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武汉地税(万松税所)悔过书尊敬的刘所长及各位领导:你们好!首先对我公司犯下的严重错误表示悔过及深深的歉意!我公司于2012年1月5日在你局(万松税所)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却拖延至今未按时报到。经过刘所长的批评和教育,我司及相关人员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并下定决心改正,誓不再犯。现对我司行为作出如下检讨:一、经办人员文化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对税收法律及规定缺乏主动的学习。直到办理手续遭拒才了解,接到《税源户管理通知书》三天内就应及时办理报到手续,了解到这一规定后,经办人员已作出深刻检讨,并表示会积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再犯类似错误,不再为各位领导及相关税管人员增添管理上的不便,以后会尽一切努力维护税务及国家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二、公司人事管理过于松散,对财务岗位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人员流动性太大,税务经办人员变动频繁,又没有进行有衔接性的交接,容易造成事务延误。这次错误发生以后,公司相关领导已对公司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作出深切反省,对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改和完善,并表示会集中力量严格实施,减少为税务及国家各机关造成麻烦的同时,把公司做大做强,争取为国家税收及社会经济作出更有力的贡献。三、与税务及国家各管理机构的沟通不够,导致犯下错误后仍然后知后觉。我司领导经开会讨论,规定各经办人员必须积极主动与国家各直属管理机构的相关管理人员多多交流,提高法律规范意识,增强错误预知能力,在将来的被监管过程中加深彼此默契,让双方工作进展更顺利、有效率。悔恨之情不足言表,衷心感谢刘所长对我公司此次错误的批评指正,让我公司有望朝发展的道路上更进一步。此次诚恳的请求刘所长及税务各领导原谅,我公司诚心接受一切批评和处罚,只求领导们能给我公司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公司不胜感激!此致!敬礼!检讨单位(签章):法人代表(签字):检讨日期:201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