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病理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依据《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版)等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标本接收室、取材室应有紫外灯等消毒设备:标本取材室应设置洗手池、溅眼喷淋等安全设备。二、工作人员上班穿戴整洁,操作时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罩。三、标本、病理单应分开放置在规定区域内: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标本取材室、制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捡测,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应在规定范围内,每年检测一次。四、工作中产生的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采用专用仪器回收处理或具有资质的机构回收处理,并有记录。严禁随意倒入下水道。五、检査标本前须戴手套、检査时不得触摸检査台以外之器具。六、手套等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统一回收处理。取材后剩余的标本在保存期限后应作为医疗废弃物统一回收焚烧处理。七、每天工作后,检查台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传染病、肿瘤标本检査后,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检査台,并有记录。八、每半月洧理暂留小标本一次,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无害化处理。九、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分类管理,规范包装,专人收集,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相关文件: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