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津泉分公司乙方:签订日期:津泉保安公司车辆使用协议书甲方:北京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津泉分公司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因工作需要,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工作用车。为了规范乙方安全驾驶和安全用车,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车辆类型,车牌号码为:,车辆完好,证件齐全,甲方同意该车辆无偿提供乙方本人使用。二、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乙方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事故均由本人负责。1.乙方必须具备准驾车型驾驶证件,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得超速、闯红灯、乱调头等违章行为,因车辆造成的所有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2.此车只限由乙方本人自己驾驶车辆,在驾驶车辆时,应妥善保护车辆,如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送修,不得开问题车辆上路,因乙方驾驶失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用车期间由甲方承担该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费、保养费、保险、停车费等费用。乙方以合法单据向甲方报销;乙方应定期在指定地点对车辆保养护理,要经常保持车辆的安全性能。5.乙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6.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以及《津泉保安公司车辆管理规定》(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四、有如下情况甲方将收回此车的使用权,同时此协议自动失效。1.乙方离职,不再担任甲方的工作职务,乙方将主动放弃车辆的使用权。2.乙方不爱惜车辆,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3.除以上收回车辆的条件外,甲方可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随时随地收回车辆。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北京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津泉分公司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津泉保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后勤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管理,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钥匙每天定时交到办公室;对于车辆未管理到位,保养不及时,钥匙没有按时收缴,对值班领导每次处以100元罚款。2、津泉保安公司所有车辆实行承包制度;严格落实专人专车制度;每一辆车由指定的人员负责;承包人在本车辆行驶过程中因驾驶员违章行车,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及车辆违章罚款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承担。3、公司每天出车之前,先到办公室登记领取车辆钥匙。未登记私自动用车辆钥匙的罚款50元。4、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除车内物品外,不得存放任何个人物品,违者罚款50-100元。5、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开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规则;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6、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熟知自己车辆的性能和保养常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车辆需要保养、维修时要提前请示;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处理。并送到指定维修地点。未上报的,如开问题车上路,发生的一切问题由驾驶人承担。并罚款300-2000元。7、驾驶员出车在外要保证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并说明原因。如因驾驶员疏忽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罚款100-500元;同时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驾驶员承担。8、驾驶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罚款2000元;并立即除名。9、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和事故损失。车辆由承包人自行维修,需要走保险的,按照情节每次对承包人罚款300-2000元。10、车辆出现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11、及时检查燃油是否充足,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每次加油定额200元,并拍照进行汇报,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完油后,油卡第一时间交回办公室。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后勤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12、公司车辆钥匙必须每天晚上9:30分之前交回办公室,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交回钥匙,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违反者罚款50元。13、驾驶人不得公车私用。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违反者按照情节每次罚款100-500元。14、公司所有司机在开车期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发信息,不准玩游戏,不准玩微信,不准看电视。违者罚款200元。15、公司明令禁止,所有车辆不准遮挡号牌上路行驶,如有违反,一经被交警查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驾驶车辆负责人自行承担。16、员工个人的私家车。禁止借给本公司所有人员,如果出现事故和责任,公司概不负责。由车主自行承担。17、报销制度:①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②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后勤经理审核→领导批示→财务报销。机关电话:010-56246699北京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津泉分公司本人已阅读上述车辆使用协议和管理制度,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协议和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愿意遵守协议和制度的各项规则。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