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白清九年一贯制学校2016.5.16—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科学规范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白清九年一贯制学校内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源于食品,对师生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科学评估,依法处置的原则。—3—1.5事故分级根据《沈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附件)。2.组织指挥体系2.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控组、宣传培训组、后勤保障组等多个小组,各组职责为:综合协调组(德育处):负责协调做好学校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工作动态。应对防控组(食卫生管理组):负责协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控和救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学生发病、就诊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事故上报等工作。宣传培训组(卫生室、教务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工作发生时教育教学的稳定、普及防控知识,做好师生、家长心理疏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演练。后勤保障组(总务处):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4—3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报告3.1监测预警坚持晨检制度,实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经发现学生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核实发病者进餐情况、发病过程、个人情况、相同症状人数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的食药监、卫计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此外,学校建立公开电话(024-89551270;024-89551017)等信息渠道,发动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掌握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可疑信息。3.2事故报告一旦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各小组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开展有效救护,保证人身安全,并在2小时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事故发生地的食药监、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基本概况)、时间、地点、危害程度、救治单位、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事件、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4应急准备4.1预案准备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区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制定本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实际,不—5—断加以完善和修订。4.2教育行政部门准备4.2.1日常监督管理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在限定的时间内,对改进意见实施督促落实。4.2.2开展培训学校经常组织主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在每学期开学前和期中,安排不少于2次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4.2.3畅通信息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通讯网络体系,保障和维护信息安全通畅。4.2.4应急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桌面演练和现场应急演练等。4.2.5人力物力储备积极落实预案的要求,做好人员、车辆、办公设备(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人力和物资储备工作。4.3学校准备4.3.1开展广泛的健康教育宣传学校应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6—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吃“三无”食品。学校应提供必要条件,培养学生养成日常勤洗手和饮用开水的卫生习惯。4.3.2加强对食堂管理采购正规厂家出厂的新鲜食品及原料,保证操作流程合理规范,对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及操作规范的培训,保证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4.3.3配备兼职学校卫生工作人员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兼职校医开展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5应急响应5.1应急启动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以迅捷的通讯方式向区教委及时报告,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与体卫艺科等部门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制定响应的具体方案,并通报有关执行情况。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报告。5.2应急措施5.2.1教育行政部门响应措施领导小组立即赶往现场,协助食药监、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积极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做好师生救助与控制的后勤保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开展学校的—7—食品安全事故的控制培训,消除心理障碍,妥善做好家长、学校及相关方面的稳定工作。5.2.2学校应急响应措施第一时间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并对有共餐史的师生认真排查。落实食药监、卫计委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在食药监、卫计委的指导下,对学校食堂采取封存等措施,立即停止食用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食品及其原料,妥善保护造成事故或者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食药监、卫计委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搜集有关病例的基本情况,向食药监、卫生部门提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原因等有关内容。在当地食药监、卫生计生、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收集、报告、医学观察、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6善后处理6.1处置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结束后,学校应在事故后对本校事故发生与处置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8—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事件原因、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教育与卫生部门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6.2责任追究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附则7.1预案管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应当与本预案保持一致。当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预案。7.2名词术语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9—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7.3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白清九年一贯制学校2016年05月16日—10—附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引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级别标准响应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3)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国务院启动Ⅰ级响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省级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响应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市级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