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实验小学教师家访考评制度根据荆州市《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通知》(荆教师〔201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为进一步增进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理解,增强育人意识、责任意识,共促教育和谐发展。特制定教师家访考评制度。一、考评对象全体教师二、家访要求家访要面向全体学生,特别是突出重点,做到“六回访”;要落实家访内容,做到“六必进”;要讲求实效,做到“六知道”;要遵守纪律,做到“六不准”。一是实行“六回访”。即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家庭,学习困难的学生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思想、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家庭,进城务工子女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在此次实地走访的基础上,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二是实施“六必进”。即教育的政策措施进家庭,贫困生资助方案进家庭,学困生转化措施进家庭,家庭教育指导进家庭,心理生理健康辅导进家庭,教师个性化关爱进家庭。三是做到“六知道”。学生知道教师家访的目的和意义,家长知道学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家长知道学生的任课教师情况,教师知道学生的家庭情况成长环境,教师知道家长对孩子的希望和期盼,学校知道家访收集的家长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六不准”:不准要求家长安排车辆接送,不准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不准收受家长馈赠的钱、物,不准接受家长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参与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招考等教育信息向家长谋取利益或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家教。三、考评办法每月考核基分为20分,符合考核要求的不扣分,不足则相应扣分,完成考核工作并有创造性突破或获得突出成果的,根据奖励办法予以加分奖励。1、每学期班主任对班级学生家庭走访要达到100%;任课教师实地家访学生数每班不应少于10人;学校行政人员家访主要处理学生突发情况或典型事件。每次家访教师不得少于两人。(未达到人数每人次扣1分)2、班主任每学期要收录学生地址、家庭情况、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定期更新。拟定班级家访计划。(没有收录相关信息扣2分、未拟定家访计划扣2分)3、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前明确谈话中心,考虑恰当的谈话内容,并做好家访备课。(无备课准备扣2分)4、家访时,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要使家长感到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教师要虚心、认真听取家长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能当时解答的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要在家访结束后3日内向蹲点领导汇报,妥善答复。(因未及时汇报而未答复家长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5、教师要及时、认真填写《家访手记》,每月将《家访手记》上交德育室,以便考核。(未填写《家访手记》扣2分)6、每学期教师上交一份家访活动优秀案例或家访总结报告。(未写扣3分)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1)要求家长安排车辆接送.(2)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3)收受家长馈赠的钱、物。(4)接受家长的吃请和报销开支.(5)参与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6)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招考等教育信息向家长谋取利益或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家教。家访工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未完成家访任务的老师,当年不能被评为优秀档次。荆州市沙市实验小学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