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11、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100%,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4]372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交农路[2008]203号)文要求交、竣工合并进行,达到合格标准。1、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确定每个部门的职责,最后落实到项目每个管理人员,形成一个由项目经理为主负责,项目总工和项目副经理领导监控,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执行监督,施工班组严格实施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2、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责任制,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的权限,使每位工程技术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事,有职、有权、有责。贯彻执行现行国家、省、市的各项技术规范,科学地组织开展各项技术工作,把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为实现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上。3、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选配水平高,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人员担任,各工区、各项目安排具备专业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对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人员素质满足工程创优需要。每一作业班组应指定兼职质量员。4、在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中,也应强调“预防为主”的质量控制,事先分析在施工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将各种隐患和问题消除在产生之前或萌芽状态。5、施工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交底。在正式施工前,项目部组织人员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核对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全体2施工管理人员和劳务队进行上述交底,使所有被交底人掌握施工工序的技术要点、质量标准。交底应签字并留存书面记录。6、实行“三检制”,严格按照跟踪检测、复检、抽检“三检制”,对每个施工环节进行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7、主动接受业主、监理、群众的质量监督。8、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应每日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因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宽度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应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9、各施工班组长及现场施工员在每天下班前对当天施工的路面进行质量检查,书面记录检查结果,每个项目(每条路)完工后应将检查结果交项目部备案,并及时完成质检资料的编制。10、在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项目部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经项目部检查出现砼强度、厚度不合格的,项目部下达通知单责令返工处理,并对劳务队给予1000元/点的经济处罚;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现砼强度、厚度不合格的,项目部亦下达通知单责令返工处理,并对劳务队给予5000元/点的经济处罚,处罚从劳务款中扣除,并对项目部相应责任人给予100元/点的经济处罚。11、项目部对于工程质量事故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或暂停施工,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马上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和损失,制定补救措施,努力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和队伍进行追责与处罚。312、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交底以及混凝土路面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不按要求执行,盲目施工,造成返工、质量隐患、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劳务队必须无偿进行限期整改、返工,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项目部相应责任人负监管责任,情况严重的,项目部有权将劳务队清退。13、项目部应在每月30日召开月生产质量例会,例会内容包括:(1)总结当月施工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2)分析已经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潜在因素(含不合格材料、不合格工艺);(3)对有质量问题的混凝土路面的责任劳务队提出整改要求,并按本制度对劳务队下达书面罚款通知。(4)对下月将要施工的路面提出质量要求和质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