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基建科工作职责基建处工作职责提要:负责基建项目的可研、立项、选址、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和节能等报批工作。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准备,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基本建设项目规律,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学院党委对基本建设工作的各项决定。根据学院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二、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做好办证和土地的管理工作。三、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等的招标工作,按照立项主管部门批复的招标方式,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参与设计、地勘、监理、施工等工程以及甲供建筑材料的招标及相关工作。1.参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工作。2.参与招标工程的答疑。3.参与招标工程的评定标工作。4.参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起草、编制工作。四、负责基建项目的可研、立项、选址、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和节能等报批工作。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准备,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1.负责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工作。2.协助工程项目中标单位做好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协助施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技术与质量的管理和监督。4.负责主持工程项目材料、设备质量的验收。5.负责在建工程进度控制,做好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6.负责组织竣工工程的验收并负责办理备案和交付使用等手续。7.负责组织项目配套工程的实施,如各种水电气管线、绿化、道路等。8.负责组织工程交付使用后合同规定期限内的质量保修工作。五、负责基建项目的可研、立项、选址、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和节能等报批工作。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准备,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1.负责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工作。2.协助工程项目中标单位做好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协助施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技术与质量的管理和监督。4.负责主持工程项目材料、设备质量的验收。5.负责在建工程进度控制,做好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6.负责组织竣工工程的验收并负责办理备案和交付使用等手续。7.负责组织项目配套工程的实施,如各种水电气管线、绿化、道路等。8.负责组织工程交付使用后合同规定期限内的质量保修工作。六、负责基建项目的造价控制及投资管理工作。1.负责工程进度款造价审核工作。2.负责基建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工作变更。3.负责主持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考察调研、市场询价、认价及配合招标采购工作。4.负责工程竣工结(决)算资料核实,配合监审处进行工程结(决)算审计工作。七、负责学院建设的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图纸、批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健全基建档案技术资料。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及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和统计资料。八、主持质保期内因为工程本身的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工程维修工作(不含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等)及单项工程预算价值3万元以上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1.按程序选定改造项目的施工队伍,签订合同。2.负责改造项目施工各环节的管理工作。3.负责改造项目竣工结(决)算资料核实,配合监审处进行工程结(决)算审计工作。九、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