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民族政策及其影响西北地区:1.怀柔、安抚政策。关西七卫,又称“西北七卫”和“蒙古七卫”,先后有安定、阿端、曲先、罕东、沙州、赤斤蒙古、哈密七卫,后沙州卫内迁,在其故地又设罕东左卫。“自古帝王之得天下,不在地之大小,而在德之修否”2.防范、镇压的军事政策。虽然明朝在西北边疆地区通过安抚、招安的方法设置了归顺服从中央政府的“关西七卫”,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首领都希望服从明政府的管辖,一些实力保存较为完整的部落任然怀有重新入主中原的心思,其中比较强大的有瓦剌、鞑靼等部落,他们不时南下骚扰明朝边境。因此明朝沿长城设置军事防线,确保中原地区的安全。并且从东面的辽东至西面的甘肃建立了几个军事重镇,明政府史称“九边”。西南地区:分而治之的“以夷制夷”政策明政府在西南地区袭用了元朝留下的“土司”制度,授予少数民族部落首领土司职位,土司之位可以世袭。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并按照朝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利。西藏地区:并设土司和卫所明朝在西藏设置乌思藏都司,达赖和班禅也在明朝确立起来。僧官制度明代民族政策的血腥凭借强大的战争机器,明朝统治者随时都会撕下怀柔面纱,露出“利庭扫穴”的狰狞嘴脸,对不肯屈服其统制的诸少数民族发动“直捣巢穴”、“残酷屠杀”、“以夷制夷”以及“雕剿”等等惨无人道的军事侵略,达到夺人之土,灭人之族,亡人之种的罪恶目的。三、明代民族政策的影响积极影响:1.实行“因俗而治”,让各个少数民族保留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这种开明的民族政策,对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和统一有重大意义。2.北方边境维持一段时间的稳定局面,为明朝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3.对于南方少数民族和留居内地的蒙古族和回族采取同化政策,限制他们互相通婚,鼓励他们汉化,有利于民族的融合。消极影响:首先,是在具体执行中,有时单纯依赖征服,有时又一味强调政治恩抚,未能真正做到“恩威兼施”。第二,“恩威兼施”需要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力量,由此而导致的繁重服役,加重了人民负担,激化了阶级矛盾。为镇压各地方的起义,又削弱了边境的防务。第三,把主要力量用在北部边防线上,而忽视了海防建设。尤其是影响了统治者对边患的认识,意识不到西方殖民者来华的根本目的,就是抢占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