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理的原理与方法》作业1、试述机关管理制度实施的运作习惯及制约因素。答:(1)机关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一般要经过:A、试行阶段。机关管理制度是为机关管理实践的规范化制定和实施的,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B、补充完善阶段。新的机关管理制度经过试行之后,要及时将试行的反馈得到的有关效果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和分析研究,然后进行补充完善,使之更加贴近机关管理的实际需要。C、成熟阶段。经试行和补充完善之后的机关管理制度,进入一个稳定实施阶段。(2)机关管理制度实施的制约因素包括:A、环境制约因素。相关管理及其管理制度都是客观环境中的产物,必然受到客观环境因素的制约。B、意识制约因素。机关管理制度最终是靠机关领导者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机关成员的意识对机关管理制度实施产生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制约。C、机关运作习惯的制约。机关管理的长期实践中,往往要形成自身的运作习惯。当机关管理制度与机关运作习惯相契合时,机关管理制度的实施就比较顺利,遇到的障碍也较少;当相关管理制度与机关运作习惯有较大差异时,机关管理制度的实施就会出现较多困难。D、目标差异的制约。机关管理的整体目标是一致的。但各部分、各岗位、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还有各自的具体目标。当机关管理的整体目标与各层次具体目标能保持协调一致时,机关运转和谐有序,机关管理制度也就能顺利实施。若机关各层次的具体目标及其行为与机关整体目标出现差异时,机关管理就会出现混乱,机关管理制度的实施,也会遇到重重困难。E、领导者思想及行为的制约。机关领导者是机关管理制度制定的主持者和实施的组织指挥者。其思想和行为对机关制度的实施有着关键性影响。2、试述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三个层次的优劣。答:机关实施内部管理的方式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现场的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的优点在于管理的直接性,它可以在几乎没有中间环节的情况下实现有效的管理。缺点是它受到管理者数量的限制。随着管理范围的扩大,管理者几乎不可能出现在每一个角落,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使有效的管理大打折扣。(2)会议的方式。优点是一方面克服了管理者数量的不足;另一方面,又可以使思想(包括决策、想法等等)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便于会后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缺点是受到召开的地域、时间和经费的影响,因而使受众受阻,无法亲自到场,使有效的管理难以实施。(3)公文的方式。公文的最大优势在于突破了管理活动的地域、层次和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更加准确、规范地传递管理指令及各种信息,可以克服现场方式和会议方式的时空限制,为管理活动营造了一个广阔的空间。此外,公文还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即可以把机关的法定地位、管理风格、办事程序等要素通过每一份文件表现出来,使管理更具权威性。3、联系工作实际试述传统机关管理方法的特点。答:传统机关管理方法有如下特点:(1)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中国共产党人为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所遇到的问题,用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创造出来的。而且是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完善的非常实用的方法。(2)贯彻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基本思想。这些传统方法没有框框,注重实地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它可以克服官僚主义、主观臆断、长官意志。从群众中发现问题,依靠群众集体智慧和集体力量解决问题。(3)是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为其出发点。走群众路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重视人的作用,重视思想工作,而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又十分重视走群众路线。(4)简单实用。传统方法简单易行,机关工作人员易于接受,而且只要运用得当,也非常有效。它虽然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也没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公式,但却不能认为它没有理论基础,其实它有深刻的内涵。4、试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趋向。答:从目前的发展势头和条件看,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趋向应是:(1)后勤管理与后勤服务分开。将机关后勤管理权与后勤服务经营权彻底分离。后勤管理部门不再是后勤服务的提供者,它负责统一提出机关的服务需求,独立履行其管理职能。而后勤服务机构应管理者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并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经营权。(2)在成为独立实体的基础上,机关内部的后勤服务机构将被压缩到最低限度内。部分后勤机构将“企业化”,逐渐按企业的机制去经营,按市场法则去处理各种关系。条件成熟时,完全走向社会,以平等的身份参与竞争,提供机关和社会所需要的优质服务。(3)“集体采购”、“公开招标”等方式在机关后勤管理中推广,使社会上更多的企业单位以特有的优势接受机关的选择,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和后勤保障条件。(4)机关基本上不再直接为工作人员提供个人生活服务,机关的后勤服务主要靠市场和市场规范的行为来完成。5、试述机关管理制度产生的基础及其制定原则。答:机关管理实践是机关管理制度产生的沃土。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性质的机关,不同客观环境条件下,应有不同的机关管理制度体系。机关管理制度必须与机关管理实践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必须立足客观实际,符合机关运转发展的需要。机关管理制度必须与社会实践及机关管理实际为基础。机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1)实践需要原则。机关管理制度必须符合机关管理实践的需要。(2)法治规范原则。机关管理制度应充分地体现法治精神。(3)权威性原则。机关管理制度必须具有权威的规范性。(4)强制与激励原则。机关管理制度是机关管理者依法制定的,必须以法定的职权为保证。(5)教育引导原则。机关管理制度制定时,必须充分考虑其具有教育引导功能,使之成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从机关制度的管理规范要求,自觉维护机关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克服各种可能出现的随意性和违规违纪现象。6、试述机关的环境状态可以表征机关管理的成效并举例加以说明。答:(1)从环境状况可以了解到机关管理的现实成效。如从机关内外公众的反映中可以了解到机关管理政策、管理举措的执行情况、受拥戴程度等现实管理成效;从机关管理中与环境进行物质交换的协调性可以了解机关物质利用的成效;从与环境信息流交换的流量、内容、互利性,可以了解机关管理信息利用的科学有效性;从与环境能量流交换的互补性可以了解机关管理的生机与活力等。(2)从环境状态可以了解到机关管理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由于机关管理活动均要作用和影响其内外环境,因此,机关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也能从其环境中得到了解。如从机关内部微观环境的脏、乱、差,就可了解到机关管理运作的混乱;从官僚主义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摊派等不正之风及其引起的群众不满情绪,就可了解到机关已与环境产生隔离或出现关系失调等等。(3)从环境状态可以预测机关管理将来的发展变化。如从机关管理内外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优化,可以预测将会有较大发展;从机关管理环境的不断恶化和两者关系失调的不断加剧,可以预测将可能出现严重的危机,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7、试述机关人员奖惩激励机制的基本原则及种类。答:(1)原则:A、奖惩必须分明、公平合理。也就是说,机关奖惩的标准必须合理,操作必须公平,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究。B、奖惩必须以考核为依据。也就是说,不要把奖励当福利,机关内部人人有份,搞“赏虚设”,也不可“罚妄加”,株连与过失无关的一些人员。C、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两种奖励方式互相补充,不可替代,它可以使获奖者获得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满足。D、奖惩必须及时,注重时效。当然,及时并不意味着可以草率从事。E、奖惩要与教育相结合。使受奖励者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使受惩罚者心悦诚服,弃旧图新。(2)种类:A、奖励。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B、惩罚。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惩罚包括刑事惩处和纪律惩处两大类。8、试述机关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其要求。答:(1)执行法律的责任。机关的一切管理行为,都必须依法办事。就行政机关而言,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基本职能就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决议。(2)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律责任。国家行政机关以保护人民权利和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各级各类机关也必须通过自身的职能活动,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承担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律责任。(3)补偿赔偿的法律责任。国家行政机关因执行法律或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因其他原因而不得不使某个或某部分公民和法人等遭受一定经济损失时,行政机关要承担依法予以相应补偿的法律责任。如果某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逋法侵犯公民权益使之遭受损失时,该行政机关应依法赔偿损失。(4)尽职尽责的法律责任。机关是为了承担管理职责而设立的,必须尽职尽责,承担法律责任。当各级各类机关及其领导人和工作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对事业和人民造成损失时,就应追究其渎职、失职的法律责任。9、试述机关管理改革的结构方面改革与职能方面改革的联系与区别。答:(1)联系:职能方面的改革是指根据社会经济的变化要求改变或调整机关原有职能并进行其他方面的相应变革。机关组织系统的结构和所要履行的职能或职责都是紧密联系的、不可分离的。因此机关组织结构方面的改革必然与组织职能方面的改革有某种程度的关系,其主要表现在于,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机关,在考虑增设或减少某个机构时,总是以某些职能方面的调整为前提的。(2)区别:结构方面的改革与职能方面的改革虽然有密切的联系,但细究起来,它们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们的主要内容不同。结构方面的改革以机构调整为主要内容,它是在机关原有职能不变的情况下,对机关组级系统内原有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某些机构,并对这些机构所履行的职能相互之间做了一些调整,即在机关原有职能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结构改革。职能方面的改革则是以职责调整为主要内容。它是在机关原有职能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其结果或是改革原有机构设置,或是不改变原有设置。二是它们所起的作用不同。结构方面的改变主要解决的是机关如何管理的问题,主要的目的是保证机关内部运转,有利提高管理效率。在某种意义上说,结构方面的改变是机关的内部事务,可以由机关自主决定。而职能方面的改变主要解决的是机关管理什么的问题。10、试述机关在信息综合处理工作中的规定性及基本要求。答:对综合处理的结果——高层次信息的四点规定性,即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和有较高参考价值,就是对这一信息处理过程的明确要求。(1)“有情况”。综合处理结果中反映的“情况”,不是一般的“情况”,而是有特殊规定性的“情况”;这种“情况”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有事实和数字依据)。(2)“有分析”。综合处理结果中的“分析”,不是一般的分析,而是透彻的分析。(3)“有建议”。综合处理结果中的“建议”,不是一般的建议,不仅有理、有据,而且还要切实可行,是领导能够采纳的“建议”。(4)“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综合处理结果中的这种价值,是指对领导层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它有一定的专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