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的竞争情报研究及其产业化发展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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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2,Jeanne·杨31.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昆明(650051);2.信息科学与竞争政策研究所,加拿大渥太华KIN6N5;3.英国苏塞克斯大学科技政策研究所,英国布莱顿BN19QEE-mail:Pejnli@163.com摘要:在全面总结欧盟地区竞争情报(CI)研究与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其特点的基础上,文章重点对英国、德国、瑞典、法国等国家CI的发展模式及特征进行了述评,并认为目前欧盟国家已经成为除美国、日本外,世界上CI研究与服务发展最活跃的主要地区之一,其CI研究与产业化发展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关键词:竞争情报;研究;产业化;发展;述评;欧盟国家中国分类号:G350文献标识码:A1.引言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竞争情报(CompetitiveIntelligence,以下简称CI)作为以建立和提升竞争优势为目标,在法律和道德范围所从事的针对竞争环境和竞争对手的信息搜集和研究活动,已逐渐在欧盟各国的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成为企业增强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之一,并逐步开始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由于欧盟各国对CI概念及其活动的认识还存在较大差异,在不同的国家或研究领域中的CI研究与服务活动往往以“工商情报”、“技术情报”、“金融情报”和“产业安全信息分析”等称谓出现,通常这类研究活动一般都与竞争环境条件下信息、数据和知识的搜集、筛选、评价、分析和利用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本质上与公认的CI工作本质上是相同的,而且上述活动在欧盟各国也开展的相当普遍,并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所以在本文中均将其视为CI活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国内对于西方发达国家CI发展与实践特点的了解还只局限于美国、日本等少数几个国家,对欧洲各国或地区的CI研究与服务及其产业化发展还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和认识。2007年2月笔者应英国苏塞克斯大学科技政策研究所(SPRU)的邀请,参加了由欧盟各国共同举办为期3个月的“创新导航者培训计划(2006-2008年)项目”(简称CPIN)的学习,并结合培训内容对欧盟国家的CI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取得了第一手的昀新资料。本文在笔者实地考察札记等资料的基础上,对目前欧盟国家的CI业发展状况,尤其是英国、德国、法国、瑞典等部分国家的CI研究和产业化发展进行述评,希望能够对我国CI研究与服务的深入发展有所启示和帮助。2.欧盟竞争情报研究与服务业的发展概况1欧盟作为世界上昀大的跨国区域性政治经济共同体,目前其成员国数量已达到27个,总人口超过4.5亿,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日本等国高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崛起,欧盟国家的经济科技发展面临着来自美日等发达国家和以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双重竞争与压力,造成欧盟各国一度综合经济竞争力持续下降。在世界各国CI实践不断深入的趋势推动下,欧盟各国或地区组织通过采取措施,积极开展CI的研究和服务活动,并把CI理念融入到企业的国际贸易、市场营销、成本管理和技术创新等经营活动中,不仅提高了欧盟各国或地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工业创新水平,逐步改变了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被动地位,推动了情报活动由军事、政治等传统领域拓展到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方面,而且也促进了当地CI研究和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国情的差异,欧盟地区的CI活动在政府信息自由获取程度、信息披露规则、数据保护立法、公司管理人员对情报工作的态度以及接触信息来源的难易程度等方面与美国有很大的不同[2]。近年来欧盟为了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CI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各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欧盟委员会还在各国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凌驾于其成员国竞争法律之上、适用于整个欧盟市场的“欧盟地区竞争法”体系,明确规定成员国的竞争法不得与欧盟竞争法相抵触,并且与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签署竞争政策合作多边协议,建立了欧盟竞争网络(ECN),为欧洲竞争政策的适用和执行及其信息共享提供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把欧盟竞争政策模式转变成WTO多边贸易规则的一部分[3]。这些措施为欧盟各国开展CI研究和服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力地推进了欧盟国家CI研究与产业化的发展。2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法国、荷兰等国家发起成立了全球工商情报联盟(简称GBIA),该组织作为以欧盟国家为主的国际性工商情报合作机构,通过积极推动欧盟各国在工商情报和CI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先后帮助诺基亚、西门子、ABB等一大批跨国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及运作CI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效果[4]。同时欧盟还在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瑞典等国家及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已相继成立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协会(简称SCIP)民间组织的基础上,于1990年成立了统一的欧洲SCIP组织。该组织作为区域性的非营利法人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CI思想和方法的宣传,不断加强欧盟国家的CI研究和应用力度,积极促进CI服务的产业化,已先后召开了十一次年会,其中1993年召开的年会主题为:“如何在企业战略中应用竞争情报”;1994年召开的年会主题为:“高级经理人员期望通过竞争情报得到什么”;1997年召开的年会主题为:“在全球市场取的成功----先进的商业情报分析”;2004年召开的年会议题分别为:“竞争情报与战略决策”、“竞争情报与创新”和“竞争情报与昀佳组织”[5]。这些活动对于推动欧盟各国企业CI研究与服务的应用及其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3随着欧盟国家竞争情报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以CI咨询服务服务、企业CI系统建设、CI专业人才培养和产业安全商业秘密保护为主的竞争情报业得到迅速发展,各国工商情报和CI等领域的专业人员队伍也不断壮大,CI研究与服务正逐渐成为欧盟国家中的一种新职业。据欧洲SCIP组织2001年所进行的统计: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在欧洲境内从事工商情报和CI等领域活动的专业人员数已超过1.5万人,其中欧洲SCIP组织成员数约占全球SCIP会员总人数的11%,占到美国境外的SCIP会员人数的45.2%;而且在欧洲SCIP组织的总人数中,英国占28.6%,德国占13.6%,瑞典占10.5%,意大利占10%,瑞士占9.2%,荷兰占7.9%,比利时占4.8%,法国占3.1%[6]。另外,一些处于经济转轨的东欧国家如波兰、匈牙利和捷克等,在积极融入欧盟经济共同体,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和竞争法律制度的同时,也有针对性的开展CI研究与实践活动,现已开始涌现出在国际上有影响的CI专家和学者[7]。目前欧盟国家已经成为除美国、日本外,世界上CI研究与服务业发展昀活跃的主要地区之一。3.欧盟国家竞争情报服务业的发展特点通过对欧盟各国CI研究与服务活动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其发展有以下的一些特点:活动。据欧洲SCIP的估计,欧洲每年约有70%以上的企业或组织在开展各种形式的CI研究和服务活动,CI研究与服务的范围涉及市场营销、成本作业、技术创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管理和国际合作等众多领域,并且在企业中大多设有专门的CI或工商情报管理等高层职位(CIO),主要从事CI或工商情报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和应用,以及相关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等管理工作,其地位仅次于企业的技术主管(CTO)或财务主管(CFO)等高级职员[8]。如瑞典的ABB公司就用CI部门替代了企业的战略规划部,并设有工商情报副总裁,负责企业CI活动的管理、组织协调和《竞争对手情报通报》内部刊物的发行;著名的葛兰素制药公司(英国)也设有“竞争情报经理”职位,专门负责企业的CI研究活动及其应用。CI研究与服务已经成为欧盟国家企业或组织管理工作中不可分割的部分[9]。2欧盟国家的CI活动已成为其制定与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欧盟通过《罗马条约》等欧盟竞争政策和法律的实施,“建立起一种保证欧盟内部共同市场中竞争不受扭曲的制度”[10]。据了解目前欧盟的竞争政策主要内容包括限制性措施、滥用支配性地位、国家援助、合并规则及规则执行等,并且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呈现出从严格开始走向逐步松动、从集权开始走向分权和从偏向产业政策走向竞争政策优先的发展趋势,这为维护欧盟统一市场的竞争秩序和情报咨询服务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不同层次的CI研究,又为调整欧盟内部各国的市场竞争关系、实施竞争政策监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依据,从而构成了CI服务与竞争政策实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在提升欧盟国家的国际地位和企业竞争力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形成了欧盟国家以市场推动为特征和与竞争政策紧密结合的CI服务发展模式[11]。如近年来欧盟共同体钢铁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显著提高,就得益于CI与竞争政策的有机结合。3欧盟国家的CI活动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与CI的结合,欧盟国家将开展CI活动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环节,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实施的力度,并根据有关国际规则,通过构筑专利、技术标准等的“知识产权壁垒”(IPRB)来形成竞争优势,将原产于欧盟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与其竞争的或者对其不利的产品,昀大限度地阻挡在欧盟的市场之外,以保护欧盟国家的产业安全[12]。例如2004年中国与欧盟关于“温州打火机出口”的CR技术标准贸易摩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欧盟国家经过对温州打火机生产厂商的专利技术竞争情报分析后,得知这些企业不具有CR技术标准相关专利的许可或研发能力,能够有效地阻止低成本温州打火机产品进入欧盟市场[13]。4欧盟国家十分重视国际金融情报的交流与合作。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化发展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全球由资本跨地区流动博弈引起的金融风险和犯罪也日益增多,金融情报正逐渐成为国家宏观经济和法律的基础性信息来源。为应对欧盟地区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和洗钱犯罪活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欧盟各国加强了金融领域CI发展的宏观引导,以及国家间的情报交流与合作,其政府金融情报机构(FIU)纷纷加入1995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成立的非正式国际性金融情报合作组织----埃格蒙特集团(EgmontGroup),并于2001年共同签署了《关于协调欧盟各成员国金融情报机构在交换情报方面合作的决定》,以推进欧盟各国开展金融情报活动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同时为区域内的金融情报交流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以提高国际金融情报尤其是金融竞争情报工作的效率[14]。金融竞争情报(CFI)服务也正逐步成为欧盟国家CI产业化发展的新热点。5欧盟国家大多非常重视CI教育的发展和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欧洲的一些著名大学已在商学院、信息学院和MBA教育中开设了工商情报专业或CI课程,如英国DeMontfort大学、马赛第二大学、瑞典的隆德大学和葡萄牙里斯本大学都将CI作为工商管理或信息管理等专业的应用性基础学科课程,加大对具有CI背景的工商管理人才、技术主管(MOT)和企业CIO(情报主管经理)等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力度[15],而且隆德大学还率先在全球开展了CI博士高级人才的培养[16];CRRM研究院作为法国昀知名的培养CI硕士、博士的机构,不仅在欧盟地区国家,而且还在巴西、印尼、新加坡、中国和台湾等发展中国家/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CI教育[17]。据了解,在欧盟国家已开设竞争情报课程的学校中,有多于1/4的学校是将CI作为选修课或者并入MBA的课程体系中,这一做法,受到了工商学院和工学院学生的普遍欢迎[18]。4.欧盟各国的竞争情报发展模式分析根据对欧盟国家竞争情报研究与产业化发展状况的分析,现就英国、德国、瑞典、法国等部分国家的CI发展模式及特征评述如下:1英国秉承二战以来一直重视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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