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主要工作安排》中各牵头单位(部门)一是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部门)检测工作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珠海局检测工作整顿工作组办公室。二是要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含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总结于8月25日前报送珠海局检测工作整顿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总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9—室“检测工作整顿工作组”,并抄送珠海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业务处、分支局处,要参照本方案要求举一反三,做到设备管理、抽样、送样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三)创造性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本方案有关检测工作整顿的内容和阶段性安排为规定性动作,各相关单位(部门)在完成好本方案规定的整顿工作基础上,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以确保检测结果完整、准确、可靠为目的,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思广益,采取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四)全方位开展教育培训。各相关单位(部门)一是要从提升检测执行力、提高检测水平出发,开展检测工作教育培训活动,要将培训教育贯穿检测整顿活动的始终。二是要以此次检测工作整顿为契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尤其要克服自满情绪,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两个建设”和“三种意识”,即加强素质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持续培训意识。(五)建立能力建设长效机制。要积极争取利用质检系统和地方政府两种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覆盖面。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层次分明、特色突出、有效覆盖的珠海检验检疫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系统内外宣传媒—10—体的联系,有计划的组织宣传我局重点实验室和珠海市公共实验室在履行服务行政执法和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方面取得的成绩,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在我局网站“质量提升”活动宣传栏下增加“检测工作整顿”栏目,专门宣传检测整顿工作,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七)加强交流、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整顿的信息工作,对活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信息要进行收集、整理,按总局有关要求报送珠海局检测工作整顿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总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测工作整顿工作组”,并抄送珠海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将指定负责信息报送人员名单4月26日下班前报我局检测工作整顿办公室。六、组织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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