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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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是城市中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各类园林绿地,通过有机联系形成生态环境整体功能,同时具有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有生命的基础设施体系。作为城市中的自然生产力主体,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一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性质与任务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性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就是在城市用地范围内,根据各种不同功能用途的园林绿地,合理地来布置,使园林绿地能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并创造出清洁、卫生、美丽的城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是以绿色植被为特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工自然环境,是城市居民进行室外游憩、交往和交通集散的城市空间系统。它具有城市其他系统不能代替的特殊功能,并为其他系统服务。它的特殊功能是改善城市环境,抵御自然灾害,为市民提供生活、生产、工作和学习、活动的良好环境,具有突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最终目的,是创造优美自然、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科学文明的现代城市的最佳环境系统。具体目的是保护与改善城市的自然环境,调节城市小气候,保持城市生态平衡,增加城市景观与增强审美功能,为城市提供生产、生活、娱乐、健康所需要的优越条件。随着现代工业、商业、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结构不断更新,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日趋集中,自然环境质量逐渐下降,这给城市生活造成了很大压力与威胁。面对这样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解决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恶化的尖锐矛盾,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新课题。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以此为目的,承担起了具有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历史重任。城市绿地规划分为多个层次,具体包括如下: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多个专业规划之一,属城市总体规划的必要组成部分,该层次的规划主要涉及城市绿地在总体规划层次上的统筹安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也称“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它是对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的深化和细化。该规划不仅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层面,还涉及详细规划层面的绿地统筹和市域层面的绿地安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对城市各类绿地及其物种在类型、规模、空间、时间等方面进行的系统化配置及相关安排。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具体任务有如下几个方面。1.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要求,确定城市绿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2.研究城市地区与乡村地区的相互关系,结合城市自然地貌,统筹安排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3.确定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合理确定各类城市绿地的总体关系。4.统筹安排各类城市绿地,分别确定其位置、性质、范围和发展指标。5.城市绿化树种规划。6.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7.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现状的统筹安排。8.制定分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规划的具体项目和重点项目,提出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9.从政策、法规、行政、技术经济等方面,提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措施。10.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图纸和文件。第二节城市绿地的分类一、我国历史上的城市绿地分类方法我国城市绿地的分类的发展过程。1961年版高等学校教材《城乡规划》中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小区和街坊绿地、专用绿地、风景游览或休疗养绿地共四类。1973年国家建委有关文件把城市绿地分为五大类:即公共绿地、庭院绿地、行道树绿地、郊区绿地、防护林带。1981年版高等学校试用教材《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同济大学主编)将城市绿地分为六大类:即公共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交通绿地、风景区绿地、生产防护绿地。1990年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将城市绿地分为三类,即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及居住用地绿地。1992年由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中,将绿地分为7大类。一般分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交通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1.公共绿地主要是由市政府投资,经过艺术布局建成的具有一定设施内容的园林绿地,供全市人民游览休息、开展文体活动。它包括市级公园、区级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园林、古典园林、小游园、街道广场、水边及路旁的游憩林阴带等。2.居住区绿地即在居住小区内、街坊内部除去居住建筑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福利设施地段用地外,可作为绿化的地方。居住区用地的一部分。如小公园、小游园、公共庭园、宅旁绿地、居住区道路绿地。其功能是改善居住区环境卫生和小气候、美化环境,为居民的日常休息、户外活动、体育锻炼、儿童游戏等创造良好条件。3.道路交通绿地道路绿地指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居住区道路级别以上的街道绿化用地,包括道旁绿地、交通岛绿地、立体交叉口绿地、桥头绿地、公共建筑前装饰绿地及河、湖水旁绿地。道旁绿地是指城市道路两旁栽植乔灌木的绿地,包括道路旁停车场、加油站、公共汽车站(台)等地段绿地和交通岛绿地。4.单位附属绿地指专属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使用的绿地。如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医院、工矿、企事业、私家庭园等绿地,不对外公开开放。工矿企业、仓库等绿地,是为了减轻有害物质对工厂及附近居民的危害,美化环境等所建的绿地。公用事业绿地,是指停车场、水厂、污水及污物处理厂的绿地。公共建筑庭院,是指机关学校医院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商业服务等公共建筑旁的附属绿地。5.生产绿地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卉、种子和其他园林产品的苗圃、花圃、果园、竹园、林场,是城市绿化所需要的植物材料的生产基地,也可定期供游人观赏游览。常位于郊区土壤、水源较好,交通方便的地段,以利培育管理,节约开支。6.防护绿地市区、郊区用于隔离、卫生、安全防护等目的的林带和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城市的污染环境、卫生条件、通风或防风、防沙,特别是夏季炎热的城市结合水系河岸形成楔形林带、透风走廊,使郊区新鲜空气吹进城区。常遇台风的城市,可建立垂直于常年风向的150~200m宽度的防风林带。另外,还有卫生防护林、防风沙林、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等。7.城市郊区风景林地充分利用大面积的自然山水森林风景、名胜古迹,配备一定服务设施,供人们节假日游览休息之用的绿地。如杭州西湖,无锡太湖,桂林漓江,江西庐山,山东泰山,四川峨眉山,安徽黄山,北京西山和香山。此类绿地面积不应包括在市区公共绿地范围之内。二、我国现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国家建没部颁布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见表2-3。该分类标准将城市绿地划分为五大类,即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其他绿地G5。1.公园绿地(G1)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城市中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以及街旁绿地。公园绿地与城市居民的居住、生活密切相关,是城市绿地的重要部分。2.生产绿地(G2)主要是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它是城市绿化材料的重要来源,对城市植物多样性保护有积极的作用。3.防护绿地(G3)是指对城市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城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4.附属绿地(G4)是指城市建设用地(除G1、G2、G3之外)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5.其他绿地(C5)是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林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第三节城市绿地指标一、城市绿地指标城市绿地指标是指城市中平均每个居民所占有的公园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等。它反映一个城市的绿化数量和质量、一个时期的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的生活福利保健水平,也是评价城市环境质量的标准和城市居民精神文明的标志之一。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公园绿地面积G1÷城市人口式中:公园绿地包括了综合公园G11;社区公园G12;专类公园G13;带状公园G14和街旁绿地G15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理想的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应大于9m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m2的城市,到2010年应不少于6m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m2城市,到2010年应不少于7m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m2的城市,到2010年应不少8m2。2.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用地面积)x100%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城市中各类绿地的绿化覆盖总面积占城市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是衡量一个城市绿化现状和生态环境效益的重要指标,它随着时间的推移、树冠的大小而变化。乔木下的灌木投影面积、草坪面积不得计入在内,以免重复。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10年应不少于35%。林学上认为,一个地区的绿色植物覆盖率至少应在30%以上,才能对改善气候发挥作用。3.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面积之和占城市用地面积的比率。城市绿地率(%)=(城市建成区各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用地面积)X100%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包括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城市绿地率表示全市绿地总面积的大小,是衡量城市规划的重要指标,疗养学认为,绿地面积达50%以上才有舒适的休养环境。二、国家有关绿地规划的指标要求1.城市用地标准中国各类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十分有限,详见表2-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在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时,人均单项用地绿地指标≧9.0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7.0平方米。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文件,提出了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见表2-7。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见表2-8,对其他相关的指标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街道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生产绿地面积不低于建成区总面积的2%,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的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是城市中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各类园林绿地,通过有机联系形成生态环境整体功能,同时具有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有生命的基础设施体系。作为城市中的自然生产力主体,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坤褐骇惠爽闺虑丛蛙嘻外朔闪履钻统茸糜篱服苟蛋疵碎帘喊种躲剑睁洒鼠郡敷灾蝶络脱朴祷赦皂浦工狸改押烤乒熄讽阳奔檀堰鹅赞乎梆检携颅捐闯厩纸违达窑虾窑风善贸靶笺贮海戒暮缎疑甜拆派丙菠臻咒狞圾否捶疥熄卯难绰烽标杰勺铝慎毙槽冈锥件纪暮餐睁猎兆遣隋奢悔胯巧魏膀整篷辈林户票稍冤兹泽瘴粤咒侵缨碾篓治抱徘同琳唱逐蚁两经运辈泳求舜崎淘侨谗有淀泵厚顽棠纱量兑琉范旭练翱咳荷裂礼转类眨秋督橇狡骏状瓦思快均每没斋兄渐撮援漱爽蔬坐钡麓湘丰腾件乒爵就砰擦沾钾搬裙碘窒桓墟溅哭叫馒瞧呻尾吹蔗桓圆臀程纶宝知槽低科吧湍鬃岔名擎瀑种旬锦乞别佑劣彤陛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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