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培训管理条例一、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要求教师在5年(xx年1月1日—xx年12月31日)一个周期内,共需获得360学分,其中校本培训学分至多计120学分。每个教师一个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90及以上学时的集中培训;参加远程方式的培训学分至多计50学分;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提升,且周期内完成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培训学时至多计180学分。学历提升学分不可冲抵90及以上学时的集中培训。以后每五年为一周期。教师培训学时是否合格直接影响教师职称晋升评审、教师资格注册能否顺利进行。1.对象:所有专任教师(含行政领导)2.五年一周期学分构成: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要求完成360学分的继续教育任务。学分的来源构成:l校本培训:最多120学时(每年24学时×5年)l远程培训:最多50学时(超出不计)l外出集中培训:90学时(5年中参加一次外出集中培训)l师德培训:50学时(每年10学时×5年)l其他短期培训:100学时3.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接受规定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学时数。二、培训类别与选课方法1.培训类别教师培训分为校本培训、指令性培训、自主选课培训三类。校本培训每年最多24学时,由学校教科室作出校本培训计划(含校本教研活动、读书活动、教科研活动、各类培训活动等),经考勤评价,进行学时认定。指令性培训指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按指标下达要求学校推荐的各类“名师培训”、“专项培训”、“教研组长培训”等,参加培训名单由学校进行推荐确定,再由教师上网选课确认的培训。自主选课培训指由教师自主报名,学校根据规划及工作安排有计划地进行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后,再经培训部门审核开展的培训。2.自主选课方法每年上半年2月份和下半年8月份各有一次自主选课,可直接登录“xx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http://)”或从校园网-数字服务-教师培训登录,账号构成规则:姓名首拼字母+身份证后六位,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三、自主选课培训的审核原则教师自主选课培训需由学校进行审核,学校将根据每学年的总体培训比例安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给出“通过”和“拒绝”的审批意见。审核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学时集中培训根据文件规定学校有计划地每年批准20%左右教师参加。每位教师5年内只审批一次(指令性培训除外);以周末或假期开展培训的项目优先,学校安排有正常教学工作时间的实行严控;赴外县、市的培训项目严控,本县、市举行的培训项目优先;本学科专业培训项目优先,非本学科专业培训不予审批。2.九年级段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期间的中长期集中培训(32学时以上)不予审批,短期培训给予严控。3.见习期教师教学工作期间已有教师发展中心大量培训任务,自主选课培训一律不予审批。年内已达360学时的老师,即意味自主选课培训已经完成,其自主选课培训一般不予审批,如果有特殊需要,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每学期可以选不超过32学时的培训1次。5.远程教育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须参加浙江省教育技术能力培训(50学时),严控其它的远程教育培训。6.同一学科备课组教师培训、不同学科组同年级教师培训学校将均衡审批,以避免集中外出培训严重影响教学工作。7.考虑到工学矛盾,学校会审慎审批正常教学工作期间的培训报名,且上半年审批通过率比例会略高于下半年。四、参加培训注意事项各类指令性培训、自主选课培训等审批通过后,教师应按时参加培训,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手续向相关科室和分管校长申请公假。1.无法按计划参加培训的处理流程确实因事无法参加培训的,应首先通过网上选课平台向培训单位发起“请假”操作,并告知教科室处,由教科室在网上选课平台执行“同意请假”操作,最后由培训单位网上审核执行“同意请假”操作,方完成请假流程。请假时间不能超过总培训课时的1/5。未按规定流程完成请假而缺席培训者,将被教师发展中心在年底进行书面通报,产生的培训费不予报销。2.培训换人流程确实因事无法参加培训的,如需换人需通过网上平台发起“换人申请”,审核后相关学时方能计入实际参加培训者名下。五、培训经费与报销规定教师培训合格后,经费由财政全额按人均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