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的填制规范和解读于晓娜2014.5.142海关对填制报关单的一般要求☢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填报要准确、齐全、完整、清楚。3☢不同批文或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号的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征免性质的货物、不同运输方式或相同运输方式但不同航次的货物等,均应分别填写报关单。☢须分项填报的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举例:某公司一次到货进口木材一批,分属甲(一般贸易合同)、乙(加工贸易合同)两个合同项下,清单简列如下:1.胶合板,三种规格,合同甲,海运提单号:A01、A02、A03;2.地板条,一种规格,合同甲。海运提单号:A04;3.锯材,两种规格,合同乙,海运提单号:B01、B02;4.薄板,两种规格,合同乙,海运提单号:B03、B04。讨论:该公司在向海关一次性申报进口时,应填报几份报关单?4【解析】8份。一个提单号,一份报关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规范进出口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30个)进出口报关单表体各栏目的填报(7个)进出口报关单其他各栏目的填报(6个)56预录入编号:出口口岸备案号出口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提运单号发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方式结汇方式许可证号运抵国指运港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净重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生产厂家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币制征免最终目的国海关编号:出口货物报关单样本7预录入编号:进口口岸备案号进口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提运单号收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方式征税比例许可证号起运国装货港境内目的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净重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用途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币制征免原产国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编号:进口货物报关单样本8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30个♬1.进(出)口口岸1.本栏目是填口岸海关,而非口岸城市。2.本栏目必须“双填”,既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也填报其代码。3.若感觉有多个海关可以填的话,应填报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威海海关的关区代码为4204,加工区办的关区代码为4242,机场海关的关区代码为4247。假设一票空运进口货物从机场进来,则本栏填“机场海关(4247)”。填写注意填写隶属海关,而非直属海关。按运输工具进出境口岸填写,而非报关海关特殊情况(1)加工贸易货物: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岸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2)转关运输货物①进口转关: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②出口转关: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例如:从威海进境转关至上海,填“威海(隶属)海关名称及代码”910♬2.备案号是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以下均简称《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备案号长度为12位。第1位为标记代码;第2~5位为备案地海关关区代码;第6位为年份;第7~12位为序列号。非一般进出口货物才有2010年新增填报要求对进入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在“备案号”栏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的备案号。1112♬3-4.日期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申报日期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1.日期书写规范。2.对集中申报的报关单,进口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例如:一批进口货物于2014年5月14日运抵,次日向海关申报,进口日期填“20140514”,申报日期填“20140515”。13☂经营单位♬5.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我国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经营单位须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14重点:第五位代码“1”:经济特区;“2”: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保税区;“5”:出口加工区;“6”:保税港区;“7”:物流园区;“9”:其他重点:第六位代码“1”:国有企业。“2”:中外合作企业;“3”:中外合资企业;“4”:外商独资企业;“5”:集体企业;“6”:私营企业;“7”:个体工商户;“8”: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9”:其他1.本栏目必须“双填”,既填代码又填名称。2.第5位关联到“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栏。第6位关联到“收(发)货单位”、“标记唛码及备注”栏。15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本栏填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编码”,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4.非外商投资企业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出)口的,本栏填报“某进出口企业的中文名称及编码”。5.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本栏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编码”。6.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数为“8”的单位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注意不适用于出口上海城建局委托上海土产进出口公司(3101915031)进口黄桐木材,本栏填报“上海土产进出口公司(3101915031)”。167.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8.合同的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应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上海汽车进出口公司委托香港大兴汽车进出口公司进口汽车,则本栏填报“上海汽车进出口公司的中文名称及编码”。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统一签约,而由浙江省化工进出口公司负责合同的具体执行,则本栏填报“浙江省化工进出口公司的中文名称及编码”。17♬6.货物运输☂运输方式1.本栏目应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水路运输:2(BILLOFLADING,B/L)铁路运输:3公路运输:4航空运输:5(AWB,AirwayBill,Airfright,MAWB或HAWB)183.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仅用于标识没有实际进出境的货物,但是视同进出口。如下图:2.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19☂7.运输工具名称是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1.运输工具名称栏目填报具体要求(直接在进出境地)水路运输:船舶英文名称/航次号或编码/航次号例如:JIANGHAN/023S或6227034564/023S铁路运输: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8位数字的进出境日期公路运输:车牌号/8位数字进出境日期例如:浙A00457/20090625航空运输:航班号,例如:CA1566202.须注意发生中转(转船运输)的情形,区别前程和后程运输工具,我们这里要填的是“进出境”时的运输工具名称。例:货物用“东风号”货轮从纽约起运,经香港换装“红日号”从广州海关入境,则船舶要填写的入境的船舶即红日号的船舶英文名称及航次号。中转:是指货物由运输工具从一个地方装运发出后没有直接运往目的地而是中途卸下,再换装另外的运输工具运到目的地。3.注意转关运输的填报(1)进口报关单3.注意转关运输的填报(1)进口报关单(续)3.注意转关运输的填报(2)出口报关单①水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转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转关填报:“境内水路运输填报驳船船名/驳船航次号”②航空运输转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4.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报关单本栏目为空。24☂8.提运单号提运单号是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1.水路运输: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如有分提运单的,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分提运单号。2.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_”(下划线)+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4.汽车运输:免予填报。5.邮政运输填报邮运包裹单号。6.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为空。25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与提运单号的关系:这三个栏目合在一块共同表现货物进出境时的情况。在外贸实践中,常用的运输方式是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占到国际货运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应重点关注其填报规范。航空运单:没有分运单号,只填总运单号(MAWB)。若有分和总,填写: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例如:HAWB:40871532MAWB:790-81273721则:提运单号:79081273721_4087153226☂9.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货单位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发货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1.本栏目必须“双填”,没有编码的填其中文名称。2.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3.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佳能公司(4404140055)为某出口货物发货单位,“发货单位”栏填报“佳能公司(4404140055)”。又如,清华大学委托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实验设备,“收货单位”栏填报“清华大学”,因清华大学没有经营单位编码。27♬10.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填报要求:中文简称或代码28♬11.征免性质是指海关根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的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填报要求:简称或代码29♬11.征免性质重点代码举例30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1)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其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2)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3)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的货物填报“其他法定”。(4)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11.征免性质31♬12.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税比例用于原“进料非对口”(代码0715)贸易方式下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现该栏不需填报。结汇方式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填写名称或代码。出口货物不需要结汇的32♬13.许可证号本栏涉及的填报内容包括: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定向)、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五类证件的编号。本栏填报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长度为10位字符。格式:XX-XX-XXXXXX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对于非许可证管理商品本栏目为空,一般情况下都为空。注意:除上述五类许可证以外的其它的监管证件不填报在“许可证号”栏,而应当在“随附单据”栏填报,如“自动进口许可证”应当在“随附单据”栏填报,而不填于此。33♬14-15.起运国/运抵国、装货港/指运港、原产国/最终目的国1.掌握常用国别及其代码(填写:中文名称或代码)2.直接运抵货物(首先要判断是否有中转)以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或地区为起运国(地区),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或地区为运抵国(地区)。原产国(地区)往往同起运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往往同运抵国(地区)。以货物实际装货的港口为装货港,货物直接运抵的港口为指运港。343.中转货物若在中转地没有发生交易,进口报关单中的起运国(地区)、装货港和原产国(地区),只有装货港会变,最后一个中转港就是装货港;出口报关单中的运抵国(地区)、指运港和最终目的国(地区)都不变。若在中转地发生了交易,进口报关单中的起运国和装货港会变,中转地成为装货港,中转地所在的国家成为起运国,而原产国(地区)不变;出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