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队员百分制考核细则为客观公正的考核执法队员的日常表现,奖优罚懒,形成有效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城管执法千分制考核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市直各执法中队和街办中队所有执法人员二、考核内容1、考勤情况2、遵规守纪情况3、仪表风纪4、工作情况5、内务卫生情况6、加分情况7、其它情况三、考核标准(一)考勤情况(20分)1、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旷工扣20分。2、每月原则上休息4天,请假(包括休息)每超过一天扣10分,超过8天的每天扣20分(婚假、丧假、病假等特殊情况除外)。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无特殊情况不准捎假、电话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3、开会、集合等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缺勤一次扣10分。(二)遵规守纪(20分)1、上班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及从事其它赌博性的娱乐活动。发现一次取消当月考核资格,连续两次以上或情节较重造成极坏影响的,进行停职学习及更严厉的处分。2、发现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者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并按“十条禁令”有关规定执行。3、严禁粗暴执法、打人、骂人、乱耍权威。发现违反者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并按“十条禁令”有关规定执行。4、发现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截留、私分、使用扣留没收物品的,一经查实,取消当月考核奖,并按“十条禁令”执行。5、执法过程中,出现违反程序执法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并按“十条禁令”有关规定执行。6、执法车辆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违反一次扣带车队长20分,驾驶员10分,违反两次以上者取消当月考核资格。(三)仪表风纪(15分)1、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者每次扣5分。2、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插手、背手、插兜、揽腰、钩肩搭背、不得吸烟、扇扇子,违反每次扣5分。3、执法队员在执法车应坐姿优雅、严肃,不得翘腿、斜躺、睡觉、嬉笑打闹,不得在工作时间、在执法车中吃东西,违反一次扣5分。4、严禁着标志服私自出入餐馆、商场、娱乐等场所。一经发现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并按“十条禁令”有关规定执行。(四)工作情况(25分)1、执法人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听从领导,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2、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三先一后”、“六个步骤”的执法要求。未按执法要求顺序执法的,在本月的考核成绩中扣20分;每缺少一个执法步骤在本月的考核成绩中扣5分;违反执法要求情节严重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3、凡在执法活动中,不主动向前认真执法的,发现一次扣10分;不能完成执法任务的,每人每次扣5-20分;造成工作失误或负面影响的,每人每次扣20分4、督察通知单要按规定及时回复。不能按规定回复的每次扣中队长5-10分;弄虚作假回复的,一经查实每次扣中队长10分,两次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5、工作时间出现脱岗、串岗现象,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带车中队长10分,执法队员5分。(五)内务卫生情况(20分)1、办公室内务卫生要保持整洁,各中队要安排卫生值日表。办公室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一次扣罚值日人员5分;值日表安排不明确,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一次扣罚中队长10分;宿舍内卫生不整洁的,对所住宿人员每人每次扣5分。2、各中队照像、摄像器材由专人妥善保管,严格按使用规定管理。如有违反每次扣责任人10分,造成损坏的,由中队长和责任人共同负责赔偿。3、驾驶员要保持各执法车辆卫生整洁。发现不整洁的,每次扣本车司机5分;中队长要及时安排保养维修车辆,保养、维修不及时的,每次扣中队长10分,扣驾驶员5分。(六)加分项目1、根据工作需要大队安排中队加班的,视其情况,加计5-30分。2、工作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的,视其情况加计10-50分。3、积极参加局队组织的各项活动,视其情况每人每次加计10-50分。(七)其他情况本考核内容中未说明的事项按有关文件执行。四、考核成绩评定与奖励1、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分数定奖励数额,每名人员考核成绩,按A(95分—100分)、B(90分—95分)、C(80分—90分)、D(80分以下)四个档次考核。2、每名人员考核成绩,按不同岗位设定不同分值,具体是:中队长和指导员分值为1.9,副中队长和文书分值为1.7,一般执法人员分值为1.5。每名执法人员每月所得分数乘以分值就是这一月的考核成绩,并据此发放考核奖。3、每月由大队统一考核副中队长以上人员,各中队负责对每名执法队员进行考核,报请大队统一公布,并记入个人档案。4、重大工作失误或其它问题,经大队研究后,再做相应处理。5、年终评先树优以百分制考核成绩为依据参考评选。6、考核奖励数额根据市财政奖励数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