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一、新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一)合并解放区银行(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组建中国人民银行,标志新中国金融体系诞生(1948年12月)(二)改造旧中国金融机构(没收官僚资本银行,改造私人银行与钱庄)四行两局一库:中央银行(1928年)、中国银行(1912年)、交通银行(1908年)、农民银行(1935年),邮政储金局(1930年)、中央信托局(1935年)、中央合作金库(1946年)(三)取消外资银行在华的特权(四)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二、“大一统”模式的金融机构体系(1953-1978年)“大一统”金融体系:新中国成立后在50年代中期形成至改革开放前的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特点是:与计划经济体制高度统一组织结构上高度统一业务经营与管理高度统一金融行政管理机关与业务经营实为统一体从1953年至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金融机构一步一步地走向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道路,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成为我国唯一的一家银行,它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逐级普遍设于全国各地,各级分支机构按总行统一的计划办事,它既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又是具体经营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它的信贷、结算、现金出纳等业务活动的开展,都服从于国家统一计划任务与目标三、1979年以来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一)第一阶段(1979—1993年),突破高度集中型的金融机构体系向多元化体系方向改革1、建立独立经营的专业银行,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1979、2——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农村金融1979、3——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1979年上半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设出来,办理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及贷款1984、1——另设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工商信贷业务及城镇储蓄业务2、建立中央银行体制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转变为专司中央银行职能3、在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组建其它商业银行交通银行(1986年7月建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二)第二阶段(1994—至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4、组建一批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1994年)5、建立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引进大批外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中国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6、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双双挂牌,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1992年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行证券市场监管职能,1998年合并为中国证监会------1994年,我国进行了外汇体制改革,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并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1996年1月3日,经过中国人民银行长时间的筹备,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银行业同业之间短期资金的拆借市场7、1998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正式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的限制8、2003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准备,2003年4月28日正式成立银监会2006、7、5——中国银行上市2006、10、27——中国工商银行上市2007、9、25——中国建设银行上市2010、6、15——中国农业银行上市比重(%)6510.14.58.711.7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2001年底金融机构资产比重图2001年底商业银行体系市场集中度示意图87%103%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200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52.60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为28万亿,同比增长15.6%,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为7.25万亿,同比增长33.2%,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为3.34万亿,同比增长28.8%,其它金融机构的总资产为14万亿(农信社、信托、租赁等),同比增长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