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2007〕72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永春县“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己经永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二○○七年四月十三日-1-永春县“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一、“十五”科技事业发展现状“十五”期间,我县科技发展遵循“创新、产业化”的科技工作方针,以加强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县域经济、支柱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政府科技部门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工作机制,依照《科技进步法》稳步提高科技投入水平,依靠科技进步,较好地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完善科技工作组织体系和政策体系。我县先后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和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组,所有乡镇配齐科技副乡镇长和科技助理员,落实科技进步考核责任制,为全县科技工作确立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先后制定或修订《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加大科技投入,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奠定了基础。科技进步工作两次通过国家科技部两年一度的县(市、区)科技进步工作考核,被评为福建省科技工作先进县。2、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论证和立项审核制度,提高项-2-目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2001年~2005年,本级财政对科技投入达到2345万元,实施县级科技计划项目282项;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国家级星火计划1个,火炬计划1个,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2个,争取科技专项资金480万元。探索技术创新风险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运作机制,下达技术创新风险基金项目21个,投入技术创新风险基金13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基数已从500万元增加到900多万元,为215家(次)企业提供担保落实贷款1.5亿多元。3、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农业资源优势,抓好芦柑、茶叶、蔬菜、食用菌等“八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专业乡、专业村、专业户,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2005年,全县拥有较大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41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初步形成果蔬、茶叶、竹木、食用菌四个加工体系。永春芦柑产业被纳入“国家泉州湾星火产业带”,实施《永春芦柑标准综合体》(省级标准)和《地理标志产品.永春芦柑》(国家标准)。全县芦柑栽培面积稳定在15.2万亩,产量25万吨,年产值6亿多元。柑桔出口量连续10多年居全国各产区首位,2005年芦柑出口59618吨,占福建省柑桔出口总量48%以上,占全国柑桔出口量约12.8%,创汇2696万美元,累计远销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大部分境外柑桔出口市场由永春开拓,成为名符其实的中国第一柑桔出口生产基地。全县农业总产值18.1亿元,农业增-3-加值11.2亿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202元。4、加快工业产业集聚。按照“夯实基层基础,突破工业产业”的发展思路和“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依法用地,有序开发”的原则,优化工业布局,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工业产业集聚。大力建设永春工业园区和生物医药产业园、中部农副产品加工生产集散园、西部能源资源产业园和苏坑陶瓷产业专业园等特色资源产业园,依托园区着力培育生物医药新兴产业,整合服装纺织、矿产资源、农产品加工、陶瓷、造纸和纸制品等传统工业,形成“1+5”工业产业布局。2005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104.9亿元,工业增加值40.07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1.4亿元,比增29.2%,高新产业产值约6亿元,占工业总产值5.7%。5、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被市政府重新确认为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家,被省科技厅确认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通过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密切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依托关系,8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自主产品研发机构或有技术依托关系,建立永春老醋、德盛植保2个行业技术开发中心。民营科技事业蓬勃发展,全县民营科研机构达到24家。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加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建设,全县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及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47家56项。实施技改项目企业有50多家,引进工业生产新技术70多项,开发新产品90多个,企业投入技术开发经费达到5亿多元,新增产值10亿多元。-4-6、大力开展科技服务与科普宣传。科技下乡、科技项目信息发布、科技培训、科技宣传周、百师送科技等活动深入人心,接受咨询2万多人次,科技培训6万多人次,赠送技术资料5万多份。制作编印《永春科技信息》、《无公害茶叶栽培技术》、《蔬菜栽培技术》、《芦柑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手册》、《芦柑生产综合改进技术VCD光盘》等技术推广资料6万多份。科普工作形式与手段不断创新,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县,2001年被授予“全国科普工作示范县”。7、成果专利工作得到加强。重新修订《永春县科学技术奖暂行规定》,建立科技成果鉴定专家评审机制,评选县级科学技术奖33项,119人次获得奖励;获省科学技术奖4项,获市科学技术奖9项;制定实施《永春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获得国家专利9项。8、落实人才政策。制定实施《永春县奖励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做出贡献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在县管优秀拔尖人才中建立“一带一”制度》、《永春县加强优秀企业管理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永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一系列人才政策,为科技人才创业、创新提供多方面扶持。企业积极转变人才使用机制和观念,重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重视企业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十五期间,组织初级职称评审600多名,申报中、高级职称200多名。评选县级优秀拔尖人才88人次,优秀企业管理人才28人次。有福建省第三层次“百千万人才-5-工程”人选2人,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迈出实际性步伐。“十五”期间,我县科技发展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明显,突出表现在:一是高层次科技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层次比例和结构不合理,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2005年全县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897人,高级职称仅占4.9%,其中教育、卫生类人才数占总数的62.5%,中高级职称数占全县中高级职称数的70.5%。企业工程类技术人才明显偏少,人才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二是全社会科技投入特别政府引导性科技投入不够,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投入主体的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十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占同期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不足1%,严重制约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和持续创新。三是高新产业发展步伐缓慢,我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不足全市水平15.3%的一半。四是创新能力不强。每年组织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中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居多,能取得重大成果和专利的可能性很小,具有自主产权并能够产业化的更少。“十一五”期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永春投身于海峡西岸经济区、泉州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大局,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建设“现代生态工贸旅游县”的重要时期。制定永春县“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社会科技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二、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现代生态工贸旅游县的奋斗目标,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二)科技发展原则1、立足县情,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科技工作,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2、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于自主创新,充分挥我县科技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重点要针对我县科研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技术引进,把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作为加速我县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3、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原则。坚持政府为引导、项目为纽带、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企业为载体、市场为导向的新型产学研合作,加强项目链与产业链的结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共同-7-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促进成果产业化。4、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发挥现有资源特色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也要大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我县5个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和加快新产品研发。5、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把满足市场和社会需求作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和科技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企业作为自主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决策主体、开发主体和投资主体。政府要在政策推动、环境创造、协调服务发挥积极引导作用。6、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大力培养使用本地中青年科技人员,也要努力营造一个能够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的良好环境,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三、科技发展目标1、完善科技体制。基本建立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研究开发服务体系,有效的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统筹协调的科技管理体系。2、全社会科技投入有较大增长。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规模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财政每年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至2010年-8-县级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决算支出的1.5%。3、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村建设。实施星火计划及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项目50项,建立粮食、名优果、蔬菜、茶叶、林业、畜牧、菌类等名优特农副产品生产科技示范基地30个,新建科技示范乡镇3个,星火技术密集区1个,每年培训农民2万人次,引导新农村建设科技发展方向。重点建设现代药用动植物科技园区、芦柑标准化栽培示范基地、永春佛手茶无公害栽培生产基地等特色产业基地。农业主导产业综合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4、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研发项目50项,组建“永春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中试基地或行业技术开发中心4个,争取有10个以上的科技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科技成果转化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5、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实施高新技术与火炬计划项目5项,培植高新技术企业5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10项,实现新增产值10亿元,至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10%以上。重点产业的主要生产技术和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6、建立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全县每万人技术人才数达到265人,技术人才总数达到1.6万人,高中级职称人才数占30%以上;全县培训技术工人2万人以上,其中培养高级技术工人2200人,人才层次和结构基本适应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7、提高社会发展科技水平。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9-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关系,加强人口控制、医药卫生、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科技进步。万元工业产值能耗水平、水资源保护等环保指标优于同类县水平。8、增强科技服务水平。加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县生产力促进中心、芦柑数据与检测中心、科技培训中心及全民科研、技检机构建设力度,切实改变我县科技设施薄弱、科技检测手段落后状况。四、主要任务1、坚持项目带动战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县农业科技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