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十一五”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二五”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二○○八年六月—2—泸水县“十一五”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十二五”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泸水县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东靠碧罗雪山,与兰坪、云龙两县相邻,南接保山市,西与腾冲县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福贡县,总面积3203.04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36.24公里,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有贫困人口7.4万人,全县有311个教堂,信教群众有32832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5亩,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境内居住着傈僳、白、怒等21种民族,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在“十一五”期间,泸水县卫生事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工作方针,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主线,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与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核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3—一、“十一五”中期发展情况(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医疗机构94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4个,乡镇卫生院9个,村卫生室75个,营利性医疗机构6个,县乡两级设有病床33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2张,在职干部职工413人、其中卫技人员333人,每千人口拥有名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人员结构比例为:副高职称12人、中职75人,初级246人,每千人员拥有名医师(131);文化程度为:本科11人、专科147人、中专229人、高中14人、初中12人,共有乡村医生157人,其中,取得中专学历62人(达到国家认可的中专学历的有3人),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综合、便捷、有效、经济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卫生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解决县、乡(镇)、村卫生医疗用房。1、完成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1039.1平方米,楼层4楼,总投资109.7万元,该工程于2007年8月8日竣工竣工投入使用。2、完成了6个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工程,分别是:大兴地乡卫生院门诊楼建设工程279.56平方米,总投资24万元,于2006年5月15日竣工验收;老窝乡卫生院整体改造工程2572平方米,总投资157万元,于2005年8月30日竣工验收;鲁掌镇卫生院整体改造工程工程2620平方米,总投资29万元工程,于2006年6月28日竣工验收;洛本卓乡卫生院门诊楼和X机房建设工程289.19平方米,总投资32万元,于2006年5月18日竣工验收;片马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改造工程1896平方米,投资162万元,—4—于2006年6月28日竣工验收;上江乡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工程673.5平方米,投资64万元,于2006年7月8日竣工验收。3、完成了75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总建筑面积6326平方米,投入资金299万元。2008年内,计划再投资50万元对12个村卫生室进行建设。4、完成县第一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第一期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并落实总体建设工程建设资金700万元。县第一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总体工程规模6000平方米,要建设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及后勤服务中心,总投资需要投入2860万元,总体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第一期建设工程是建设门诊、住院综合楼,规模为3800平方米,总投资380万元,楼层5层,病床100张。目前,已完成土地征用、地质勘察等前期工作,并落实总体建设工程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县城搬迁补助资金到位400万元,申报2008年国债资金建设项目补助300万元(中央补助240万元已到位、地方补助60万元未到位),缺口资金为2160万元,该工程争取2008年内开工建设。二是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加强疫情直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健全卫生应急储备制度,加强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三)农村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抓住新农合试点工作和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大好时机,按照《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结合农村卫生工作的实际,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立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在县卫生局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人;9个乡(镇)均成—5—立了管理委员会,设置了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名,在各个村委会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全县参合率由2005年的61%上升到2008年的96.86%。在2008年内,我们将从资金的筹集、资金的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管理人员的培训、新农合方案的制定和调整等方面加强指导、督查,特别是在筹资长效机制的探索、各项管理规范化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使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成为我县可持续性发展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全县参合农民基本医疗有了保障,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有效缓解了全县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提升了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二是乡村两级传染病防治能力明显提高。在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同时,加强了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为提高乡村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提高基层传染病救治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通过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明显改善了我县乡(镇)卫生机构就医环境,提高了诊疗服务能力。四是通过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医疗服务行为。(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明显。进一步加强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了对艾滋病、结核病和急性肠道传染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一是制订完善了各种重点传染病疫情和急性中毒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了各种应急业务培—6—训,全面提升了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二是加强和完善疫情监测及疫情报告网络建设,开展了医疗机构病例监测报告,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了疫情监测报告管理,确保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及时,反应灵敏、信息畅通。截止每年12月31日,全县传染病发病率由2005年的518.88/十万上升到2007年的647.11/十万,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传染病发病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升了24.71%。地方病、慢性病等分别控制在:肝炎控制在42.11/十万,痢疾控制在17.96/十万,麻疹控制在43.97/十万,疟疾控制在4.33/十万,猩红热控制在30.96/十万,肺结核控制在115.18/十万,无百日咳、流脑等传染病报告。三是加强结核病防治。按照结核病防治项目要求,以提高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为重点,全力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四是加强计划免疫工作。以消灭脊灰为重点,认真抓好儿童基础免疫工作,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消灭脊灰强化服苗活动,保证了全县以乡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水平。针对呼吸道传染病和病毒性肝炎的流行趋势,组织开展流感疫苗、甲肝疫苗的推广接种,使我县传染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五是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央、省、州要求,积极落实开展艾滋病防治“一办法六项工程”工作和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按照州级艾滋病防治责任目标书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成立了由23个部门组成的泸水县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和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设置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在县疾病预防中心成立了艾滋病防治科,开通了自—7—愿咨询电话,并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对村级艾滋病宣传业务骨干、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学校在校学生、娱乐场所营业人员及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合格率达95.37%;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检测工作,在电视、广播上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所有宾馆旅社、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卡拉ok厅)、桑拿洗浴城、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经营单位均摆放安全套,摆放率100%。对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安全套,利用街天向群众发放安全套,同时,根据泸水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母婴阻断工作。(五)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进一步加大了卫生执法力度,积极推行“放心食品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领域的整治工作,加大对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职业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制定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和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全县食品经营行业、化妆品经营店、美容美发店、供水单位、中小学校水池及学生食堂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对食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对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检测,节日期间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政府重要接待、会议进行卫生监督,对食品卫生许可证进行清理整治,对违法消毒产品、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医疗秩序,严格清理整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和医疗机构管理,目前,全—8—县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医疗事故发生,保障了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六)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随着国家对妇幼保健事业的公共卫生性质的强化,我县的妇幼保健事业步入正常发展轨道。一是加大了妇幼保健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依据《母婴保健法》,依法规范妇幼保健工作,强化了妇幼保健技术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加大了妇幼保健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二是强化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完善了妇幼保健工作的例会制度、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婴幼儿死亡评审制度、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制度等等,大大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死亡率,提升了妇幼保健水平。全县孕产妇新法接生率由2005年的59.95%上升到2007年78.45%,在2005年的基础上升了30%;住院分娩率由2005年的24.11%上升到2007年35.00%,在2005年的基础上升了4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由2005年的91.27%上升到2007年94.61%,在2005年的基础上升了3%;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140.19/10万下降到2007年49.43/10万,在2005年的基础下降了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5年的31.78‰下降到2007年23.23‰,在2005年的基础下降了26%;婴儿死亡率由2005年的26.17‰下降到2007年18.78‰,在2005年的基础下降了28%。(七)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断强化。根据云南省卫生厅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县把县妇幼保健院设为试点单位,并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安排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9—员参加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建全相应规章制度,围绕以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计划生育服务等“六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八)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为大力加强农村民族传统中医药的开发和利用,近年来,我县每年举办一期乡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增加经费投入,使农村中医药使用率达30%,同时,积极探索中医药进入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农合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做好农村优秀中医临床经验的推广,不断充实和培养中医药技术人员,目前,全县中医药技术人员有8人,有两个医疗机构开设中医科(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六库镇中心卫生院),并均设有中医药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实惠、安全的中医药服务,保证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九)医疗设备得到了明显改善。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