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您填妥本申请书,亲笔签名并连同所有相关文件,通过邮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北京邮政信箱100101-88”,邮编100101。信件收件人名称处请填写“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收(销卡销户专用)”。销卡销户业务申请书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销卡原因及信用卡卡号由于原因,申请人申请注销信用卡卡号为:其他说明:申请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且已确认知悉该信用卡注销后将自注销之日起无法继续使用,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字:年月日下列情况仅适用于申请注销唯一/最后一张信用卡并申请销户时填写:一、溢缴款处置方式申请人信用卡账户内已结清全部透支款项及相关利息费用,该账户内尚存在部分溢缴款,申请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置溢缴款。1、申请人支取全部溢缴款。2、申请人未按照第1款约定支取全部溢缴款,自申请之日起届满6个月的,开始按月计收帐户管理费,每月5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直至溢缴款全部扣除之日核准销户。3、申请人自愿放弃全部溢缴款,自申请之日核准销户。二、积分处置方式申请人已知悉注销唯一/最后一张信用卡后,信用卡内积分将不再予以保留。申请人同意自销户之日起积分一并核销。三、中止个人人行信用度的维护申请人同意终止与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资金借贷关系,同时终止通过民生信用卡继续维护个人征信记录,对前期在使用民生信用卡时产生的个人征信情况予以认可。申请人签字:年月日信用卡粘贴处(请务必将欲注销的卡片沿卡片磁条中部剪断后再粘贴,破坏卡片磁条为防止他人因测录您的信用卡账户信息或伪造您的信用卡而发生的风险)如申请人已确认收到信用卡,但无法将欲注销卡片的原件损坏后交回,申请人将同意承担原卡片产生的任何风险。因卡片剪断未破坏磁条等原因导致卡片寄送过程中出现风险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将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风险。如因未收到卡片而无法交回原卡,请联系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补卡。身份证件粘贴处:请粘贴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