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范围:支部全体党员。2、、民主评议党员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预备党员、受党纪处分未解除的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不定等次。3、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1)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对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态度消极,有抵触情绪或抵制行为,公开散布与党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损害党的形象的;(2)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因个人原因长期不与组织联系的;(3)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不负责任,不完成任务,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的;(4)革命意志衰退,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擅离职守严重影响工作的,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规定的;(5)自由主义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或带头参与群众上访、聚众闹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6)丧失党性原则,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笃信宗教,或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较坏影响的;(7)一年中受组织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或党内评议中有5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的。4、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自我评价阶段、民主评议阶段、组织评议阶段。5、评议结果的运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改正,限期不改者要劝其退党;对“三不”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置。党建品牌标识及主题、内涵×××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1、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4、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5、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6、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三会一课”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四)党课制度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在一般情况下,3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范围:支部全体党员。2、、民主评议党员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预备党员、受党纪处分未解除的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不定等次。3、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1)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对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态度消极,有抵触情绪或抵制行为,公开散布与党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损害党的形象的;(2)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因个人原因长期不与组织联系的;(3)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不负责任,不完成任务,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的;(4)革命意志衰退,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擅离职守严重影响工作的,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规定的;(5)自由主义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或带头参与群众上访、聚众闹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6)丧失党性原则,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笃信宗教,或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较坏影响的;(7)一年中受组织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或党内评议中有5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的。4、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自我评价阶段、民主评议阶段、组织评议阶段。5、评议结果的运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改正,限期不改者要劝其退党;对“三不”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置。组织生活会制度1、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4、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5、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6、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三会一课”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四)党课制度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在一般情况下,3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范围:支部全体党员。2、、民主评议党员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预备党员、受党纪处分未解除的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不定等次。3、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1)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对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态度消极,有抵触情绪或抵制行为,公开散布与党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损害党的形象的;(2)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因个人原因长期不与组织联系的;(3)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不负责任,不完成任务,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的;(4)革命意志衰退,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擅离职守严重影响工作的,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规定的;(5)自由主义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或带头参与群众上访、聚众闹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6)丧失党性原则,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笃信宗教,或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较坏影响的;(7)一年中受组织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或党内评议中有5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的。4、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自我评价阶段、民主评议阶段、组织评议阶段。5、评议结果的运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改正,限期不改者要劝其退党;对“三不”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置。创先争优制度“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一、创建先进党组织基本要求 党支部要按照新的伟大工程总目标的要求,以“五个好”为目标,开展先进基层党支部创建活动。1、建设一个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好班子。2、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好队伍。3、建立一套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自身矛盾的较科学、规范的好制度。4、形成一种勤奋好学、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好作风。5、创造一个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好业绩。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2、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作出了突出贡献。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具有为党和人民甘愿牺牲个人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4、模范地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有效地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教育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尊敬和信赖。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大成绩。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完成党内分配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中效果显著。3、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团结同志,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效率较高。4、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斗争。三、“创先争优”评比方法 “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由党支部结合年度