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林业讲座现代林业发展动态1.现代林业概述2.国内外现代林业模式2.1国外现代林业模式2.2国内现代林业模式3.现代林业发展趋势3.1应用趋势3.2技术趋势1.现代林业概述现代林业即在现代科学认识基础上,用现代技术装备武装和现代工艺方法生产以及用现代科学方法管理的,并可持续发展的林业。后来,进一步发展,定义为:现代林业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全社会广泛参与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高效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生态、经济和社会需求的林业。1.1现代林业的内涵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现代林业:以森林生态系统为经营对象;和谐地协调人与人(包括组织与组织、人与组织)、人与环境的关系(即竞争、共生、自生);“人地共荣”为最高目标。因此,现代林业的内涵可以理解为:以和谐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全社会参与生态系统的研究与管理,协调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1.1现代林业的内涵现代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建设为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社会。多经营目标:生态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现代科学技术:林业创新体系建设,以企业为核心的实用技术(森林培育,森林保护,3s技术,信息技术),林业科技推广应用现代物质装备:种子采集和储存,工厂化育苗,营林造林,采运和加工,病虫害监控与防治,森林火灾预警与扑救现代管理手段:3s技术,it技术(森林资源管理,生态状况监控,林业发展规划布局,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自然灾害监控,植树造林成果评价,林业行政审批)现代市场机制:政策激励,市场引导,完善服务。现代法律制度:完善立法,公益林以国家投入为主,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制定林产品标准和认可制度。扩大对外开放:责任的国际性,广泛的参与性。高素质的新型务林人:林业公务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林业企业经营管理者,林业工人,林农。1.2经营对象现代林业的经营对象是森林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最大生态系统,具有其他生态系统所就有的结构特征。当把森林生态系统作为经营对象时,必须尊重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人类的经营活动不应超出其调节能力的阀值,以免造成生态失衡。就现代林业而言,就是要按照森林生态系统的演替规律,开展森林经营活动,通过各种措施,减少对于林地的养分耗损,增加林地养分补充,增加对系统的投入,建立新的高效的生态链,形成高级有序循环,促进林业系统向高级有序态进化。1.3经营目标现代林业的经营目标是森林利用达到“零废弃物”,实现“清洁生产”。实现林业“清洁生产”,就是通过改进森林资源经营利用手段,达到消减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少或不产生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通过对有限森林资源的节约、节制和循环使用,创造健康有序的森林资源使用机制,实现和谐发展的循环性社会。1.3经营目标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新技术,如生物发电、低公害、自然能源等。建立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循环系统,确保环境卫生安全。加大木质系列材料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木质系列产品生产效益。培育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的森林文化和生活文化氛围。1.4经营原则开发短轮伐期连生木产林;营造高产能源林,解决农村燃料短缺状况,加快绿色能源替代矿物能源的步伐;促进区域社会能源自给化,最终达到区域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利用荒土荒漠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1.5基本特征公益性特征:按照公共事业管理模式,建立也财政投入为主,长期稳定资源配置体系。市场性特征:逐步形成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紧密衔接。协调性特征:森林资源之间协调,林业系统功能和结构,区域之间协调,林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高效性特征:传统技术向现代技术转变,传统装备向现代装备转变开放性特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2.1国外现代林业经营模式17世纪中叶,森林永续利用理论在德国创立,成为当时各国传统林业的理论基础,对林业生产和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德国林学家G·L·哈尔蒂希(1764~1837)早在18世纪就提出了木材培育论。中心思想是以获得木材为目的的森林永续利用经营;主张营造针叶单纯林,鼓励选择生长量大的树种营造郁闭林,旨在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该理论主导18世纪德国造林工作。以后,德国林学家H·哥塔(1763~1844)把木材培育一词延伸为森林建设,把森林永续利用扩大到森林能为人类提供一切需要,并提倡营造混交林。2.1.1森林经营理论19世纪初,J·C·洪德斯哈根(1783~1834)创立了法正林学说。1867年洪德斯哈根又提出了森林效益永续经营理论,被誉为经典之作。继他之后,恩特雷斯于1905年又提出了森林多效益问题,进一步发展了森林效益永续经营理论。该理论奠定了现代林业经营基础,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对世界各国林业经营的指导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著名林学家第特利希提出了著名的林业政策效益论,首次对森林与其他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关系做了系统的阐述。50年代,德国根据林业政策效益论和森林效益永续经营理论,确定了林业为木材生产和社会效益服务的双重战略目标。2.1.1森林经营理论以后,德国又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一是以木材生产为首带动其他效益发展的船迹理论;二是和谐化理论(又称协同论),成为森林多功能理论的基础。60年代,德国开始推行森林效益理论和森林多功能理论,进入森林多效益经营阶段。当时,森林多功能理论被许多国家所接受。1975年德国公布了《联邦保护和发展森林法》,正式确定了木材生产、自然保护和游憩三大效益一体化的林业发展战略。这一时期,美国、瑞典、奥地利、日本、印度等国家也利用森林多效益理论制定了新的林业发展战略2.1.1森林经营理论美国于1960年制定了《森林多种利用及永续生产条例》,利用森林多效益理论和森林永续利用原则实行森林多效益综合经营。瑞典森林经营的传统指导思想也是木材永续利用。瑞典《森林法》明确规定,木材年采伐量不得超过年生长量,采伐迹地必须及时更新。这是瑞典森林经营思想的核心。1975年瑞典根据森林多种利用的原则,又制定了《森林多种用途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森林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作用。奥地利自19世纪后期,森林永续利用理论在林业生产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到20世纪后期,奥地利改用森林多功能理论作为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即在坚持森林永续利用的原则下,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2.1.1森林经营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些发展中国家森林经营指导思想也是采用森林永续利用的理论。如50年代,中国林业根据森林永续利用的原则提出了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和合理利用的方针;随着林业建设的发展,提出了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的林业建设方针。1976年以后,又提出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这一方针的核心是保护森林,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2.1.1森林经营理论印度1947年独立后,开始是采取巩固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战略。到60年代,印度改为采用森林永续利用理论,把单一目的森林经营变为多目的的森林经营。进入70年代,印度采取了林业集约经营的方针,即加强集约经营,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生产力,满足人民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到80年代,印度又开始研究生态林业的理论。2.1.2林业分工论20世纪70年代,美国林业经济学专家M·克劳森和R·塞乔博士等人进行了林业分工论的研究,提出了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的经营指导思想,向森林永续利用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他们首先分析了森林特征与森林利用的关系,全面地评估了森林不同利用的自然、经济潜力,提出一个《全国林地多向利用方案》,它为创造林业分工论奠定了基础。70年代后期,W·海蒂对各种不同的理论进行了分析,澄清了其实践的差异,对分工协同论进一步进行了科学验证。他根据效益标准提出,对所有林地不能采用相同的集约经营水平,只能在优质林地上进行集约化经营,同时使优质林地的集约经营趋向单一化,导致经营目标的分工。2.1.2林业分工论克劳森等人认为,永续收获思想是发挥森林最佳经济效益的枷锁,大大限制了森林生物学的潜力。若不摆脱这种限制,就不可能使林地和森林资源发挥出最佳经济效益。80年代,美国林业分工论的研究向微观和宏观双方向发展。所谓“微观”研究,即通过集约林业工业人工林的经济优势,展示出它不仅对世界未来的木材供应,而且对环境改善和自然保护将可能发挥作用。所谓宏观研究,即把世界林业纳入其研究的范围,对全球森林资源的动态演变和时空调整及林产品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等问题做出具有预见性的回答。2.1.2林业分工论微观研究结果表明,人工林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别是热带和南半球地区。人工林将对世界木材长期供应产生强大的影响。今后,要阻止木材需求量的增长以减缓对世界森林的压力,可以说前景渺茫;只有提高森林的产量,才有良好的前景。所以,有许多国家都致力于营造工业人工林。现代林业正从采伐天然林走向培育工业人工林。2.1.2林业分工论宏观研究,主要是通过控制论模型对森林资源的变迁进行模拟,进一步预测未来世界林业可能发生的一些重大变革。塞乔等人认为,当今世界林业正在经历二三千年前农业所经历的转变,正像农业从采食、狞猎走向种植、养殖一样,现代林业也正从采伐天然林的木材生产走向集约经营人工林的木材生产,人工林的发展隐含着林业经济和不同木材生产比较优势的重大变化及其森林资源的重新组合。由于热带和南温带地区营造工业人工林具有优势的生物条件和良好的经济效益,世界木材产区正在向南移,而且世界林产品贸易市场结构也将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到21世纪初,世界将出现森林资源向南移,木材向北流的格局。塞乔等人对未来世界森林经营格局的看法与欧洲一些林学家的观点则大相径庭。2.1.2林业分工论他们认为,全球森林是朝着各种功能不同的专用森林,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方向发展,而不是走向森林三大效益一体化。今后,世界各国的森林经营模式将有很大差异。如中欧国家可能强调森林多效益利用,而北欧国家将偏重集约经营人工林;美国落基山区将以森林多效益利用为主,而南部和太平洋西北部地区将偏重于集约经营人工林;有些国家将采取适合本国生物和社会条件的森林经营模式。2.1.3新林业理论20世纪80年代,美国林学家J·F·福兰克林教授提出了新林业理论,震撼了美国林业界、新闻界和政界。该理论是福兰克林教授根据他40年来对美国西北部针叶林的森林经营、森林生态系统和景观生态学的研究,以及针对美国现行林业政策的利弊而提出来的。该理论主要是以森林生态学和景观生态学原理为基础,并吸收森林永续经营理论中的合理部分,以实现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为经营目标,建立一种不但能永续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而且也能持久地发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效益的林业。2.1.3新林业理论新林业理论的主要特点是,把所有森林资源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但强调木材生产,而且极为重视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在林业生产实践中,主张把森林生产和保护融为一体,既要真正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要,又要满足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要求,特别是保持和改善林分和景观结构的多样性。新林业理论的主要框架是由林分和景观两个层次的经营策略所组成。林分层次的总经营目标是,保护或再建不仅能够永续生产各种林产品,而且也能够持续发展森林生态系统的多种效益。景观层次的总经营目标是,创造森林镶嵌体数量多,分布合理,并能永续提供多种林产品和其他各种价值的森林景观。2.1.3新林业理论新林业理论是一种新的森林经营哲学,它避免了传统林业生产与纯粹自然保护者之间的矛盾,找到了一条发展林业的合理道路。该理论最重要的一点是,把森林生产和保护视为一体,促进森林经营者和环境保护者携手合作。森林经营者必须承认,森林不仅仅是木材生产基地,而且还要发挥森林其他公益机能。同时,环境保护者也应抛弃那种单纯保护的观点。当时美国国会对这一新林业理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