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出租方(甲方):联系方式:;(附房主证明文件)承租方(乙方):太原精诚所至互联网工作室联系方式:18903510848。(附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条合同目的甲、乙双方自愿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房屋一事,达成本合同。第二条合同标的及标的用途甲方将位于太原市平阳路路大和昌业1411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租赁用途)。第三条合同期限租赁期限自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2月30日。第四条租房款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1、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10800元(壹万零捌佰元整)/半年。2、本合同按(一次性)交付租房款为定。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1、甲方每月有权在与乙方约定时间后共同进行一次房屋检查,乙方超过两周无客观原因不同意的视为乙方违约;但在检查过程中,除非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事项,否则甲方不得借故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有权在交付足额租金后合理使用房屋、以及房屋内配套的家具、电器,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经乙方同意私自处分这些家具、电器。3、乙方有权在甲方的同意下增置其所需的家具,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所增置物所有权归属乙方,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搬出或与甲方协商处理。4、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包括且不限于不得转租)、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道德行为,也不得对近邻造成伤害、妨碍或干扰。6、乙方不得损坏房屋以及房内设施,房屋主体不得改变,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损坏。若违反本条,乙方应当承担所有责任。第六条合同期满或解除1、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商讨续租事宜,届时乙方若继续续租甲方房屋,按照整年续签合同,甲方承诺不会上涨房租。2、双方协商均合意解除;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