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案一总则1、制定目的为了最大限度的调动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先进,从而提高绩效,使公司用最短的时间获取最佳的经营业绩,特拟定以下公司销售部绩效考核办法。2、适用范围公关销售部人员之考核,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考核之。二.销售目标管理业绩核算范围1、销售人员所签订的协议客户在公司自己经营场所的各项消费;2、会员在公司自己经营场所的各项消费;3、销售人员电话预订的所有消费;4、公司免费卡和代金券部分不计入部门业绩。5、销售人员收回的挂账消费;三、销售部编制1、管理岗位:销售总监1名;2、销售岗位:销售代表5名,洗浴会籍经理12人;3、非销售岗位:美工企划(1名);四、部门销售任务1、销售部总体月度任务额为(按目前销售岗位编制人数,如有销售人员增加则另行调整任务):淡季(4月至9月):贰佰八十万元整/月。(至少与酒店整体盈亏平衡点保持一致)旺季(10月至3月):叁佰二十万元整/月。(至少与酒店整体盈亏平衡点保持一致)注:①开业前3个月,销售任务按80%计。②如部分开业,销售任务另行核算确定。2、销售总监对销售部总体销售任务负责,部门当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总监按完成的任务比例领取任务底薪和各项补贴,但最低不低于50%。3、开业后,销售总监享有任务底薪10000元/月;筹备期,销售总监薪资另行确定。4、销售部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的60%,或连续4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80%的,销售总监将被辞退或调整到其他岗位。5、销售部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基本业绩的80%,第三个月开始将停发销售总监各项补贴及津贴。五、销售岗位绩效工资的考核:1、销售部新招聘销售人员必须有酒店行业销售从业经历。新录用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连续两个月完不成销售任务的,将予辞退;但个人能力严重不足的,可当月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第一个月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可提前结束试用期,当月转正。2、销售人员月业绩要求及提成比例见下表一、表二、表三(销售总监无个人任务):表一:(试用期)岗位销售任务绩效工资提成区间提成比例普通销售代表10万3000元完成任务,任务额度内1%超出任务,10万内的部分1.5%超出任务,10万以上的部分2%表三:(普通销售代表)岗位销售任务绩效工资提成区间提成比例普通销售代表20万5000元完成任务,任务额度内1%超出任务,10万内的部分1.5%超出任务,10万以上的部分2%表二:(高级销售代表)岗位销售任务绩效工资提成区间提成比例高级销售代表30万6000元完成任务,任务额度内1%超出任务,10万内的部分2%超出任务,10万以上的部分3%3、销售代表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按完成的任务比例领取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但最低不低于50%。4、高级销售代表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个人销售任务的80%,将予降级;普通销售代表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个人销售任务的60%,或连续4个月未能完成个人销售任务的80%,将实行末位淘汰或调整其他岗位;5、销售总监个人的销售业绩按高级销售代表提成方案执行,但不再享受额外底薪。6、兼职销售人员不发底薪及补贴,业绩提成2.5%。六、绩效奖金的核算1、销售部完成公司规定的月度销售任务目标,按销售额的1%提成作为绩效部门绩效奖金。(1)绩效奖金的分配比例为:销售总监40%;各销售代表总计50%;未完成个人任务的销售代表无奖金,该剩余部分奖金用于销售部部门建设,所有支出明细年底将由财务部提供清单;(2)部门绩效奖金总额的5%作为非营销工作岗位绩效奖金,如有缺岗人员,则按比例提取作为部门建设费用。(3)部门绩效奖金总额的5%作为每季度最佳销售员的奖励。2、销售部完成公司规定的月度销售任务目标后,部门销售额高于月度销售任务以上的部分,另提1%作为销售总监的绩效奖金。七、福利补贴标准及报销程序1、补贴明细如下(以下金额均为每月报销最高限额,实际发生金额低于此金额则实报实销):(1)销售总监通讯补贴300元/月,交通补贴300元/月。(2)销售代表通讯补贴100元/月,交通补贴100元/月。(3)高级销售代表通讯补贴200元/月,交通补贴200元/月。(4)试用期内的销售人员,不享受各项补贴。2、补贴报销程序(1)凭当月话费汇总帐单报销通讯费用;(2)凭当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用。车票、油票背面须注明起止地点,客户名称、联系方式以备审核;(3)10号前完成上月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的报销工作;(4)销售部总监每月汇总部门各项支出费用,并制作明细表格备档。八、宴请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1、销售部每月店内宴请额度为5000元,超出部分于次月宴请费用中扣除。招待费用按实价(当季折后价格)从销售员当月销售业绩中扣除。2、销售部人员宴请客户,应先填写“部门内部宴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如确因工作需要超出宴请标准限额,应先填写“酒店宴请单”并上报总经理审批方可实施。如特殊情况下未经请示发生费用,应及时补办,否则不予报销。3、10日前完成上月宴请费用的报销工作。十、欠款回收1、销售人员做好所分管签单挂帐客户的相关协调工作,按照合同结款期协助计财做好收款工作,签单挂帐客户的消费按结账日期纳入销售人员销售业绩。2、销售人员应认真维护好所分管签单挂帐客户的客户关系,超过1个月未产生消费客户,销售部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人员重新跟进。3、超过3个月未收回的款项,在6个月内收回按50%计算销售人员业绩;超过6个月内未收回的款项不计算销售人员业绩,财务部将从此销售人员的薪资内逐月扣除此笔款项,待该笔款项收回后返还此销售人员;销售总监对未收回款项承担收款连带责任。4、如已办理卡会员出现退卡的,则对相关销售代表处以相当于退卡额度0.3%的经济处罚;如因酒店各方面服务质量原因导致客人退卡的,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十一、薪资计算1、效益工资计提应按税法规定计算按个人所得税。2、销售人员提取提成工资每月结算一次并按90%发放,剩余10%年终前兑现。3、每月1日由销售部与财务部确认上月销售额、计提销售工资额,上报总经理,每月15日发放工资、提成、奖金等。4、提成基数为客户已支付金额(包括房费、餐费、康体等公司自营项目),不含客户支付杂项费用(指支付的电话费、洗衣费、商品部购物、提现等)。十二、用车销售人员如使用公司车辆,应按相关规定填写《用车申请单》,车保险、保养、油料由公司负责,其他费用自付。十三、解释与修订1、本管理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2、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有变动公司另行制定修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