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为推动全体市民学习防空防灾知识,增强防空防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切实组织开展好我市第三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11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减委电【2011】1号)和省人防办《关于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防发【201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在20**年5月9日至5月15日开展以“防灾减灾从我做起”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防局,刘光富兼办公室主任。二、主要内容(一)自主宣传。宣传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各种资源,在本辖区、本单位设立宣传点,采取摆设宣传展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培训、开展现场咨询、举行知识竞赛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媒体宣传。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防灾减灾和公众应急救援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集中宣传。由市民防局牵头组织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现场设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社会发送防灾减灾宣传短信;(四)隐患排查。民防、教育、公安、国土、建设、卫生、消防等单位和有关企业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和安全隐患事故警示教育。要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应急演练。针对易发、多发的突发事件,在新余四中组织应急演练。演练主要科目要设置紧急疏散、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内容,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六)主题教育。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实施步骤1.各级各部门在本辖区、本单位设立宣传点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工作人员到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举办应急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强化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5月9日-5月15日)2.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防局牵头组织市应急办、市红十字会、民政、地震、教育、公安、国土、卫生、林业、城管、气象、消防等有关单位在洪客隆超市广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四、工作要求针对今年的“防灾减灾日”活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将职责落实到个人,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声势、扩大影响,确保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