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版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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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总则1.0.1为指导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统一主要技术要求,加强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技术指南。1.0.2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时速250~300km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时速250km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参照执行。1.0.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使其符合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1.0.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从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等标准化管理,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目标。1.0.5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积极推行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1.0.6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提高文明施工水平。1.0.7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邻近运营接触网线路施工、牵引变压器运输和安装等,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通过风险监测等程序,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1.0.8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设计文物保护时,应根据相关管理法规和设计保护措施进行施工。1.0.9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根据国家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减少排放等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环境编制并实施工程施工节能减排技术方案。1.0.10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的各类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1.0.11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中采用的设备、器材。应符合与高速铁路设计行车速度相适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规定,并有合格证件。1.0.12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时,应同步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管理工作。1.0.1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在营业线施工及有可能影响营业线运行安全的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1.0.1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接触悬挂接触网中的悬挂部分,主要由承力索、接触线、吊弦、补偿装置、悬挂零件及中心锚结等组成。2.0.2无交叉线岔在道岔处两支接触悬挂不相互交叉,以锚段关节方式来满足弓网关系的线岔。2.0.3带辅助悬挂的无交叉线岔在道岔处增设第三支接触悬挂,并与两支接触悬挂分别形成锚段关节,来满足弓网关系的线岔。2.0.4线岔始触区在道岔处,受电弓开始同时接触两条接触线的区域。2.0.5精密测量网应用卫星定位技术设立并用于高速铁路上下行线路中心线三维定位的测量控制网络。分别为:CPⅠ、CPⅡ、CPⅢ三级。2.0.6综合接地引线用于牵引变电所、接触网支柱基础预留接地端子或架空地线与高速铁路贯通地线间接地连接导体。2.0.7SF6全封闭组合电器将各组成元件的高压带电部位密封于接地金属外壳内,壳内充以缘性能良好的气体、油或固体绝缘介质,各组成元件(一般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母线、避雷器、电缆终端等)按接线要求,依次连接和组成一个整体而各电器仍保持原性能的装置。结构紧凑,外形及安装尺寸小,使用方便,且各电器的性能可更好的协调配合。2.0.28SF6气体绝缘高压开关柜使用SF6气体绝缘介质,将各组成元件间隔(一般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母线、避雷器、电缆终端等)按接线要求,依次连接和组成一个整体而各电器仍保持原性能的装置。2.0.9综合自动化系统能够实现全所当地监控、当地维护、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预处理、当地和远程通信功能,以及线路变压器组、接触网馈电线的控制和保护功能为一体的自动化系统。2.0.10供电调度系统用于指挥供电系统运行、事故处理、设备运营维修管理及集中调度的系统。2.0.11接触网静态检测在接触网运营前,为检查接触悬挂的某些性能,运用测量装备检查测量接触网的空间几何参数以及在低速无电条件下受电弓沿接触网的滑行检测。2.0.12弹性不均匀度表征同一跨距内,接触悬挂最大弹性与最小弹性差别的静态特性指标。有U表示:U=(Umax-Umin)/(Umax+Umin)×100%2.0.13联调联试完成高速铁路静态验收后,采用试验列车和检测列车,对高速铁路各系统的工作状态、性能、功能和系统匹配关系进行综合测试、验证、调整和优化,使高速铁路整体系统达到设计要求。2.0.14动态检测动态检测是动态验收的一个环节,通过采用检测车和试验列车,在规定速度范围内对系统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测,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评定。2.0.15接触网精调在联调联试或动态检测过程中,根据接触网静、动态检测数据及评估结果,进行精确调整,直至达到高速铁路验收标准。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建设各方应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和措施。重点加强接触网架设及悬挂调整、电缆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环节控制,注重接口工程、交叉施工等施工细节管理。3.1.2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强化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3.1.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遵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法规和按照《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6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及建设单位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3.1.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建立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有效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3.1.5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重视职业健康和劳动卫生保护,制定管理计划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3.1.6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前,应确保各重要工序的施工工艺;对工程有较大影响的关键工序,进行现场首段定标,统一工艺标准。3.1.7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按照现行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关键工序的进度控制和管理。3.1.8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法、工期要求、工程特点、地质条件等综合因素,按照“技术先进、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配置使用机械设备,积极推进机械化施工。3.1.9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应集中采购,预支电缆槽、接触网桩基钢筋框架、整体吊弦及腕臂结构等宜采用工厂化施工。3.1.10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规模、工序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组建专业管理结构和专业化的作业队伍进行施工。关键工序、关键岗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组人员相对固定。3.1.11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建立可靠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工程施工管理信息及时、畅通。3.1.12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TB10441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符合施工需要的原则,合理布置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防洪、防火、防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1.1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文明标志。3.2建设单位3.2.1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铁路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3.2.2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设计联络工作。3.2.3建设单位在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应负责外电源供电方案报装,联系国家及地方电网公司商洽供用电、调度协议签订等事项。3.2.4建设单位在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做好下列工程接口管理协调工作:1负责牵引变电所(包括分区所、自耦所、开闭所,下同)征地拆迁,排除干扰等制约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工作;2负责协调跨铁路局(公司)交叉或支援供电、调度控制、产权归属、接管维护、计量计费等事项;3审查土建与电力牵引供电接口工程(含接触网与车站雨棚和架柱的建筑安装)安装质量,提供高速铁路线路精密测量网资料,并负责施工协调,对预留预埋件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3.2.5建设单位应加强接触网施工及调整、设备安装、系统防雷接地及回流等施工质量检查,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3.3设计单位3.3.1设计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铁路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3.3.2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节点工期及供图计划,提供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加强接口设计,与设备基础、隧道洞口、桥台、涵洞、过轨设施、各专业电缆路径、铁路贯通地线等接口应同步设计、同步出图。3.3.3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对电力牵引供电专业与通信、信号、土建、房屋建筑、给排水及其他专业之间工程接口等关键设计内容作出详细说明。3.3.4设计单位应加强现场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等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相关技术问题。3.3.5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参加工程检查和验收工作。3.4施工单位3.4.1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铁路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3.4.2施工单位应参加设计交底工作,重点关注接触网预留基础、所亭场坪、电缆沟槽管洞预留及相关专业接口等内容。3.4.3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调查工作,现场核对设计文件,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报告。3.4.4施工单位应编制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作业标准和工艺要求。3.4.5施工单位应做好进场设备、材料的检查验收。3.4.6施工单位应配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仪器设备,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准确。3.4.7施工单位应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制定冬、雨季施工方案及防护措施。3.4.8施工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3.4.9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并及时向有关单位移交。3.5监理单位3.5.1监理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铁路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3.5.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和变压器的运输及就位,接触网架设,设备安装、涉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审查。3.5.3监理单位应做好设备、材料等的进场检查验收。3.5.4监理单位应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接触网基础、电缆槽道等于相关专业接口的现场核对工作。3.5.5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变压器基础、变压器运就位、安装,电缆敷设及附件安装,防雷、接地装置设施安装,接触网架设、调整,系统调试等关键工序的现场监理。3.5.6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测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测试数据真实可靠。3.5.7监理单位应参加工程检查和验收等工作。4施工准备4.1施工调查4.1.1施工单位应依据获取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施工调查,并编制施工调查报告。4.1.2施工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环境、气候特征、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规模数量和特点;2工程的施工条件,包括施工运输、施工用水源、电源、通信、场地布置、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情况等;3相关营业线技术设备现状、对施工的制约和要求、行车组织等于施工有关的资料;4牵引所的进出所道路、场坪土建,房屋建筑、给排水工程进度;电力牵引外电源方案落实及工程配套建设情况;5施工材料检查,包括供应条件及料源的分部情况。6施工生活保障调查,包括生活供应、医疗、卫生、防疫、民俗及工地周边社会治安情况等;7土建工程中接触网预留基础、沟、槽、管、线、人孔(井)、手孔等预留情况;施工范围内既有地下管、线、缆等设备径路。8相关防雷设施和综合接地条件。4.1.3施工前应对电缆线路路径走向及过轨、桥、涵、隧、站台、公路、水沟、路基等具体数量、长度和防护方式进行定测。定测完毕应做好记录。4.2施工图核对4.2.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批准的施工图进行现场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使用。4.2.2施工图核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图纸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施工图纸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或错误,与现场实际是否一致。3设计说明书、工程数量表及主要设备和器材的规格、数量表是否与图纸相符。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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