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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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中央储备粮蓬安直属库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储粮蓉[2011]7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关于新上收库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不断完善我库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完成“对标”;为了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为了实现“两个确保”、“三个维护”和我库做大做强的目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库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中储粮蓉〔2011〕70号文件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以企业的发展为出发点,以实现“两个确保”、“三个维护”为目的,积极稳妥地开展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一支战斗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职工队伍,健全一套“管得了”的长效机制和能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机制,逐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基本原则:一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项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分公司的有关政策规定,广泛征求和听取员工的意见。改革方案的确定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分公司备案。在实施改革前,改革方案应在企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让员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定岗、定员、定薪”等敏感问题,要坚持2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二是周密细致,平稳推进的原则。三项制度改革事关中储粮体系的大局和我库员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任务艰巨、难度较大的工作。我库在制订方案、具体实施和时间安排上必须统筹考虑、周密细致,既要有效推进,又要确保稳定,在稳定的大局下及时推进改革,做到推进改革和促进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改革按时顺利完成。二、三项制度改革的内容和程序要求(一)人事制度改革1.直属库领导人员竞聘办法(1)库领导人员的职数按分公司〔2011〕70号文件规定的职数选配,由正、副主任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分公司进行民主测评、考核、聘任;副主任由分公司组织竞聘。(2)领导人员的任职条件①政治思想素质较高、政策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自觉以国家、公司和粮库利益为重,熟悉粮食政策和业务,具备与所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专业知识技能,工作扎实、勤奋敬业、能够完成“两个确保”任务,经营业绩较好。②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违纪及渎职、失职行为。③竞聘担任库领导职务,应分别在下一级职务(上收前任科长或以上职务)任职2年以上。④一般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3⑤一般距法定退休年龄应在3年以上。⑥原则上新提任的直属库主任不超过50周岁,新提任的直属库副主任不超过45周岁。(3)领导人员岗位竞争的方法和步骤。直属库领导人员由分公司在本库组织的岗位竞争中产生。①公开职位数量、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②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在岗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均可报名竞争库领导人员岗位。③演讲和民主推荐。竞岗人员在职工大会上做20分钟的演讲。演讲内容: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演讲结束后,由全体职工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④组织考察。对民主推荐票比较集中的人选,由分公司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⑤讨论决定及任前公示。分公司党组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了解的情况,讨论决定领导人员的任用。经过7天任前公示,不影响任用的,由分公司予以聘任。直属库领导人员聘期为3年。⑥符合本次任职条件的现任主任,由分公司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不影响任职的,可由分公司直接聘任或交流任职。其它现任直属库领导人员,愿意竞争相关领导岗位的,均须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岗位竞聘。(4)领导人员岗位竞争的相关规定①参加同级岗位竞争未被聘任的,应参加下一级岗位的竞争。如不参加下一级岗位竞争,按低于原岗位级别在库内酌情予4以安排,工资待遇按新的岗位工资水平确定。不服从安排的,实行待岗,发给待岗生活费。待岗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确定。②不申请参加岗位竞争的,按低于原岗位级别在库内酌情予以安排,工资待遇按新的岗位工资水平确定。不服从安排的,实行待岗,发给待岗生活费。待岗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确定。如本人选择自谋出路的,粮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5)领导的续聘、解聘办法①领导聘任期满后,由分公司根据其完成“两个确保”、“三个维护”任务和经营业绩、经济责任审计、人事考察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任。②领导聘任期满后,由分公司安排可在现工作单位续聘担任原职,也可通过轮岗交流到其它直属库担任领导职务。③领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再续聘或予以解聘。a、在考核、考察、审计中有重大问题并被认定为不称职的;b、对未完成“两个确保”任务负有主要责任的;c、在年度内出现严重亏损或者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及对未完成聘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负有主要责任的;d、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e、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5f、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2.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续聘及解聘办法。(1)中层管理人员在本库组织的岗位竞争中产生。(2)科室设置:我库设5个科,即综合科、财务科、仓储管理科、购销科、安保科。(3)中层管理人员的竞争职数:五个科各设科长1名,仓储管理科和购销科各设副科长1名,其中财务科科长在参加竞聘演讲和进行民主测评后,由分公司考察考核后聘任。(4)参加竞争中层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①政治思想素质较高,政策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自觉维护国家、公司和单位的整体利益,作风正派、廉洁自律。②熟悉政策法规和本职业务,具有与所任职务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敬业。③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职责》。④在过去的工作中,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违法、严重违纪和损害国家、单位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⑤一般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龄4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个别工作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⑥竞争科长职位,需任副科长或以上职务2年以上。⑦竞争副科长职位,除满足第①—④条件外,一般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在本库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内。(5)竞争中层管理岗位的程序和方法①自愿报名。在岗位竞争之前,粮库将公开职位设置、工作6职责及任职条件。符合条件的在岗员工均可报名竞争中层管理岗位。报名竞争中层管理岗位应填写“竞聘中央储备粮蓬安直属库正、副科长岗位申请表”。②粮库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争人员名单并向员工公布。③竞职演讲。竞争人员在员工大会上作不超过20分钟的竞职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竞岗前的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④职工测评推荐。演讲结束后,由参加职工大会的职工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⑤组织考察。对民主推荐票比较集中的人选,需经粮库班子集体讨论和进行业绩考察。其中财务科科长由分公司考察考核。⑥讨论决定及任前公示。由粮库班子集体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讨论中层管理人员的拟聘对象。经7天公示,不影响任用的,再由粮库统一聘任(财务科长由分公司聘任),并报分公司备案。(6)中层管理人员聘期为三年,聘期满后,可续聘也可解聘。(7)中层管理人员的续聘、解聘办法。中层管理人员在聘任期间,实行年度考核,对“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等次在称职以上者,可以续聘。聘任期满后,经民主测评和考察考核,可续聘其担任原岗位工作。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续聘或予以解7聘。①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并造成较大损失的。②对本部门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业绩考核指标负有主要责任的。③缺乏团结协作精神,由此影响正常工作,群众意见较大的。④工作能力较弱,不适宜担任现职的。⑤有违法、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⑥在年度考核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投票数三分之一的,且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⑦符合内部退养条件并提出内部退养申请的。⑧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8)参加中层管理岗位竞聘未被聘任的员工可参加下级岗位的竞争。(二)用工制度改革本库实行以岗定员的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用工制度。1.岗位分类根据管理层次、工作任务和业务性质,员工岗位分为管理类、业务类、经营类和辅助类。管理类岗位包括副科长及以上岗位;业务类岗位包括粮油保管、质检、会计、统计、人事、党务、文秘、出纳、机电维护、微机管理等岗位;经营类岗位包括从事轮换、中转、加工、经营等业务工作的岗位;辅助性岗位包括后勤保障、勤杂等岗位。82.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粮库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共3人。综合科:科长(兼纪检联络员)1名、文秘(兼党务员、打字员、行政事务员、人事劳资员)1名、驾驶员2名(其中1人兼车辆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兼卫生绿化管理员)1名、炊事员1名。共6人。财务科:科长(兼内部审计员)1名、资金会计1名、商品会计1名、出纳1名。共4人。仓储管理科:科长(兼监管员)1名、副科长(兼基建管理员)1名、信息技术员(兼仓储统计)1名、检化验员2名、计量员2名、水电工1名、粮油保管员9名(其中1人兼材料保管员),机修员2名。共19人。购销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统计员1名、业务员3名(其中2名兼铁路专线企业运输员)、经营人员若干。共12人。安保科:科长1名、安全员(兼门卫)1名、防火员(兼门卫)2名、治安员(兼门卫)1名、保安员(兼门卫)2名。共7人。如在实施期间内退人员增加,粮库将适时调整部分岗位,并及时公布。3.员工上岗实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前,由粮库公布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员工依据岗位对学识、工作能力、专业技术的要求,填写《岗位申报表》申请选择工作岗位。科长根据员工选择岗位的申报情况提出岗位人选建议意见,最后由粮库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上岗人员。94.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1)竞聘上岗的人员应签订由总公司统一式样制作的《劳动合同书》,不愿意变更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粮库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期限。凡符合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期限为三年;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由员工本人提出,经粮库同意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5.妥善安置富余人员不申请参加岗位竞聘以及在本次改革中不适应岗位要求未重新上岗的人员,可采取内部退养、内部待岗、解除劳动合同自谋出路等方式安置。(1)内部退养的条件及待遇①内退条件:男年满50周岁且工龄满30年、女年满45周岁且工龄满25年的员工可申请内退。本人书面提出内退申请,粮库审核同意并签订内部退养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②内退待遇:按原岗位的工资(岗位工资加工龄工资)的80%计算。粮库按本人内退前的缴费基数继续为退养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③原库领导班子已离岗休息的人员,在本次改革中距法定退休年龄在3年以内的,本人选择不参加三项制度改革,如选择内部退养,其内退待遇按本人离岗休息时工资水平办理内部退养。④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人员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2)内部待岗10①员工不参加“三项制度改革”可申请内部待岗,双选落聘的人员实行内部待岗,待岗时间为1年。待岗人员必须与我库签订待岗协议。②待岗人员的生活费按照南充市公布的南充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待岗期间不再享受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奖金。③待岗本人应安排好自己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待岗期满后,本人可书面提出申请要求上岗,粮库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待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后确定其是否上岗。待岗期间或待岗期满后申请自谋出路的,由粮库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岗期满经考核后仍不能上岗或未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由粮库安排一些辅助性工作(如清洁工、绿化工等),其劳动报酬由粮库按照业务类岗位工资的70%确定。(3)解除劳动关系自谋出路:员工如选择自谋出路,由粮库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国家标准为: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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