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一、村集体拟定流转方案(会议记录)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土地流转方案,包括土地流转的地块、面积、方式、年限、标底价及缴款方式等,做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签名。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土地流转方案进行表决(表决记录)土地经营权属村委会的,要求有半数以上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土地经营权属村民小组的要求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会议,会上由村负责人公布土地流转方案,让村民代表充分讨论,经归纳修改后,交由村民代表进行表决,需占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案可通过并由以会人员签名确认。三、公布已经通过的土地流转方案(公示记录相片)流转方案送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或其他村民经常出入的地方张榜公布,原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以便接受村民的监督。四、投标及签订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根据流转方案的规定,在依法、公平、公开的原则上进行公开招投标,价高者得。在同等条件下本社村民有优先权。投标完成后,在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五、委托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实行土地流转根据实际情况。村可委托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组织洽谈、投标和协调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六、资料存档(合同备案)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合同书,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须保存一份,并将土地流转情况送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及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