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公安部门联动机制手册沂水县第一中学章丘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警校共建“安全校园”协议书立协议方:甲方:沂水县第一中学乙方:沂水县第一中学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优化社会育人环境,增强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创建稳定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制环境,经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共同打造“安全校园”,推进学校各方面工作顺利开展。特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确立乙方为“社会治安重点保护单位”,指派警员周晓同志为乙方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处理偶发事件;定期治理乙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向乙方的学生发放“学生平安绿卡”,在校园内设置“治安信箱”,定期到乙方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和自护常识,接受学生咨询。二、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做好辖区治安联防工作、法制宣传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尊重警务人员,参与共建活动和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杜绝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每学期定期进行会商,通报治安形势、交流相关信息、协调对策,处理具体事务。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各自行政主管部门一份。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立协议方:甲方:龙家圈乡派出所所长(签字):乙方:沂水县第一中学法人代表(签字):20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