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被评估单位(盖章):年终评估成绩:年月日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工作任务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扣分业务工作实绩38分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10分)由被评估单位按照实际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下达和分解的任务制定具体考核指标。由被评估单位列出实际承担的处、室和承办人1.能出色完成任务、业绩突出、社会效果好,可评满分;2.能完成任务,社会效果一般,扣0.5分;3.未如期完成任务,一项扣1分;4.未完成任务造成全局影响的,可评0分。二、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15分)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由被评估单位按照实际承担任务制定考核指标;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按“三定”方案制定考核指标。同上1.能出色完成任务、业绩突出、社会效果好,可评满分;2.能完成任务,社会效果一般,扣0.5分;3.未如期完成任务,一项扣1分;4.未完成任务造成全局影响的,可评0分。三、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情况(10分)被评估单位根据服务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发展、服务于基层单位、服务群众的具体事项和具体服务措施等情况,制定考核指标。同上1.能出色完成任务、业绩突出、社会效果好,可评满分;2.能完成任务,社会效果一般,扣0.5分;3.未如期完成任务,一项扣1分;4.未完成任务造成全局影响的,可评0分。行政能力建设12分一、科学民主决策(3分)1.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民主规则和程序,完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和跟踪反馈、责任追究制度。2.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五项制度”落实情况,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等;3.本单位政府诚信建设情况;社会服务承诺情况;违诺投诉查处情况。同上1.未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未健全民主规则和程序;未完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和跟踪反馈、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2.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制度不健全、未编制部门、行业政务公开详细分类目录、未建立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扣1分;3.未开展政府诚信建设工作、未兑现社会服务承诺的扣1分。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工作任务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扣分行政能力建设续二、依法行政(3分)1.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合法、适当(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是否按规定报备、行政处罚等情况);2.建立和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措施)。由被评估单位列出实际承担的处室和承办人。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向市政府和法制局报备经审查1件不合法的扣1分;2.重大决策出台前未进行合法性论证的扣0.5分;3.发现1起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或程序不合法的扣0.5分;4.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败诉,以及上级监察纠正的1件扣1分。三、高效行政(3分)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在网上审批,接受电子监察,健全各项审批制度,工作运转规范有序。2.建立必要的特事特办等应急机制;建立集中办事制度、代办制度。3.各项工作限时办结(含领导交办件、公文流转、办结、跨部门会签时限等)。同上1.审批制度不健全、未按制度办理被电子监察效能告诫的,发现一起扣1分;2.工作效率低、推诿扯皮,被通报批评的发现一起扣1分;3.因效能问题被投诉,经查实的一起扣1分。四、勤政廉政(3分)1.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运转有章可循(机关内部管理的具体制度名称);2.高效运行,政令畅通,各项工作限时办结(是否落实统一收件、内部流转,年度办件数、受理效能投诉的件数及办结情况);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廉洁从政;4.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同上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扣1分;2.不落实不执行上级指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分;3.经群众举报,上级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本级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的人员确有违法违纪问题的1起扣1分(发现问题,自行查处的不扣分)。工作创新(奖励项目)勇于改革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由被评估单位列出具体事项)。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经验被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总结推广的1项加1分;累计加分最高为3分。不提供说明材料的不给分。说明:1.各评估工作小组对负责考核的指标扣分,要说明扣分理由。考核指标扣分情况,由各评估工作小组报市效能办备案。2.被评估单位对评估工作小组考核指标扣分不服的,可在一周内书面向市效能办提出复查要求,市效能办受理复查申请一周后作出复查答复。对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的分析与思考一、政府绩效考核的现状目前,政府绩效考核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主导的内部考评,一种是公众参与的外部测评。笔者对这两种考核形式进行了调查分析,两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官方主导与公众参与。前者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主要围绕当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新农村建设、财源培植、招商扩投等一级指标和班子建设等二级指标,考核方式也多采用领导打分和各部门互相打分的方式。评价队伍完全是由政府各部门人员组成。评价结果的运用上体现更多的是政府博弈,且缺乏公开性。后者是把评价权交给政策直接受益者,以他们日常在政府部门办事的感受作为依据。因为政府工作干得好不好,绩效大不大,感受最深切、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的当然是公众,它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政绩的最高标准。这也是政府转型的方向和“善治”的结果。二是经济指标与公众价值。尽管在指标设计上考虑到了综治维稳、计划生育、生态环境保护和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和谐发展因素,也对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而信访的“一票否决”是否合理还值得商榷。但强势部门和强势指标仍充当“主角”,这一“主角”的导演就是政府官员。在指标时效上主要考虑的是当前表现出来的显绩,而后者更多体现的是公众价值。何谓公众价值?公众价值就是公众在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所能得到的所有预期收益与公众为取得这些收益可能付出的所有成本之间的差额。体现在两方面:1、是否提供了较为优秀的服务质量;2、在服务质量不变的前提下,降低公众为获得服务所付出的货币或非货币成本,如缩短公众等待服务的时间、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以及增加政府服务机构的数量或者进行政务的简化等。三是“为”与“不为”。前者重视工作过程与投入,即“为”的体现。也就是“正”的角度考核,这直接导致了压力型体制的产生,即“一级政治组织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比的评价体系”,根据其完成的情况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导致出现了“没有条件创造条件”、“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违反科学发展的典型案例。后者以是否存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否存在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为”作为考核指标,即从“负”的方面考虑。四是宏观改进与微观促进。在结果的导向上,前者多是从宏观上改进,或是具体数字的简单加减,忽略考核结果的引导功能,未能将考核结果与对考核对象的鼓舞、激励以及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而后者考绩与评人相结合的模式有助于树立成本与效率观念,顾客至上与服务意识、市场竞争意识等,有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科学的职能定位。二、完善政府绩效考核的对策通过总结,发现以政府为主导的考评似乎离我们对绩效期望的预期相距甚远,而目前我省推行的在服务对象中设立效能监测点的测评与“甘肃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么,是否可以直接照搬“甘肃模式”或过渡到效能监测点测评呢?笔者认为,在公众的民主观念和参与意识不高、政务公开程度不够、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不高、普通公众拥有信息的有限性和不完整性的情况下,还有众多问题需要解决:1、考核主体的重构。把评价组织权交给第三方学术性中介组织,对于众多的中小型县级城市来说,缺乏可靠、专业的中介机构。官方考评存在“先天不足”,纯粹的效能监测又存在“后天发育不良”的情况。因此,寻找具有普遍推广意义而又符合当前政治生态水平的考核主体就具有相当意义。笔者认为,将指标考评与效能监测有机结合,合而为一,并在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组织下进行。人大对政府中心工作熟悉且具有实践经验,审计部门对随机采集的数据有更为科学的分析机制。两者的结合虽然只是过渡,但其意义将会是深远的。2、考核指标的融合。融合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相加,是要形成系统的考核指标体系,为什么选择一些指标而放弃另外一些指标,要进行科学的实证分析,与政府的使命要建立紧密的关联性。它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状况,既着眼当前,又注重长远发展;既考虑经济发展,又重视社会全面进步;既包括定性指标,又包括定量指标。本质上来说是“政府本位”向“公民导向”的转变。3、考核数据的完善。数据的客观和全面是科学考核的基础,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的硬指标,由有关职能部门提供,考核机构经调查核实后予以认定;群众满意度等大众性指标的数据来源由客观数据和评判数据组成,客观数据即客观的工作与服务产生的数据,评判数据主要通过效能即时监测、明察暗访、抽样调查等方式获得。尽量扩大样本容量和增加考核频率,以避免行政干预。4、考核队伍的建设。人大与审计部门设立考核协调委员会,由委员会建立考核员储备库,考核员的选取应尽量不与被考核部门和人员有任何的利益关系,以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对效能监测点监督员的建设应以培训为主要内容:一是增强其对政务知情的程度,使其在更多的领域,更深的层次上了解政府;二是培养其参政的意识,主动将自己与社会联系起来,培养起全局观念及责任感、使命感。以上是笔者对绩效考核的一点思考,绩效考核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的、渐进的工程,需要我们在理论上不断研究,寻求其规律,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总之,只要我们善于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认真分析,科学对待,就一定能找到适合当地具体情况的政府绩效考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