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协议编号:秋合字AZ20151124小区智能化工程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第2页共7页小区智能化工程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质量第一、双赢的合作理念,双方就小区智能化工程施工结成战略合作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将根据战略合作的范围的情况,给予乙方稳定的工程业务,希望乙方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施工承包服务。乙方为从事智能化专业工程施工的企业,经丙方推荐担保甲方愿与乙方长期合作,双方愿意以精诚合作、理解信任的态度开展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自身的施工资源优势,通过有效的工程管理,建设高质量的工程产品,双方共同为客户提高满意的产品,从而达成双赢目标。本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在合作范围内,就具体的标段再另行签署分合同,分合同的条款如与本协议不一致时,概以本协议为准;第一条合作期限及范围1.战略合作期限:长期2.合作范围:集团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名下各新开发项目的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工程包括:(1)可视对讲系统;(2)闭路监控系统;(3)门禁刷卡系统;(4)电子巡更系统;(5)停车场管理系第3页共7页统;(6)背景音乐系统(室外管线及音箱部分由园林施工);共六个系统。(乙方免费提供门禁卡5张/户)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在法律和政策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许可范围内,甲方保证本协议确定的合作期限和合作范围;2.甲方应监督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督促按时付款;3.甲方有权利组织下属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在乙方进驻现场前对乙方拟定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察;4.对乙方合作的情况进行评估,如评估结果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有权缩减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范围;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满足甲方开发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并对承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依法承担责任;最终为甲方各小区的客户提供用户满意的优质工程;2.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接受甲方工程管理要求,按时完成对本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维护工作3.对于合作范围内的新工程提供设计方案(图纸)优化、技术支持等服务,图纸优化部分必须报甲方确认,相关的费用已经在战略合作定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取。4.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土建总包方和现场监理的监管,并准时参加工程例会。第4页共7页第四条乙方服务承诺基于对战略合作关系的理解,乙方应接受以下规定,承诺按要求履行承建商职责与义务:1.满足并持续提高工程质量,所有现场需要施工部分,即使图纸、报价书遗漏的也要无条件完成,不再增加费用。各子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以满足物业使用功能并通过甲方验收。2.满足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3.乙方确保劳务工资得到及时发放,并采取甲方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4.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提供安全文明及便利条件,让甲方有组织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带领客户参观项目施工现场;5.要求乙方在双方合作项目中采用经甲方确认并已备案的设备、材料的厂家及品牌,每一新项目进场施工前都必须提供主要设备、材料样板经甲方工程部、市场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确认。6.乙方需为甲方设立售后服务及质量征询的专职机构,专职负责收集质量信息,确保投诉处理和返修的及时、全面解决;7.每次新项目乙方自行报价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以便甲方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的管理,如发现有偷工减料的应相应扣除,并有权缩减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范围;8.每次新项目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其计价清单数量如与合同约定承建范围、图纸不符和漏项,决算时不作任何调整。9.符合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及甲方要求。。第5页共7页第五条定价机制按行业市场平均价以户(套间)为计算基础,即综合单价以每户RMB2800元,以行业市场平均价实际,每次上浮或下浮浮动率为5%,如行业市场平均价浮动率达不到为5%的,则计算基础不调整。第六条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工程价款按分合同1.预付款:无;2.进度款:按分合同支付;3.结算款:按本合同第四条第8点和分合同执行;4.保修款:预留结算款的5%保修款,保修期满后按分合同和丙方担保书中的约定结清。第七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在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履行协议的,必须向对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协议而造成的全部损失;2.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达三次或者严重违约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损失;3.本协议为双方签订项目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项目合同不得提出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第八条纠纷争议处理方式1.如果双方在项目合同履行中发生严重争议,由双方战略合作管理部门应及时沟通、解决,并知会双方相关各方人员。2.如果双方战略合作管理部门无法解决争议,则上报双方集团相关部门解第6页共7页决。第九条协议有效期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但任何一方在符合本协议终止条款规定,提出终止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对上述约定截止日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具体分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该具体合同履行完毕。2.本协议一方在符合法律和本协议约定条件下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协议终止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如乙方的过程评估或后评估或年度评估总结情况无法达到“可接受”水平且经高级管理层沟通及绩效改进计划后仍无明显变化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5.如合作的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引起重大投诉,则我方有权单方中止协议。6.如乙方组织架构或运营能力等出现重大变动的,则我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7.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的变化等)或甲方发展战略的需要,造成项目不能持续发展或停止发展,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框架协议。但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具体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该具体合同履行完毕。8.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在双方具体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所在地另行确定第三方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1)乙方不具有按本协议规定对甲方开发项目提供施工能力;2)乙方未获得当地政府的资质或许可;3)依法必须另行进行施工招标;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终止某一个或几个项目施工合同;第十条协议份数及生效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四份(含各分公司第7页共7页各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署人:签署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附件:可用于工程施工的经甲方确认的主要设备材料的厂家及品牌清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