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处招生奖励和工作补贴的制度(2008年12月20日修订)为搞好培训处工作,激励全校教职工支持培训处工作,为学校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更好的社会效益,特制订以下制度:一、招生奖励1.教职工为远程教育招生(以缴费为准),按个人贡献大小给奖:推荐10个人以下的,每个奖300元;推荐10——15个的,再另奖励200元;推荐16——20个的,再另奖励500元;推荐21——25个的,再另奖励1000元;超过25个,由行政领导再商量决定,以缴费为准。培训处工作人员不拿招生人头推荐奖励金。(以上奖励制度根据行政会精神制定)。2.为其它短期培训班推荐学员,推荐一人奖励80元;成绩突出的,再酌情奖励。大学学历函授教育招生奖励同短期招生奖励。3.培训处人员远程招生按目标和分成奖励:A目标为每专业至少30人以上(包括30人),才能给奖;B从有关类型有关专业总分成中拿出一定的奖金。每专业达到30人以上的,奖励学校总分成的4%;达到40—49人,奖励学校总分成的5%;达到50人以上,奖励学校总分成的6%。(奖金发放由培训处主任按有关人员贡献大小给奖)。二、工作补贴1.节假日、双休日工作的,每天补60元。工作时间不计补贴。工作如遇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根据《劳动法》补贴适当提高,每天补80元。2.监考补贴:函授班考试原则上由班主任监考,班主任监考不2计补贴。如有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而定。3.本校教师为培训处各类培训讲课的,中级职称每课时计40元,高级职称每课时计50元。并根据具体课时计算总讲课费。校外兼课教师讲课费根据相关协议或按社会讲课费付给。4.培训处要做好考勤工作。培训处人员和函授、远程班级班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节假日的工作补贴以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