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农村经济农村经济是建立在农村土地基础上,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特点的经济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制度变革推动农村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本章将介绍农村经济、农村经济制度及其变迁、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重要问题。——农村经济概述——农村经济制度——国营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几个问题第一节农村经济概述一、什么是农村经济(一)农村经济的概念农村经济是建立在农村土地基础上,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特点的经济结构。农村经济包括农村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经济活动规律及其应用,以及农民作为农村市场主体,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二、农村经济的基本状况一般而言,农村经济包括粮食安全、特色农业、农业效益、农业发展后劲、农民收入和农村改革等问题。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发展农业生产对解决粮食问题至关重要。《农业发展科技规划(2006—2020)》,对中国未来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制订了规划。三、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一)“三农”视野下的农村经济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农民、农业、农村“三农”问题制约着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是当下最为突出的现实社会问题之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三农”问题将会对国家扩大内需、繁荣市场经济、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形成制约,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二)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关系21世纪以来,国家不断出台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促进农业应对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提高农民收益,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将有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44第二节农村经济制度一、什么是农村经济制度(一)农村经济制度的概念及类型社会制度是社会学进行社会分析的基础,无论是分析社会结构还是分析社会过程,都离不开对社会制度的分析。农村经济制度包括农业经营制度、农村财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村财税制度、农村分配制度、农村组织制度等。(二)农村经济制度的历史发展农村经济制度涵盖的内容极多,尤以土地制度为基础。以土地制度变迁为主线,人类社会自古以来的农村经济制度变迁可分为五大阶段。(1)原始社会农村经济制度。(2)奴隶社会农村经济制度。(3)封建社会农村经济制度。(4)资本主义农村经济制度。(5)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制度。(三)农村经济制度的地位与作用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历史时期会采取不同的制度安排,而制度变化又会对农村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带来不同的影响,产生不同的制度成效。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能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反之,则会抑制农民的劳动热情,阻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二、我国传统的农村经济制度(一)旧中国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旧中国的土地制度主要是带有封建主义性质的租佃制,土地高度集中在封建地主的手中。在解放区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土地改革是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政治上、经济上打倒地主阶级,解放生产力的革命。1947年7月至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其基本精神是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农民个人所有制。资料《中国土地法大纲》全文16条,其主要内容为以下六个方面:1、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乡村中在土地改革以前的封建性剥削债务。2、乡村农会接收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统一平均分配。3、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分给缺乏这些财产的农民及其他贫民,并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适当的生产及生活资料。4、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的营业不受侵犯。5、土地改革之合法执行机关为“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和区、县、省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6、保证土地改革的实施和人民的民主权利,使土地改革中的一切措施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及意志。(二)新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形成的原因土地改革摧毁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农民成为土地的真正权利人,而且使农村的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全国实现了农业合作化之后,中央认为现有农业规模不大,应该进一步合并成更大的组织。1958年8月底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认为“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农村范围内迅速掀起。(三)从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制度合作化是指通过互助合作,逐步将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农民的集体所有制的过程。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经历了从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并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实行完全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是中国农村中同基层政权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它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具有“政社合一”和“一大二公”的特征。人民公社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实现了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立足于以生产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制度。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心单位。人民公社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粮为纲,平均化分配,使得农民被牢牢地关在集体经营的笼子里,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改革开放的实施,人民公社走向终结。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严俊昌带领小岗村的18户农民签订了全国第一份包干合同书,在部分“不动碾子”的作物上有限度地搞起了包产到户,结果受到群众的欢迎,取得惊人的增产成效,并迅速在周围县社推广。这是中国农村微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转折,是新时期农村经济制度改革的先声。1982年年初,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第三节国营农场一、国营农场的性质中国国营农场是国家投资建立的农业经济组织,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国营农场的发展一般均趋向于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同时,借鉴集体经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在保持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由户承包经营的组织形式。二、国营农场的类型——农垦农场,以农牧业生产为主的,统称为农垦系统或农垦部门,主要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管理,其耕地大量来自开垦荒地。——国营林场,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国营渔场,由渔业主管部门建立和管理。三、国营农场的地位与作用改革开放以前国营农场主要是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战略储备物资,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对粮、棉、油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的需要。在就业上,安置了大批复员转业官兵、库区移民、城乡知青和劳改人员。改革开放以来,国营农场发展了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纺织、钢铁、石油等工业。同时大力发展交通、邮电、文化、教育等事业,促进了小城镇建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营农场,对繁荣边疆地区经济和文化,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有重要作用。四、国营农场体制改革国营农场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实行指令性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积压起来的问题甚多。1979年,在农村改革大潮推动下,国家对农垦系统实行“财务包干”的新政策,要求国营农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国营农场从此走上了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创新之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国营农场在建立政企分开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行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组织领导制度与进行投资主体和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和推进,前景很好。第四节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一)合作社的国际经验1844年8月11日在英国诞生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是世界上最早的合作组织,它在实践中形成了著名的“罗虚代尔”原则,奠定了后来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国际上围绕着合作社发展存在两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坚持经典模式的合作社流派”,另一种是“对经典模式进行调整的合作社流派”。(二)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表性模式国际经验表明,农业是合作经济最活跃的一个领域,农民合作社是当今世界合作社的主体。合作经济和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改变单个农业生产者和大市场之间不对等交易的制度安排,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以色列的农业合作组织有三种形第一种是基布兹(Kibbutz),现有269个,居民128000人。第二种是莫沙夫(Moshav),现有409个,居民158000人。第三种是公社莫沙夫(Mosshitufi),现有45个,居民14000人。二、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将是未来中国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主导形式,农村改革为合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农村经济采取合作发展方式是实现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目标的客观要求。20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既是中国农村经济合作加快发展的反映,又是对合作组织发展的有力促进。中国农业专业合作社类型可分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组织第五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几个问题一、农村金融问题(一)农村金融及其作用农业不同于工业等其他产业,它对外部自然环境的依赖性更强,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弱质性,农业单纯凭借自身的资本积累很难满足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农村经济发展除了需要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外,还需要通过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特别是各种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措施,来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扶持功能。(二)农村金融制度与政策1、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其举措有四:一是注重农村政策性信贷体系的组织建设;二是通过各种措施筹集农村政策性资金,确保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是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三是通过立法对农村政策性金融进行支持和保障,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有别于商业性金融机构,需要由专门的法律规范其业务行为,并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四是通过各种优惠政策支持和保护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展。2、农村民间金融。农村金融发展实践中存在农村民间金融这一重要形式。广义的农村民间金融指农村中所有非公有制性质的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总和。狭义上农村民间金融指的是农村领域中未登记注册或尚未纳入中央银行监管范畴的金融组织和金融形式的总和。3、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是通过金融制度、金融工具和穷人组织制度的创新,以一定的金融中介为媒体,为具有一定潜在负债能力的穷人提供信贷服务的一种特殊信贷方式。20世纪70年代中期,亚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多年扶贫济困的实践基础上,提出了多种适合穷人特点的信贷制度和方式,称为微型企业信贷,简称微型信贷。这种方式引入中国时,译为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已在全球范围内普遍推广。4、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形式。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目标是形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二、农业补贴问题(一)农业补贴的概念农业补贴是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以及农产品消费者进行的转移支付。它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提供支持和保护体系中最常用的工具,包括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等环节实行的各种直接与间接形式的补助的总和。(二)农业补贴实施的国际经验世界范围内的农业补贴政策源于1957年欧洲共同体成立后出台的《共同农业政策》。之后,对农业予以补贴的思想成为发达国家农业政策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发达国家都对本国的农业实行了高额补贴。第一,农业补贴政策逐步从价格支持向直接收入补贴转型。第二,价格支持始终是补贴支持农业的基础性措施。第三,挂钩的直接补贴是发达国家补贴支持农业的主要方式。第四,对重点敏感产品仍然使用价格支持政策。(三)中国农业补贴的政策取向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未来发展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立具有长效机制的财政农业支持体系,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结构调整。二是支持生态工程建设。三是支持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四是增加农民收入。三、农村土地流转(一)土地流转以及意义土地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