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苏政发〔2010〕110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加快发展体育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体育公共服务的同时,积极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活力还不强,动力还不足,健全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尚未形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群众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2—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为目标,建立健全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遇,推动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将体育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运作规范,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体系;培育1-2个具有规模优势的体育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业品牌,形成一批体育产业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促进体育相关产业发展;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2%;体育彩票发行量、承办年度全国以上比赛数量和获得全国最佳或优秀赛区数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二、重点任务(三)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布局。统筹规划全省体育产业发展,促进资金、人才等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区域间体育产业的整合和扩张,推动体育产业跨区域分工协作。建设沿江体育产业带、沿海体育产业带、沿大运河体育产业带、环太湖体育产业圈、环—3—洪泽湖生态体育产业圈等“三带两圈”体育产业格局,形成集约型体育产业发展模式。培育体育健身休闲、赛事开发、场馆服务、用品制造等优势产业群,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依托各地城市资源、产业优势和体育传统,建设一批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城市群。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培育20-30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和2-3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四)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根据新时期体育产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体育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事企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体育管理体制。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国有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国有体育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培育、多元投入等方面的创新,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等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体育基金会、体育产业协会、职业体育俱乐部等各类体育社团建设,做到合法、规范、高效运作,努力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五)精心打造体育产业品牌。加大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力度,不断推动体育产业品牌建设,以品牌优势带动体—4—育产业的发展。重点打造2-3个国际知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用品品牌,培育2-3个国际一流的体育赛事和一批传统品牌赛事,创建一批健身服务品牌和大型连锁健身服务品牌,建设网球学院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体育培训品牌,形成由体育用品品牌、赛事品牌、服务品牌、培训品牌以及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队品牌等组成的品牌群。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有比较优势、有竞争实力的体育产业重点企业,适时组建省级体育产业集团,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成立体育产业集团。(六)努力开发各类体育市场。积极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努力繁荣城乡体育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体育产业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等市场和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逐步开展户外运动、极限运动、电子竞技等新兴体育运动项目。稳步扩大体育彩票发行量,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鼓励发展连锁经营、体育摩(SPORTSMALL)等新型商业形态,建立健全体育市场流通体系。逐步扩大体育服务领域和规模,支持体育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拓展我省有比较优势的体育产业发展空间。探索完善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切实做好南京青奥会市场开发工作。(七)协调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发挥体育产业对其他相关产业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体育产业与卫生、建筑、旅游、会展、广告、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相关产业良性互动,延伸打造体育—5—康复、体育建筑、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影视和体育传媒等产业,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进一步完善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依法开发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加强对南京民国体育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打造独具特色的民国体育文化胜地。做好南京青奥会后续开发工作,规划建设奥林匹克遗产项目。(八)切实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各地要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运营模式,努力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对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公共体育设施在国家和省全民健身日实行免费开放。综合性公园对公众晨练免费开放,并对公众晚练逐步实行免费开放。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制度,保证公共体育设施正常使用。体育经营单位和活动组织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等相关险种。三、保障措施(九)加强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为体育产业发—6—展营造良好环境。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确保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协调一致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体育产业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加大工作绩效考核和督查力度。要切实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管理法规,建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服务认证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努力提升体育服务质量和水平。(十)加大财政投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把体育产业纳入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把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财政总体安排。从2011年起,设立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资助、贴息等方式扶持体育企业、体育赛事、体育人才等。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体育产业投入力度,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也应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在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体育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体育设施建设投资基金、体育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基金、体育产业特色城市奖励基金、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奖励基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强对政府资金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估、监测和考核。(十一)强化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7—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体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或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完善体育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担保机构为体育产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积极推进银体合作,探索开发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省发展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类基金会的作用,加强市场化运作和基金使用监管。(十二)完善税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体育冠名、广告性赞助、公益性广告费等支出,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体育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体育赛事活动、优秀运动队、公益性体育设施等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使用价格执行,其他体育服务企业按一般工业价格执行。排放污染物达到接管标准并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体育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十三)给予用地支持。合理安排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供应,居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配—8—套体育健身设施用地,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馆)等,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十四)鼓励社会投资。支持各类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非公有资本投资的体育产业项目和建设的体育场馆,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享受国有资本投资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适当降低准入门槛。体育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对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十五)抓好队伍建设。把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作为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充分发挥我省教育优势,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营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加强体育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9—性引进机制,畅通体育产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有力的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加强对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在岗培训,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不断提升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体育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完善体育产业政策,进一步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我省体育工作新局面。二○一○年九月十日—10—主题词:体育产业意见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1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