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制度创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和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是所有制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这一基本制度使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日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中小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它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中小型企业、民营大企业都有着很大的区别,是一个具有特殊表征的新兴群体。一个已经被普遍认同的观点是,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未来的整体竞争力。一、民营中小企业的特征特征一:普遍以家族企业形态出现。美国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系统考察了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工业变革后,在《看得见的手》中为“现代企业”下了这样的定义:“由一组支薪的中、高层经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即可适当地称为现代企业”,这一定义至今仍被奉为经典。参照钱德勤的研究思路,王宣喻等人的研究显示,我国86%的中小私营企业股权掌握在企业主手中,而实际控制权几乎100%掌握在企业主及其家族手中。以控制权的演变为核心,我国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与19世纪70年代美国企业的演变大致相同(见表1),区别在于美国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的工作基本上是消极性的,而我国家族企业的家族成员不仅控制着高层职位,还控制着很大一部分中层经理职位;企业的实际控制、决策权由家族牢牢控制,外来经理人员很难独立做出决策。表1民营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企业形态企业控制权管理岗位业主制或合伙制业主或合伙人业主或合伙人│家庭式企业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垄断全部岗位│纯家族式企业家族成员家族成员垄断全部岗位│准家族式企业家族成员、干亲、姻亲部分非关键岗位对外开放│混合家族式企业家族成员、亲戚、朋友少部分关键岗位对外开放│临界点外来中层经理部分关键岗位对外开放│公众公司职业经理人全部岗位对外开放│特征二:企业家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只存在“业主”而没有企业家,只有大企业才有企业家。这种观点可轻易地被卡森和张维迎的研究驳倒。卡森在1982年发表的《企业家:一个经济理论》一书中指出,企业家是“擅长对稀缺资源的协调利用作出明智判断的人”。他强调,一个企业家如果要使自己的判断得到支持,就必须拥有个人财富。张维迎发展了卡森的理论,进一步指出,“当且仅当一个有较高经营能力的个人同时也是资本家时,他才能成为一个企业家”,即没有个人财富的人充当企业家无法取得别人的信任②。此观点可由以下模型表达:简化对民营中小企业企业家能力的分析,可建立企业家才能模型:E=f(K,M),其中K表示个人财富,M表示经营能力。显而易见企业家才能与个人财富、经营能力成正比。在图1中,只有处于Ⅱ中的企业家,即既有较强经营能力,又有较多个人财富的企业家,才是卡森和张维迎意义上的企业家。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其实就是民营企业家不断奋斗的历程。民营企业家一手创办企业,并使其不断发展壮大,是企业的灵魂,在企业中有绝对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营企业家的素质是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其自身的才能、人际关系、信誉等也是企业极其重要的资源。特征三:企业产权单一或产权不清。产权单一体现在民营中小企业家族持股比例很高,而且往往不愿意接受外界的参股投资,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委托一代理”问题几乎不存在。产权不清则体现在共有式的产权使家庭成员之间或合伙人之间财产关系不明确。由于业主制或合伙制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财产就是业主的财产,业主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本谈不上法人财产问题。另外,我国许多创立较早的中小民营企业在创立之初往往注册为集体企业,而在政策环境改善后纷纷“摘帽”,又常常陷入产权归属之争,影响了自身的发展壮大。特征四:治理结构优劣并存。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中小企业经受了更大的生存压力,民营企业家也担负了更多来自家族和自身的压力,因而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在治理结构上比国有企业更具优势(不同类型企业治理结构的比较见表2)。由于企业的财产和企业家的个人财产紧密相关,民营中小企业的激励机制也十分完善。但是,由于缺乏职业经理人,民营中小企业在人才、外部融资、企业目标等方面的劣势比较明显;企业的管理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管理和决策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多数民营企业家习惯于自己管理、自行决策,因而很难与中层经理及员工平等地交流和沟通。特征五:企业发展受到诸多外部约束。一是行业准入障碍。行业准入政策在不同经济类型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使得民营中小企业在选择行业时受到了很大限制。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方面处于次国民待遇地位,实际准入的行业不仅少于国有、集体企业,还少于外资企业。二是不合理的税费负担。由于存在着大量不规范的收费与社会负担,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实际负担很重,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要应付30多个部门,上缴50种税费,其中大部分是各种项目收费。三是外部融资障碍。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50%至60%靠内部融资,自有资金比重过大。近几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了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但除了短期信贷以外,其它融资渠道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开放度都很低。间接融资方面,我国企业信用建设一直落后于经济和企业规模的发展,民营中小企业也存在普遍不注重信用建设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体制弊端,与民间投资发展相配套的中小金融机构尚未获得发展。直接融资方面,由于主板证券市场的进入门坎太高,二板市场久久呼之不出,风险投资基金欠发达,使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外部直接融资更加困难。表2不同类型企业治理结构的比较项目理想企业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压力高高较高产权人行为规范、商业化商业化规范、商业化资本市场压力高无高企业目标多元目标利润利润、企业价值人才优势高低高资金供应低成本、高额高成本、有限中等成本激励机制完善完善不完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企业家、家族董事会决策效率高高一般项目公共国有企业行政式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压力高或无几乎无产权人行为非完全商业化非商业化资本市场压力一般无企业目标利润多元目标人才优势一般低资金供应低成本、高额极低成本、有限激励机制差差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政府行政部门决策效率较差差二、制度因素影响:基于生产函数和制度函数的分析制度主义是当代经济学现实主义潮流中影响最大的流派,其中的新制度经济学重在研究现实世界中的经济现象,研究的重点则强调对现实约束条件进行实际调查。在这里,我们借鉴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研究方法,由生产函数入手研究制度因素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影响。现代经济学认为,生产要素一般包括劳动、土地、资本和企业家才能;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使科学技术也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生产要素。因而,民营中小企业的生产函数为:Q=f(L,K,E,M,T)其中,L表示劳动的投入,K为资本的投入,E为生产中土地的投入,M代表企业家才能,而T则代表技术的投入。假设Q不是固定比例生产函数,生产要素是稀缺的,任一种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都会使Q增加;而且任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生产都是不可或缺的,三、民营中小企业制度创新的战略路径安排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家族式民营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都与一定的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状况、社会文化特征密切相关。家族企业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生态群体的母体和重要的企业组织形态,其治理结构优劣并存;全盘否定民营中小企业的家族治理模式,就等于推翻了当前我国民营经济的基础,这是不可取的。民营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有一个特定的历史过程,根据其发展阶段采用相应的治理结构,才能使其生命力不断延伸,而现代企业制度并不适合我国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创新体系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在创新体系中,制度创新以理论创新为前提,但对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具有保障作用。目前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制度环境还很不完善,制度环境的改善将使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只有坚持制度创新,积极改善现存体制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各种制约因素,使民营中小企业的创造力和生产力与制度框架在交互作用中不断演进,才能使企业跨上新的发展平台,顺利完成企业形态的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应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1.培育企业家精神。由于企业家的素质决定了我国广大中小民营企业的素质和发展,因而民营中小企业制度创新中最重要的就是企业家自身的创新。企业家创新的途径有三个:第一,加强对企业家的人力资本投资。企业家可以通过系统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来提升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如主动参加培训、进修MBA、自我学习等。第二,坚持“干中学”,不断地用科学的方法归纳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教训,从实践中体会、感悟企业经营管理之道。第三,适时引进职业经理人。民营中小企业家可在时机成熟时引进职业经理人,给予其一定的资本所有权,自己则保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企业家精神能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哲学、价值理念产生极大的影响,因而培育企业家精神是民营中小企业制度创新和企业家创新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强化企业家的实干精神、创新精神、不屈不挠、逆流而上的精神,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2.进行产权制度创新。众多学者的研究表明,清晰合理的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创新的突破口,产权不清会导致人们热衷于瓜分企业而丧失关注企业效率的责任心。我国民营中小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重点是:第一,明晰企业产权。明晰民营中小企业产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框架下逐步实现与公有产权的分离,即创业初期采用集体企业形态的民营中小企业要在科学核算的基础上真正“摘帽”;另一方面是逐步实现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或家族财产的分离,为引入家族外部投资、鼓励人才以技术和管理才能入股、实现企业形态的进一步转变创造条件。第二,实现产权多元化。封闭式的单一产权结构虽然使民营中小企业保持了高效的激励机制与决策效率,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其弊端也日渐显现。单一产权使企业家或其家族承担了很高的经营风险,限制了企业的规模,不利于企业实现企业形态的转换,更不利于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而积极引入外部投资,实现产权多元化,是民营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第三,实现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合理化。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内部产权的“分散”仍局限在家族成员之间,通过在企业内部合理分配股权,吸纳职业经理人和技术骨干的股份并适当送股,进行股权激励,能使其增强主人翁意识;实行员工持股,能使员工获得劳动收入之外的资本收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企业家或家族则能在相对股权降低的同时增加股份的绝对份额,从而提高收益的绝对额度。3.健全企业运行机制。美国学者詹姆斯.柯林斯在其《基业长青》一书中指出,真正优秀的企业不是依赖优秀的企业家,而是依靠让企业家、经理人各司其职的企业运行机制;健全的企业运行机制,能使中小民营企业更换数代企业家而经久不衰。健全机制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健全企业内部运行机制,通过董事会、职代会、监事会等机构强化对企业家的约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健立一整套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管理机制,如财务机制、技术创新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等;另一方面要健全企业外部约束机制,包括产品市场、要素市场、资本市场等,加强对企业的约束。有效的市场机制能迅速反映企业任何合理或不合理的行为,并对企业进行“纠错”,增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4.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制度环境。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消除外部制度障碍。第一,实行公平的行业准入政策。目前,我国正逐步取消各种外资准入限制和壁垒,逐步对外资开放外贸、金融、保险、证券、电信等服务业领域,在向外资开放这些领域的同时,也应向中小民营企业开放,除了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以外,其他行业都应允许民营中小企业进入。第二,减轻民营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一方面,各级政府应该规范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收费,对于有关的收费科目要进行清理和规范,调整不公平的收费政策,坚决禁止不合理收费。另一方面,凡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可以享受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民营中小企业也应当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