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光春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科技城生物制药园4号、5号厂房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电话: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互相考察、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约定按下列第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而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本条款的变更。(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职责如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内容;。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三、工作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地点按下列第款决定:1.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1);(2);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款确定: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二)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三)休假: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福利。五、劳动报酬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甲方承诺每月日前为发薪日。(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款确定: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后,乙方月工资为元。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取酬。3.甲方对乙方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具体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4.甲方实行计件(或绩效)工资制,具体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六、工作成果归属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七、保密规定(一)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1.技术类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2.经营类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三)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职期间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条规定的秘密信息。(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并承诺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五)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利益冲突(一)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是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客户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四)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九、兼职条款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可以在任何机构兼职。违反本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十、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十一、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向乙提前公示,签定本合同视为乙方已阅读甲方的公示,并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十二、劳动合同变更(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三、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三)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5.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6.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五)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即自书面通知甲方之日起不满30日自行离职的,则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3000元。且甲方有权向乙方的新聘用单位索赔因乙方自行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见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八)本合同期满,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若甲乙双方就补签或续订合同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同合同延续,在视同延续期限月内,双方仍未签订新劳动合同,则视同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十四、社会保险和福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十五、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包含: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及甲方支付的培训费,招收录用费)十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乙方不能根据甲方的生产需要上班,甲方可解除合同。十七、本合同为完整的劳动合同,此前所有甲、乙双方口头的或书面的协议都被本合同取代。十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十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十、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