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管理条例为促进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社区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文化服务卫生保洁制度1、文化服务中心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3、文化服务中心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二、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1、服务中心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2、服务中心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三、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四、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1、保证服务中心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3、根据社区群众的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4、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5、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五、文化服务中心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社区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2、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3、搞好服务中心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4、工作人员要恪守职责,热情接待,搞好服务。六、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1、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2、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非法操作。3、各套设备只能由站内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5、每次开展活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开放。对手续不全和没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放。6、开展活动时,如发现安全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启动应急程序,妥善处理。场地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7、多功能厅所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如有发现,管理者承担物品损坏或遗失造成的所有责任。8、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9、场内禁止吸烟,严禁随地吐痰、吐弃口香糖、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不听劝阻者,请其离开活动场地。七、文体娱乐室管理制度1、保持室内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任何杂物。2、文明礼让,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及争抢活动器材。3、要爱护公共设施,严禁违规使用器材,或将活动器材拿出室外运动,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照价赔偿。4、进入室内活动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