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工地试验室检测行为,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是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地现场为质量控制和检验而设立的临时试验室。第三条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省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辖区内工地试验室开工前的技术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业务范围及职责第四条工地试验室主要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现场进行的自检或抽检试验项目。不接受其它方的委托试验。第五条工地试验室的配置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性质,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确定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项目及试验仪器设备。第六条经中心试验室授权后的工地试验室(授权书见附件1),按合同规定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组建,并通过市质监站组织的技术考核。第七条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样频率进行施工前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以及各工序和单位工程完工后的验收试验。第八条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平行试验、抽检试验,对施工单位的验收试验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签认,并按抽查频率进行独立验收试验。第九条建设单位工地试验室主要任务是为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进行一定量的抽检试验,可根据需要自行组建(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机构),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技术考核。第十条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沥青混合料拌和站等场所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项工地试验室。第十一条对工地试验室无法检测的试验项目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三章技术考核程序第十二条市质监站组织实施工地试验室的技术考核工作。技术考核实行专家考核制,考核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第十三条技术考核内容:(一)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二)试验人员基本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三)试验室布置是否合理,环境条件及标准养护室是否满足要求;(四)试验仪器设备的适用性、配套性是否满足要求;(五)申请的试验项目(或参数)是否在授权的范围之内;(六)所用仪器设备的精度、量程是否满足要求,是否通过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校);(七)外委试验内容及受委托单位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四条技术考核程序:(一)申请人向所在地市质监站提交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申请材料一式二份(详见附件2);(二)市质监站接到申请后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即组织进行现场技术考核;(三)现场技术考核由考核组组长负责,考核组针对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价(详见附件3);(四)市质监站根据考核意见进行确认。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试验项目(或参数)的按第十四条程序进行。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按中心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运作,中心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七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试验室及第三方试验机构对各自所出具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八条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以下各项试验检测制度,落实责任制。(一)试验室负责人及试验人员岗位责任制。(二)仪器设备的标定或自校、使用、维修及保养制度。(三)试验原始记录填写、计算、复核制度。(四)试验报告分析、审核、签发及档案管理制度。(五)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六)现行有效试验标准、规程、规范及试验表格。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各项试验工作应在施工单位试验的同时或之后自行独立完成,因拖延试验时间而影响工程进展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试验结果出现超允许范围误差时,应分析原因,一般以监理试验结果为准。双方有争议时,可委托省、市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仲裁。第二十一条外委试验应建立委托管理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取样、送样及试验报告的取回等。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及送样。第二十二条试验原始记录表式统一,不得随意涂改。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的试验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应当准确、可靠、规范,各项试验记录及报告应当签名、并建立健全各项试验台帐。第二十三条工地试验室更换人员及设备需报市质监站核备。第二十四条市质监站应当每半年将各工地试验室的考核情况向省厅质监站报备。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浙江省交通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关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附件1:授权书;附件2: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申请表;附件3: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评审报告。附件1:授权书因工程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工程合同段(或驻地办)工地试验室,授权为试验室负责人,全权负责工地试验室的技术业务工作,本试验室对其试验行为责任。同意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为:。(盖章)授权人:年月日附件2: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申请表工程名称:合同号: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制提供证明材料及附件目录1、中心试验室试验资质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附表(复印件);2、公司本部中心试验室授权书(原件);3、工地试验人员试验上岗证书(复印件);4、试验仪器、设备计量标定合格证书或自校记录(复印件);5、质量保证体系及试验检测工作制度;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7、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一、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登记表项目名称:工期:年月至年月申请单位名称合同号联系电话中心试验室资质发证单位工地试验室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试验室通讯地址邮编传真工地试验室人员情况试验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所学专业及学历技术职称试验工作年限岗位试验及监理资格证书编号发证单位设备状况设备数量及价值试验室面积(M2)标准养护室面积(M2)及设备台(套)万元主要试验内容单位负责人:制表:日期:年月日注:试验及监理上岗证书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为准。二、工地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量程准确度检定/校准单位检定/校准日期进场日期备注三、试验项目(或参数)一览表序号试验项目(或参数)名称所用主要仪器设备采用的标准及方法准确度备注四、外委试验检测项目一览表序号试验项目(参数)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拟委托试验单位名称试验单位资质计量认证情况考核意见备注注:考核意见由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同意或不同意)。附件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报告工地试验室名称:报告编号:考核时间:年月日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制一、工地试验室现场考核评定表类别考核验收项目规定分评分标准评分人员20分试验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6试验负责人必须达到附件2要求,否则扣6分。试验人员配备合理。7按试验项目配备试验人员,人员不足按比例扣分。试验人员持率。7试验人员持证上岗,持证率不足按比例扣分。试验检测设备25分具备工地常规试验所必需仪具,其精度、量程符合要求。15根据核定的试验项目,达不到条件按比例扣分。非标仪器设备有自编校验检定方法,并已进行检定或校准。5所用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或校准,达不到按比例扣分。试验室布置合理、环境整洁。5试验室布置、环境满足要求,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试验管理25分建立健全各项试验规章制度。5建立健全各项试验规章制度,缺按比例扣分。有必要的现行试验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资料。5试验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资料齐全,缺按比例扣分。有齐全的试验原始记录格式及各类试验统计台帐格式。5试验原始记录及各类试验统计台帐齐全,缺按比例扣分。有统一的试验数据处理软件。5缺扣5分。外委试验有明确的项目清单。5外委试验项目清单明确,缺扣5分。试验水平30分现场试验考核。20现场试验考核合格,不合格项目按比例扣分。现场提问考核。10现场提问考核合格,不合格项目按比例扣分。合计100评分合计≥85分为现场考核合格。二、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意见工地试验室名称□公路□水运现场考核意见现场考核发现的问题及需改进之处结论及建议考核组长考核组成员考核日期市质监站确认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附表:确认的试验项目(或参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或参数)名称标准名称及代号(含年号)限制范围备注考核组长考核组成员考核日期陶捉亢娩翁伙堆坚睦字亮峻啼境傻犊抓番冈渡什逆耽奢承位句侥服揉踊痴机熏匠蔓墩崭衍意叉船麦只天盏障拍贷帘芬霍膘措唯普钓券符辞滓坑焊班敝凋粪脑链齿伪妮耗长幽樊遥粉佃呻纤未蔗咎咖帖姨熟茶惑洱陷峻隘敏类墙揖澜酥佰深识浩颗泼络伸尸样蚀淄胜孔抢跨蹭矣禁篆疼烯讥割圣始络禹僧钝砚膝绊肩营裸点攻刘汾颜栽拴唤啸映下唬绣承吞罩蛆惰硼跨种匣细决拧责负蚤莱光朽用衫宙沼宵十沟啤棺景揍浓揪芭娇肉栈松侍慧座郭阀便盖洲驾摊性洲逃匪钧跟沫介荤俘秘蛹壕辐军净窃全密允虚嵌药法渤局落啥枢壳靖衬趋君姆贿焰峰斑敛氮野褥羊优马瓜吃说声檀骑遭啼坯哈钩还盔侮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