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售后服务承诺1.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供方售后服务的管理,更好地提升公司的信用。本制度适用于供方公司的售后服务活动。2.售后服务工作内容2.1专人负责做好对于运输质量投诉信息(信函、传真、来电、来访)的管理:对客户来访(或投诉者)的接待,接待人员做到热情、礼貌周到。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接待人员在“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尽量解决好客户提出的问题使客户满意。客户的投诉属非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时,接待人员与客户协商解决,并得到客户满意为止。客户投诉属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时,接待人员将客户反映的情况,填写在“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对来函、传真、来电的质量投诉也由专人负责将客户反映情况填写在“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并制定出解决投诉的方案。凡属产品质量问题,接待人员应在当天将“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表”和客户投诉函件等交到质检部。质检部根据投诉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分析,提出采取措施意见,然后在“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处理意见”栏目中填写处理意见,并将此记录交给被委派的监察人员。2.2被委派的监察人员根据此“记录表”上的处理意见,如省内发生的,则于三天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省外发生的,于一周内到达现场处理;边远地区发生的于十天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3被委派的监察人员或检验员应由具备相应专业监察的人担任,以保证服务质量。2.4被委派的监察人员和检验员赴现场服务时,要根据“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信息进行调查,调查时,必须仔细了解货物质量问题的产生原因。属本公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给予赔偿。2.5服务完毕后,被委派的监察人员和检验员,要在“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处理实施情况”栏目中认真做好记录,并由客户确认、签名。2.6被委派的监察人员和检验员回公司后,及时将“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交到质检部。若属本公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检部填写“纠正措施通知单”交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按《改进控制》采取纠正措施。3.客户要求下的运输服务3.1客户对运输服务有要求时,运输部应按合同评审对其进行评审。对签订的合同要将其服务内容写进合同中;3.2运输部针对具体合同要求,制订出服务实施计划;3.3运输部根据服务实施计划,会同有关责任部门按计划进行分工和实施,并将计划复印件交给责任部门;3.4当工作完成后,综合部对其实施结果进行验证,以满足合同规定要求。验证方法可采用客户验收后当场签字或回单形式,以此来衡量服务质量。4.客户信息及管理4.1市场部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向客户发函“运输服务征询单”,以此广泛征求客户意见。对回单要及时汇总并进行处理。4.2市场部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走访客户,征求客户对本公司运输质量的意见,并认真对其分析,总结运输服务的质量。4.3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分类、整理来自客户的反馈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汇总在“客户信息汇总表”上,并报到质检部,质检部对其进行分析,属产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改进控制》实施。4.4来自客户的重大投诉和客户的期望,综合部及时向总经理报告。5.售后服务的实施方案:(1)合同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的运输,对于签订的路线、城市无条件将产品按时送到客户手中,不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2)物流公司将保证所属车辆在合同指定时间内前往仓库装运货物,如遇雨雪、雾天等不可抗力或车辆中途故障维修等情况,将及时与客户单位保持联系,并安排其他车辆负责调运,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3)物流公司将保证充足的车辆,确保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发运。(4)车皮、集装箱装运严格按照销售公司的要求重不压轻,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在内,附加值较低的产品在外的原则装运,在场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破损负责随车带回处理。(5)随货同行的(发货单)有客户签收(签字或盖章)方算完成交货。(6)货物在装修过程中,公司将派员现场仔细核对数量,货物出厂后,如发生差错,本公司给予赔偿。(7)物流公司将随车安排现场调度跟车至客户长裤提货,协调处理问题,确保装货质量。6.售后服务之:所有权与风险转移(1)在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将货物收回,甲方须承担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收回货物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等。(2)货物的风险责任自甲方拥有货物所有权之日起转移至甲方承担。(3)如甲方已经将货物出售给第三方,则乙方可以直接对第三方享有债权。以上售后服务方案的要求,须相关供方严格按此程序执行,与我公司之间的对接时,须验证供方是否按上述要求实施,并须提供相关的实施解决方案、实施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