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经济发展局办理外资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经济发展局(工商局)事项名称承诺办结时限(天)法律法规依据(条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目录办理程序外资企业设立登记7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面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非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文件;许可依据:《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鼓励、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2.授权委托书,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4.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5.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6.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7.董事会成员名单,8.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9.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10.投资者开户1、领取制式表格及所需文件清单;2、按规定报送有关文件;3、进行审批;4、进行工商初审并报市局核准;6、核发营业执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1.环保部门审批意见,12.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3.法津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4.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