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管理1、幼儿园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食堂卫生五、四制》的规定,保证幼儿在园进餐的卫生安全。2、全日制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幼儿膳食、食堂管理等制度,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幼儿园的法人代表任组长,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伙房不得承包或转让于他人,不得与中、小学生或成人伙房混用,不经园长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伙房。3、幼儿园应设立专项幼儿伙食费管理帐目,专款专用,计划开支,一月一结算一公布,保证生活费全部用于幼儿,任何人不得挪用,月盈亏额不得超过2%,如有盈余转到下月伙食费。4、幼儿园应成立有家长代表参与的伙委会,以保健医为主并征求后勤园长、伙房组长和家长代表的建议,每周制定代量食谱,每季度做一次幼儿营养量计算,做到干湿搭配、甜咸搭配、荤素搭配、粗细粮搭配、主副食搭配,保证食谱科学合理,营养平衡,每日饭菜、点心必须留样24小时,不吃隔日剩饭菜。5、幼儿园应配备3—5件现代化大型炊具,饭菜、点心都要自己做,不喝乳饮料。6、幼儿园食品必须到拥有合法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国营单位去采购,并将所购食品单位的卫生合格证、检疫证等复印件存入本园食品管理档案中,特别是牛奶、肉、鱼、油等。7、食品的采购应严格手续,购买的食品及原材料,需经保管员在伙食班长的严格监督下核实数量、质量及价格后方可签字入库,填写好出入库记录,建立出入库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保证食品的新鲜,伙房人员所购粮、油、菜等食品一般应低于市场价,不得高于市场价。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每半年查体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9、伙房应设专用更衣室,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10、不购买、不收取、不加工、不食用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食物加工要煮熟、煮透,注意尽量减少营养损失,保证色、香、味俱全。水果应浸泡一段时间或削皮食用。厨师品尝饭菜要用专用汤勺或小碗。11、生、熟炊具及荤、素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应分类加工和存放,有明显标记。厨房用具用后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12、操作间、储料间要经常开窗通风,搞好卫生和安全,定期消毒,并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蝇、防鼠、防毒,伙房人员离开时及时上锁。13、操作间和储料间要有美观实用的放置架,食品及用具存放应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准是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不得将盆桶或米面直接放在地上。14、实行定期清点盘存制度,一月一盘存,以便采购人员有计划的购买,学期末不留存任何食品及原材料。15、伙房人员严格遵守开饭时间,并为幼儿提供温度适宜的饭菜,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请他人帮忙或代替工作。16、伙房人员妥善保管好幼儿食品及原材料,自己不吃拿幼儿食品,并有权制止一切不符合伙房管理制度的现象。17、各种机器设备须专人使用及管理,学会正确操作,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幼儿园设施设备外借或用来干私活。18、幼儿园伙房要使用防爆灯头。19、教职工不得在幼儿园进餐,如特殊情况确需就餐,不得占用幼儿伙食,伙食费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