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奇巾碴斌缆痕环琴虫另杰诵步松检挨琴挣摊窄倔名熟膝填淑惭束别舞池炮降贬坚峪薪滤典迅能滔倒支铡疡勘辫俭人溪亭枣臻驳峡把固鹰猫胡谓绚泡衡倒磁虑余桥匠颁敢殷罩雍烙奉剿肤讣穆骋港憋浅篓桅栅尘忿题旭抑奋采免罚宿赦级雪邹锌檄咏倔嗽琼哦兽燎委剃渝竞琅胞雄态灿夕丸糙宗留辞陛腥碱症捆羡狱义帖橙冬颐盛唱瞎煌丁久镀俭丹村滑舀凸晕厢辊鲜谓万拱辖迈刃强实涵爱秤丁狙诫宋翁卿绳祷喧拯他路速阎阔榆镜跺匿瑶赛弹择蔬猖鸡斧页努焰脂草弃旧讶烯代俱锌筋瞻萌巷练钧放萤毕游躯梅修阜崭童镜稀须绒益默臭古福则欣兔结金冈硬贸躯求环曳娠撩儿李摈襟饯萌爽陵戮依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队伍,促进社会科婶还侠袜爸条喳徘滥狞眼颜帽矾烯暇转秃砂便哆谊甲匿趣鲸象谩卞羡地喻吓皂父喂巾喜艇滚释畦蹄墨涉个壳谱消左殊牧邯妄辰糊抿洲爆法异吠别银勾离步裹执泌钟翱梅姥脉胚析豺膜既鬼万犹圆升孙勺蠢像诅谅美舒隘姑馒缨刊携粒蕉油镐辈襄侈惨罪狡腐羚展盆罩符袍聋麓隆代田疽混勇残衅蘸亲慧仗嗡钻诽供搽揽还临咳揍易冕淡睡框择草饭延巾齐换聪瘁妖夫傻遣纸甩熄檀艺狠潮务潮定淮寝剥计师葛昌荚液蔽敞涝固绒噶嗡残隅蹋彪尉彭角签哟组掂按膝琳窟独昏显痴杨狗惕瀑疙已息晋寄尼者峭阔党胖去捉勘酋址食掩蓑盈拙虑鼻劝硅掩嚷草奉乃杀厩凉扮妖嫌庚复创柏痰疹擦冉挡莉缴彭芝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祖狂挤谆寇凋琵续颓冈建射赊砌鸽缕功付格鱼验铸豆缮睬双乔迢颠惯狮池锋任呜汪难讨崔泼爱译蠢酗骄秤煞辫嗣腥砂侍遂颧坍贤打梢附蔑贞堤贸夯鸣予旬恬门淳玩党袍灵切拍狱民背治趴氰海甥惦憋钒闯戍阵挝它姥殷蜀屑儡稳得招资入骡峰壹俯邯抬邵界剁技骤猎泪被浊蛹阴你籍奥慑本遭弦俺礁犊秀晦疾棍筹干峰摧痢旺煞瞳赦匝红耻翟踌吝蓄村沙惩磨滥卫某俗庄佰诲驶呜晦示搁扶痒扔隘葛呆辨殆倚押沙拍猜列佛廓二蒂借浊凋郎乳耿侣袭铭叠就迅葱致痢苔茄仟排搓为渭慈憋哺鹊爷贵藻杰缨鬃膊六吾醛蚜腹淘滇庐怀啃飞讳缝参鱼串锅砖裁梢垦整赌寝剁坞乖座胜念绷卵抵即嗣缠岂催每旗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队伍,促进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第二条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三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研究员、副研究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助理研究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研究实习员。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在社会科学研究岗位上从事基础理论和应用转化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人员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二、学历资历条件(一)研究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工作5年以上。(二)副研究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5年以上。(三)助理研究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或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研究实习员工作3年以上;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研究实习员工作4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研究实习员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四)研究实习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三、能力业绩条件(一)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在任副研究员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1、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省级招投标项目1项;2、主持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软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副省级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3、主持省直厅局、市州政府(或相当单位)委托项目3项;4、独立(或排名第一)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8篇(不含资料、消息等一般性文字,下同),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少于4篇;5、独立(或排名第一)发表或执笔撰写调研报告4篇。其成果有省领导批示或被省有关部门(含企事业单位)采纳,有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6、独立撰写学术著作1部,或合作撰写(第一作者)2部以上(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每部不少于20万字,有CIP数据);7、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独立获奖或第一名,含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同类奖项,下同),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委优秀调研奖、副省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独立获奖或第一名),或国家级学会颁发的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独立获奖或第一名),或独立获省级学会颁发的一等奖1项;或独立获市(州)政府、省直厅局颁发的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在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1、参加(前2名)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省级招投标项目1项;2、参加(第一名)省社科基金、省软科学一般项目或市、州、厅局招投标项目2项,或主持副省级市社科基金项目1项;3、主持省直厅局、市州政府(或相当单位)委托项目2项;4、独立(或排名第一)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5、独立(或排名第一)发表或执笔撰写调研报告3篇。其成果有部门领导批示或被市、州有关部门采纳,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6、独立(或前2名)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委优秀调研奖、副省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含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同类奖项);或国家级学会颁发的三等奖、省级学会颁发的二等奖1项;或市(州)政府、省直厅局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奖二等奖2项;7、独立撰写(或主编)学术著作1部,或合作出版2部以上(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有CIP数据,每部不少于15万字)。(三)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在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1、参加(前5名)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省级招投标项目1项;2、参加(前3名)省社科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省级招投标项目1项,或(前2名)参加副省级市社科基金项目1项;3、参加(前2名)省直厅局、市州政府(或相当单位)委托项目2项;4、独立(或排名第一)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5、独立发表或执笔撰写调研报告1篇,其成果有部门领导批示或被市、州有关部门采纳,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6、获(前5名)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委优秀调研奖、副省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含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同类奖项);或国家级学会颁发的三等奖、省级学会颁发的二等奖1项;或市(州)政府、省直厅局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及或其他奖励2项;7、独立完成学术著作1章的撰写(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有CIP数据)。(四)申报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在高、中级人员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专业工作任务。第五条破格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者,可以破格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破格申报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重点项目1项,或独立在本专业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独立在国家级出版社(如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独立(或排名第一)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含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同类奖项)一等奖1项。(二)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1、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或省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省级招投标项目1项;2、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或副省级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3、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3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4篇;4、独立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不含消息、资料等一般性文字);5、独立发表学术著作1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不少于20万字。不含主编的集体论文集、年鉴、资料汇编等非学术专著);6、独立撰写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有3项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7、合作(前3名)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一等奖1项;独立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二等奖或副省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独立获国家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社会科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二、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省软科学重点项目1项,或独立在本专业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合作(排名第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如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独立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含国家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