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思考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如何通过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促进学校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是我们正在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一、细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教育部2014年12月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其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细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一是要依据省、市和国家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精神或有关方案,基于我校的办学目标和课程设置,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体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目的;二是要依据评价理论和具体目标的性质,突出重点,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做到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三是内容的评价标准要多元,应包括内差异标准、相对标准和绝对标准二、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要依据评价方案和评价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的“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五个程序来进行探索性实施。关于形成性评价,学校要创建每个学生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档案袋”,把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的、有代表性的测量结果和非测量结果以及评价结果及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档案袋”,对于重要的、典型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应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学校要开发专门的电子评价系统以便捷、交互的方式动态呈现形成性评价信息,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生可以在成长事实的记录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学会选择与承担,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通过电子评价系统,家长和学校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进而家校协作,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帮助学生发现自我,规划人生,实现自我。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高中三年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终结性评价结果的获得,先由评价系统生成“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电子版,再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确认并生成纸质的报告册,学校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听取学生与家长的意见,并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终结性评价结果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适宜于学生发展的高等院校提供参考,为高等院校选择更适合的学生提供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量化评价”“质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为了使综合素质评价扎实、有效地实施,学校还要建立或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实施机构,建立一套专业、负责、有序的管理机制,不断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策略。三、重视综合素质评价的引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改背景下的新生事物,是一项专业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工作,需要教师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为此,学校要组织理论学习,开展教师培训与教育科研,切实转变教育评价观念,提升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专业引领,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地开展。比如“成长记录”作为一种质性评价,对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如果教师缺乏相关知识与技能,缺乏专门的培训,就很容易出现为了记录而记录,不能选择恰当的行为样本或有关信息进行记录,不能有效帮助学生分析“成长记录”中所搜集的代表作品、活动记录、成长经历、人生规划、多元评价等信息,不能把行为表现转化为具体的评价结果,对学生以后的发展也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这样,综合素质评价就如同虚设,无法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教育改革和评价改革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责任编辑龙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