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甲方:上海天叙贸易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于2018年1月16日签订合作合同,约定由乙方代理甲方babycare品牌在浙江省母婴渠道的销售推广工作,合作期从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18年8月15日提前终止此合作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等事宜,作出如下约定: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2018年度合作合同,且在2018年范围内,甲方同意不在浙江省母婴渠道增设其他代理商。二、协议提前终止后,原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严格遵照执行。三、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1、甲方对于乙方仓库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及客诉的Babycare品牌产品进行回收,并退回babycare大仓。货品清点完成运走后7个工作日内,按甲方仓库最终的清点明细折合货款,付款到乙方指定账号。乙方收款账户如下:银行:杭州银行秋涛支行账户名:杭州明越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账号:732581005201712、关于双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返利部分,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提货额的7%(季返)+3%(年返)进行核算。在收到货款及返利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2万元赔偿金。五、争议解决: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