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交道口施工方案一、编制目的及文字说明为了加强吉林至荒岗公路建设项目JS02标段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高效有序的进行,保障项目运输车辆、公路行车安全,发挥好公路交通功能,便捷出行的需求。根据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及总监办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规范设置,管理公路交通安全标志,保障施工平交道口安全畅通,为施工、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的公路交通。三、工程概况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省界)段02标段K11+800-K29+200段,路线全长17.4公里。本段有五处与村道相交的平交道口,分别是:松树村路与桩号K14+925通道桥十字相交、四间村路与K17+240拖拉机天桥施工相交、石砬子村路与K20+800通道桥施工相交、丰口村路与K21+600通道桥相交、杨木村大天线路与K28+200团山子大桥相交。其中依K28+972团山子大桥与杨木村大天线路平交道口施工为例,其它平交道口参照此方案进行落实。平交道口汇总表序号名称桩号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1松树村路K14+925禄中权183173000912四间村路K17+240伞国辉159440869683石砬子村路K20+800王志会131258533884丰口村路K21+6005大天线村路K28+200王铁柱13331715689四、编制依据①《吉林至荒岗公路建设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②《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③《中华人名共和国公路法》2015/4/29日执行;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⑤《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日执行;⑥《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1-2003)⑦《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2009)⑧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等。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3/1日执行;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5/1日执行;⑪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13/10/1日执行。五、施工安全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李亚辉工程负责人:王铁柱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陈廷凯专职安全员:陈志海六、看护时间及人员(1)看护时间:2016.4.12----2017.4.20大桥完工。(2)人员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道口看护工人1人七、平交道口安全保障措施1、在施工现场平交道口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施工期间过往车辆的指挥,保证施工车辆和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并负责清理道口,确保道路清洁。2、专职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白天配信号旗及信号口哨,夜间配信号灯。3、对安全防护人员做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项目安全处每日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5、在平交道口设置施工便道标志,安全防护栏且有反光贴,防撞墩。6、在两路交汇大天线路上东西两侧200米处设限速警示牌,在50米处设减速带30米处设限速警示牌,20米处设爆闪灯。、八、安全管理措施(1)、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责任管理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3)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同施工项目签订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地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5)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经验,有效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6)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2)、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1)施工机械设备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看管。各种机械操作手、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持有上岗证,同时经常加强对驾驶员、电工及施工人员的教育。2)施工现场设明显的标志牌,安全员负责维护施工现场的车辆和人员秩序,在危险地段增加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路口、边坡顶必须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专人管理灯光照明。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工具,对现场易燃品必须分开放置,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4)对于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醒目的安全标志,对开挖地段又处于交通要道处,派专人看守,或有明显的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发生事故。九、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职能部负责人为成员,综合部为主管部门的环保管理组织管理机构,全权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1)、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1)执行国家环保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2)保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3)施工车辆在居民区附近禁止鸣喇叭,防止噪声对环境的影响。(2)具体保证措施:1)生态环境保护:①施工前,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有关环保协议和要求,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时,挖土、回填、排污等严格按设计文件及业主要求进行,做到不超越施工地界破坏自然环境。②施工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③保护好水源及排水设施,施工过程中需占用或毁坏原有排水设施时,完工后(或按当地要求),尽早按原标准修建,确保排水设施畅通。④施工现场的废弃物,排放时,必须经过处理,并经有关环保部门同意后送到指定地点掩埋或销毁。⑤施工前,采取相应措施对位于路基范围内的珍稀植物进行保护。⑥施工中严禁随意采摘、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及捕猎野生动物。⑦在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出没的路段,按规定做好相关保护工作。⑧砍伐林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得随意砍伐。⑨在草、木较密集的地区施工时,遵守护林防火规定。十、文明施工(1).现场管理设施1)临时工程牢固整齐,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标志。2)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3)施工现场各种标语牌,字迹书写规范,工整完美,并经常保持清洁完美。十一、应急预案执行本项目“交通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