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及通用设计「无障碍环境」是什么?所谓「无障碍环境」就是要将生活环境中的各种有形障碍移除,使无论长、幼、伤、健人士,每个人都能够畅通无阻、随心所欲地去到每一个公共空间、享用各种资源。「无障碍环境」的概念源于北欧,如丹麦、挪威、瑞典等地。1950年代,丹麦人卞‧麦克逊(NEBank-Mikkelsen)提出了「正常化原则」的观念,每一个残疾人士都应该尽可能的回归一般社会,和一般人一样,过正常化的生活。欧洲各国开会决议对于「身体残障者方便使用的公共建筑物设计及建设」加以考虑,于此同时,美国订定出了世界上第一部有关无障碍环境设计基准的式样书。受到此举影响,欧洲各国及加拿大相继设立无障碍环境的相关法例。1970年,日本也经由私人团体,向政府单位争取到了诸多为残障者所设计的设施,并受到施政单位的重视,于是日本继欧洲和美国之后,正式加入了推行无障碍环境的活动之中。推动「无障碍环境」的重要性对一般人来说,畅通无阻、随心所欲地去到每一个公共空间、享用各种资源并不困难,亦不会觉得生活环境中有多大障碍。但事实上,现今社会仍然有许多人,即使外出去用膳、看电影、逛街购物,仍然不容易。试想想,一个轮椅使用者去看电影,须先查实该戏院有没有设置轮椅通道、供轮椅人士使用的洗手间、轮椅人士可用的座位等,但结果可能只因为到了现场发现有一级被忽视了的楼梯而白费心机,打消了看电影的计划;一位视障人士若果在没有支援措施的社区中生活,就更加是一步一惊心,到不熟悉的地区探望亲友可能只是奢想。没有人希望每次上落楼梯都要劳烦他人;没有人想因为没有可用的洗手间而要一边强忍便意一边用膳或看电影;没有人喜欢没有合适座位而要在走廊看表演;更没有人想成为别人的障碍。其实,伤残人士和所有人一样,需要过正常生活、有工作、有社交,能够尽展所长贡献社会。但我们平日生活觉得没有障碍的环境,对伤残人士而言可能是四处受阻。而且推广无障碍的生活环境,可不是单单为伤残人士设想;除伤残人士以外,长者、儿童、孕妇、使用婴儿车人士、长期病患者等均需要无障碍环境设施。尊重不同人士需要的大原则而设计出来的环境,对不论是否有伤残的个别人士,同样有所裨益。香港「无障碍环境」的发展1970,香港由英国引入「伤健共融」的概念,开始推动「无障碍环境」的发展。1984年,政府推出了第一份有关私人楼宇内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通道及设施的正式指引:《设计手册:伤残人士使用的通道1984》,迄今,这份设计手册已经兩度修订,而屋宇规例也相应地经过修订,为私人楼宇的通道设施定出最低标准。1995年,政府提出《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禁止不同范畴(包括处所通道、获Page2第2页,共3页取货品及使用服务和设施)的残疾歧视。及至2008年8月,中央政府把《残疾人权利公约》延伸到适用于香港。这条公约为伤残人士权利提供全面保障,定出缔约国应尽义务促进、保障和确保伤残人士的权利。公约的重要宗旨是缔约国必须采取措施,创建一个有利的环境,令伤残人士能在社会上享有真正的平等,例如:采取措施确保实际环境畅通无阻。对香港而言,政府有责任落实公约的条文,促进公约的奉行。其他政府部门也为特定方面的无障碍规范制定工作指引和研究报告。例如:运输署为员工出版的《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和建筑署于2004年出版的《畅道通行:良好作业指引》。不过,香港在室外空间应用无障碍设计方面,发展仍然有见不足。从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收到的投诉事例可见,无障碍问题依然存在。有某种残疾(如有行动方面或感官性质的残疾)的人要进出处所、使用服务和设施时,仍然继续要面对各种实际环境上、态度上和操作上的障碍。即使在一些看来已有措施提升无障碍特质的地方,环境障碍仍然存在。而平机会于2010年发表的《公众可进出的处所无障碍通道及设施正式调查报告》更加指出,在1997年后落成的目标处所,虽然有比较高的易达程度,较能符合《设计手册1997》和《设计手册2008》,但整体情况仍未能令人满意。业主和管理人把未能达标的辩解是处所在《设计手册1997》颁布前兴建。从另一角度,伤残人士认为,业主和管理人对残疾人士的需要敏感度不足或漠不关心,亦是引致问题的部分原因。由「无障碍环境」到「通用设计」欧美各国近年采用「通用设计」(UniversalDesign)原则建设全民可用的环境,进一步推动「伤健共融」的大同社会。而「通用设计」的理念:以人为本,在设计专业的领域中,解决「人」在生活中可能面对的不便,即所有设计产品或环境,已将各种使用者的元素及需求考虑在内,让不同身形、性别、年龄、怀孕、行动不便、弱能或健全人士,都能方便使用,而不只是考虑到较多数的使用者,或需要因为回应伤残人士而进行改装及特殊设计。事实上,近至国内、台湾等地亦已经开始普及「通用设计」的设计理念。「通用设计」的理念有以下七大原则:1.公平性──所有使用者都能使用。2.弹性──不同使用者均能选择不同的使用方法,如左撇子和右撇子。3.直觉性──使用方式简单易懂,使用者不需具备专门经验或知识。4.多元知觉性──针对不同感官弱能人士,使用不同的沟通方式,如图片、语音、触觉等。5.容错性──发生错误机会低,并于错误发生时出现警告或保护措施。6.省力性──使用时可保持自然的身体姿势,并减少重复的动作。7.提供充足空间让伤残人士使用辅助工具或其他个人支援。近年,「无障碍设计」在香港已成为生活一部份,主要是透过改装设备或重新规划空间,以针对某种类别伤残人士的需要,例如视障人士使用的凸字机。而「通用设计」则以「无障碍」为基础,考虑层面更Page3第3页,共3页广泛,它强调设计应该多为其他少数或弱势社群着想,却也要让一般使用者接受。若然在设计开始时已融入这概念,一起步就做得对、做得好,生产成本自然降低,尤如「绿色」、「减碳」或「节能」设计一样,很多消费者亦会顺应潮流而优先考虑。同时,「通用设计」在「高龄化」的社会趋势、「以人为本」受到重视等社会背景下,将会成为香港市场新焦点,预期可为更多香港市民带来便利和优质的生活。在「全球化」影响下,「接纳」和「包容」就更为重要,社会正迈向不分彼此的方向,达致「伤健共融」属自然和平常事。「通用设计」是一种方法和过程,催化「伤健共融」社会的产生。由「无障碍环境」到「心灵无障碍」除环境及设施等的有形障碍,残疾人士要融入社会,仍然要面对人与人之间的无形障碍,即心灵上的障碍。社会大众是否认同及接纳伤残人士在日常生活均与其他人无異、社会是否包容有不同需要的人,均为伤残人士能否走出來自立自强、独立自主地生活的关键。在心灵无障碍的推动上,有两点值得大家反思:1.伤残人士先要接受自己,建立不卑不亢的态度,从容踏出社会,面向世界,发展自己所长;2.健全人士要体会和感受伤残人士的限制,建立开放接纳的态度,在环境、制度上予以改善,消除伤残人士不必要的社会障碍。延伸问题问题一试列写日常生活中支援伤残人士的社区无障碍设施,并说明它们的功用。问题二试试与一位使用轮椅人士同游社区或参加复康机构的社区巡查活动,感受一下伤残人士在日常生活中所面对的障碍。您的感觉如何?问题三您认为有形的障碍还是无形的(心灵上)障碍对伤残人士融入社区的阻力较大?为什么?资料来源1.平等机会委员会《公众可进出的处所无障碍通道及设施正式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