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处键入]1建设银行实习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建设银行住所地(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000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张明乙方:住所地: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实习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自2017年07月03日起,至2017年08月25日。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营销助理岗位实习。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规定乙方基本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每周应至少工作3天。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报酬第六条乙方日工资基准为150元。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八条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九条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出勤,不得出现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等情况。第十条乙方须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等有关秘密。第十一条乙方应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但在未经批准和同意前须服从安排。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考勤制度,无故离岗,擅自不上班或骗取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乙方如果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辞退除名等行政处分,亦可单独或并处罚款等经济处罚。第十四条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扣留、判刑、劳教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第十五条由于乙方的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不按公司有关规定和具体的操作规定进行工作,从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在此处键入]2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七条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1、多次迟到或早退,或出现无故旷工,或实习期内请假天数累计超过3天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由于乙方的言行严重影响甲方的声誉或社会形象的;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临时或长期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实习合同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1、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劳动报酬的。第二十条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至少三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双方确定离职日期,再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按下列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到所在部门交接清工作,移交甲方的文件、工作工具或物品,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2、到财务部门结清个人所欠款项(包括因提前终止本合同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等);3、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经各相关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扣除当月全额工资。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到期,实习合同即终止。七、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八、其他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