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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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协会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在中电建协领导下,为政府、行业和会员单位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第三条专家委员会是中电建协下设机构,由中电建协统一领导和管理,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遴选专家开展有关活动。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专家委员会设常委会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专业组。常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委若干人。各专业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并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第五条常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由中电建协任命,副秘书长、常委和各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推荐、选举产生,由中电建协审定。第六条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常委会负责制修订有关管理办法,审核专家资格,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等。第八条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1.配合协会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参与行业调查研究等工作。2.参加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3.参加工程质量监督、达标投产验收等工作。4.参加工程质量评价、安全标准化评级等工作。5.参加行业评先和工程评优等工作。6.参加电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等工作。7.参加电力建设标准制修订及培训、宣贯等工作。8.参加电力建设科技成果、工法、QC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应用等工作。9.参加企业及个人能力资格评审等工作。10.参加人员岗位培训、质量培训、安全培训及相关继续教育等工作。11.参加行业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12.参加电力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调研、培训、应用推广等工作。第四章专家的申报及审批第九条申报专家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热爱电力建设事业。2.熟悉电力建设程序,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及有关标准,精通电力建设某一专业。3.逻辑思维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4.担任过一个以上大、中型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从事电力建设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适应高节奏的现场咨询服务工作。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1.担任过两个以上大型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从事电力建设工作15年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担任过国优奖、鲁班奖及省(部)级其他业务评审专家。3.业内公认的或知名度较高的专家。第十一条本人填写专家申报表(见附表),由会员单位和相关业务部门推荐,经常委会审核通过后,提交中电建协批准。第十二条专家委员会为批准的专家颁发专家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超过有效期的证书应进行年检。第七章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1.有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活动的权利。2.有选举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委和各组组长、副组长的权利。3.对专家委员会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4.有享受专家委员会表彰和奖励的权利。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第十四条专家履行下列义务:1.服从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工作。2.完成专家委员会交办的任务。3.向专家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4.有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发展专家的义务。第十五条年龄65周岁以上专家特殊规定:1.需每年度提交综合体检报告。2.年龄70周岁以上的专家,不安排工程现场咨询检查工作。第八章专家行为准则第十六条专家行为准则:1.公正履行专家职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奉公。2.维护专家委员会的良好形象和合法权益。3.工作期间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态度和蔼。4.工作应公平、公正、科学。5.行为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6.不得在工作过程中无故脱离岗位,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请假。7.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暗示)额外报酬。第十七条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一经查实,专家委员会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通知专家所在单位,并取消专家资格。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电建协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附表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彩照(二寸)职称健康状况民族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工作单位(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前原单位)工作部门(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前原部门)岗位职务(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前原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办)(宅)传真手机E-mail单位地址(在职人员填写)邮编家庭住址(退休人员填写)邮编工作简历(重点介绍从事本专业有关工作简历)专业特长(含掌握外语、计算机能力)发表论文、编制规程、标准、规范等情况本人持有资格证书情况获奖情况(含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先进个人等)推荐单位意见(退休人员,由原单位盖章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专家委员会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注:1.申报时同时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2.字迹清楚,用正楷字填写,表格栏填写不下时可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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