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浦江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推进县级媒体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以打造高水平的县域新型主流媒体为目标,全面整合媒体资源,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技术手段,加快传统媒体转型升级,打造具备融媒体新闻加工传播、民生服务、政务公开、舆论引导等功能的新型融媒体机构,不断增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为浦江实现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引导、丰富的文化支持和坚实的产业支撑。二、总体目标根据媒体深度融合的要求,合并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传媒中心,划入县委报道组部分职能,成立浦江县融媒体中心(保留浦江县广播电视台牌子)。相关人员、资产、职能等一次性划归县融媒体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对所属媒体平台—2—进行深度融合,对采编播流程进行全方位再造,实现浦江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四化”目标。1、传媒集约化。媒体融合工作的首要目标是合并原有媒体,新组建县融媒体中心,从而打破原有格局,激发改革创新的动力和活力。通过全并有效整合两家媒体的采、编、发和新媒体力量,实现媒体资源的集约利用,把内宣、外宣、网宣等职责融为一体,为搭建县域强势主流舆论平台,发展新型主流媒体打下坚实基础。2、流程数据化。推动传统主流媒体向全媒体数字化转型发展,打造全媒体智慧采编发数据平台,建立“中央厨房”式的全媒体指挥中心,整合采编播力量,重构采编播流程,实现新闻从业人员采、编、播等多技能融为一体,内容、技术、渠道、平台、管理等多要素融为一体,“一次采集、多种产品、全媒体传播”的格局,3、平台矩阵化。把分立的发布终端整合起来,打造一个集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社会宣传资源融为一体的矩阵化媒体平台。树立移动优先的理念,抢占移动数字化端口,逐步形成新闻内容融媒体统筹、新媒体首发、全媒体跟进的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模式。深耕电视、报纸,丰富新闻内容,改进内容呈现方式,提升媒体品牌影响力。—3—4、经营专业化。把经营性业务与新闻业务进行剥离,在县融媒体中心架构下单独注资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浦江电广传媒有限公司,依托融媒体中心独特资源和政策优势,进行市场化运作,做大做强传媒文创品牌。浦江广电传媒有限公司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国资办进行国资监管。三、机构设置(一)职能定位1、贯彻执行中央新闻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实施中心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竞争力。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民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资源,组织实施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发挥建设性舆论监督作用。3.负责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等传播媒介的科技工作,抓好新技术引进和开发,实施国家有关广播电视、新媒体技术政策和标准,开发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资源,增强综合发展能力。4.贯彻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传输、播出以及报纸的安全出版、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工—4—作5.立足媒体资源优势,拓展经营媒体广告、影视文化、教育培训、电子商务、智慧城市、会展经济等传媒衍生产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补充传媒业务发展所需经费。6.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教育、技术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研究和推进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机构编制1.单位性质: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浦江县广播电视台)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领导职数: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浦江县广播电视台)设领导职数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兼总编辑1名(正科),副主任、副总编共各2名、总工程师1名。3.编制核定: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92名(含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中心12名编制)。为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在中心党委下设编辑委员会(编委会),统筹组织协调新闻宣传业务。由总编辑兼任编委会主任,两名副总编缉兼任编委会副主任。我县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后,商请浙报集团下派两名干部,分别担任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副总编辑,并分别兼任编委会—5—主任、副主任。(三)内设科室根据上述职责,县融媒体中心设13个职能科室(不包括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中心),中层正职职数13名、中层副职职数11名。1、办公室。负责中心人事、文秘、会务、采购、公车、党建、纪检、考核等各项事务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督促落实。2、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负责入库货品的验收、发放和盘点。3、总务部。负责中心物资管理、食堂管理、物业和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后勤保障、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会务保障、公务接待及部分行政工作。4、总编办。负责新闻宣传的选题策划、协调管理和精品创优工作;负责中心各媒体的日常播出管理、统筹和考核和监督,负责外购剧目购买、播出和入库等。5、外宣部。负责与上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负责落实县级重大活动的对外新闻策划和宣传,负责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外宣稿件的采写、推送。—6—6、技术部。负责广播电视、报纸照排、网站、移动端、内部办公网络及机房等设备、系统的调度、配置、监管和日常运维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7、采访部。负责声、屏、报、网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即时新闻的采编,负责重大主题、活动、会议的宣传策划、电视直录播工作。8、网宣部。负责网络、移动端自媒体平台的栏目策划、内容编排、图文视频发布等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打造新闻宣传新平台、新渠道。9、电视部。负责电视节目的制作、合成、播出和管理工作。负责电视播出节目的审查、监控和播出机房安全管理工作。10、报刊部。负责《今日浦江》报的排版、校对、发行工作。11、广播部。负责广播节目(包括浦江1058、998)的主持、制播、管理和栏目推广工作。12、专题部。完成自办、合办社教专题节目的策划、采访、拍摄、制作工作,负责全县性专题片、汇报片拍摄工作。13、活动部。负责开展各类线下主题活动,负责影视剧、微电影、游戏动漫等制作。(四)下属企业—7—由县融媒体中心注资成立浦江广电传媒有限公司,负责承接声、屏、报、网等媒体广告业务的承揽、策划、制作等,对外承接重要活动、节庆的录制、直播等工作,对外承接专题片拍摄和制作业务,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等其它经营性业务和文化创意产业拓展。四、管理机制为切实提高我县融媒体中心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竞争力,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县级媒体机构、人事、财政、薪酬等方面改革的要求,实行有别于一般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更具弹性、更高效率的人事和薪酬制度。(一)人事制度县融媒体中心作为县属正科级单位,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由县委县政府任命,其他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按岗位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1、身份进档案。整合到县融媒体中心的原在编人员保留原身份进入档案管理,合并前员工所担任的行政职务、所评的社会职称一律进入档案,在县融媒体中心成立后,仍按原身份参与人力社保局晋级、调资、社会职称评聘,其工资数据、社会评聘职称进入个人档案,调离或退休时按事业身份办理。融合后政治、福利待遇以县融媒体中心实际聘任岗位(职称)为准。今后新招的在编人员,实行同样管理。—8—2、竞聘定职位。部门(科室)负责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经县融媒体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后(其中中层正职需报经县委宣传部批准)后进行聘用。一般工作人员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由部门(科室)进行聘用。3、落聘需分流。对竞岗过程中的落聘人员,经培训可重新竞岗,培训期间按相关政策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经培训仍不能上岗、确实不适应岗位要求者,编外聘用人员参照类似改制办法给予下岗职工待遇,在编落聘人员实行包括鼓励其另找单位调出、合并阶段符合条件可提前退休的允许提前退休等人性化善后措施,稳妥消化。(二)薪酬制度中心参照上级媒体,按企业化模式实行绩效薪酬制度,建立以岗位奉献、绩效考评、动态管理为核心的薪酬管理体系。1、按绩效定薪酬。县融媒体中心员工收入实行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员工在岗在职期间政治、福利、工资待遇以县融媒体中心聘任岗位(职称)为准。在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奖优罚劣原则的前提下,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动态管理的分配制度。形成中心对部门,—9—部门对个人,个人对岗位,对内公平、对外有竞争力的利益分配机制。中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方案精神制定绩效考核和实施方案报县委宣传部、县国资办审核备案。2、按身份定劳保。职工养老保险、调入调出、丧葬、抚恤、退休人员待遇按编制内事业、编制外聘用、劳务派遣等三类不同的人员身份属性进行管理。县传媒中心成立之前的在编在聘员工,在县传媒中心成立后,仍按原单位的职工身份和政策办理;县传媒中心成立前的编外人员按照县工资预算管理、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有关合同和规定执行。五、政策扶持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社会责任为使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政治属性,以及我县两家媒体的现状,决定了其经费保障只能以依靠财政托底为主、市场化运营为补充的格局。预计两家媒体2018年全年支出2700万元(不包括部分可核算的经营性成本),其中财政拨款9百余万元,广告等经营性收入约9百万元,收支缺口近9百万元。融媒体技术平台建成后,运行和维护经费将在2018年度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100万元以上,业务和技术岗位实行同工同酬政策后,聘用人员支出也将较往年大幅度提升,融媒体中心正常运行后,预计年度支出在3000万元以上。—10—(一)财政托底政策方案一、财政托底保人头,经营创收保运行。根据新闻财政保障的原则,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总额约2000万元)予以财政拨款;日常运行所需项目资金(总额约1000万元),由县融媒体中心通过经营性收入所得利润来予以保障。方案二、通过“三个一部分”来确保融媒体中心运行的收支平衡。即增加财政拨款一部分、缩减人员支出一部分、拓展经营收入一部分,三管齐下办法,填补收支缺口,保障中心正常运行。年度财政拨款在2018年93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500万元以上,一定三年,三年后视情调整;通过实施满足一定条件下事业人员提前退休等人员分流政策减少支出500万元;通过实施优先向县融媒体中心采购文化传媒服务政策及积极创收增加收入,总收入1000万元。媒体融合期间产生的一次性投入的融媒体指挥中心(包括融媒体一体化技术平台、浦江新闻APP、融媒体大屏指挥系统等)建设,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由战略合作方浙报集团为主承担,建设经费800-1100万元,每年技术服务和运行维护费用约100万元,均由县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二)采购优先政策—11—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的宣传专题片、视频制作、媒体广告、活动组织等文化传媒服务,应优先选择向县融媒体中心及其属下的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允许采用自行直接采购方式,促进融媒体产业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禁止以非公开竞争方式向其它社会组织直接采购。优先支持融媒体中心及其下属的浦江县广电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积极参与文创产业、智慧城市、农村电商等重要公共领域的项目建设,提升全县公共服务水平。(三)税费减免政策在媒体融合的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更名或过户需要办理手续的费用,除政策规定必须上交的税费外,其余部分先交后返,以财政支出方式用于支持融媒体中心的事业建设。对县融媒体中心及所属的浦江广电传媒有公司实行国家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减免政策。新闻单位上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优先用于支持媒体融合工作。(四)人员分流政策融媒体改革时,对富余的编制内人员实行分流。其中退居二线领导干部中的公务员,全部转由县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