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小学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二)报告程序: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家访,了解清楚缺旷的原因,详细记录学生缺旷、家访的情况,并及时将学生缺旷和家访的结果向教务处报告。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联系该班的中层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联系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于当日同班主任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务处。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务处登记。教务处通知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三)责任落实: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务处报告。2.教务处:及时向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负责与村委会沟通。3.中层领导负责家访组织工作。4.校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形成的计划方案的落实督导,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四)辍学月报: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学生科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南明区山水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